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所在地:浙江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wzvtc.cn

电话:0577-86680020

地址:中国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城)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由温州商业学校、温州经济学校、温州机械工业学校、温州业余科技大学等4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而成,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65年。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学校现有茶山总校、瑞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温州设计学院等四个校区,校园总占地1082亩,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总投资超13亿元,拥有教学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馆藏书108万册。全校在编教职工72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239人(其中有正高职称42人,硕士生导师13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151人才”4人,省市级创新团队4支,省专业带头人27人,双师素质教师占90%以上。学校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100余人。

办学以来,学校依托区域产业发展,秉承“厚德长技,励学敦行”的校训,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坚持以生为本、立德树人,着力推进“服务为基、学生为本、能力为重、创新为要”的办学实践,形成了“区域有什么支柱产业,就建设什么专业;区域有什么企业难题,就建设什么服务平台;区域有什么新技术需求,就培养什么新技术应用人才”的办学实践,走出了一条“与区域经济互动、与企业行业共赢”的办学之路,被誉为高职教育的“温州模式”。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技术系、工商管理系、财会系、公共教学部、设计创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瑞安学院等7个系部、3个二级学院、39个专业,覆盖了浙南地区主要支柱产业和特色行业,形成了以工科类专业为主、设计创意类专业为特色、经管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 现有国家示范性重点专业7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专业2个、国家示范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1个、省示范实训基地5个、省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优势专业2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6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 2015年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开始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机械工程专业招收应用型本科生,是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单位。自2016年开始,学校与温州大学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政校行企合作,形成了“东西南北中”的产教融合格局,即东面与温州市经信化局联办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学校成为全国首个运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高校;西面与瓯海区政府联办温州设计学院,学校成为首个入驻浙江省省级特色小镇的高校;南面与瑞安市政府联办瑞安学院,学校成为全国较早与县域政府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北面与温州市委宣传部联办文化创意基地,成为温州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器;中心茶山总校正在建设温州智能制造公共实训与服务中心,服务温州智能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学校牵头成立浙南职教集团,合力打造区域产教融合的“集团军”。构建校行企立体合作模式,与35个行业协会、7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与行业协会联办温州酒店管理学院、富民金融学院等6个行业共建的二级学院。

学校坚持“立地式”研发,促进新技术应用,成立了49个省、市、院级科技服务平台和研发中心(省级4家),与企业共建省级研究院(中心)6家、研发中心42家,每年为企业提供解决技术难题580多项;牵头组建全国高职院校技术应用服务联盟,成为全国在教育部备案的七大协会联盟之一;近三年授权专利600余项,转让专利140 余项,科技到款额6000余万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22000余人/年。学校百名专任教师获技术专利(技术发明)项目数量全省高职排名第一,主持科研课题人均经费全省高职排名第二。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着力推进以“精于工、匠于心、品于行、化于文”的工匠精神为内核的职业素养培育工程,形成了具浓郁区域特点、职业教育特色的全学程育人体系。学校坚持“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为学生构筑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十余年达98%以上,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2005年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11年被腾讯网评为“全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2017届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与2015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均名列全省高职第一。学生近五年获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580余项。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战略,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2007年开始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连续两次被评为浙江省示范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立亚龙国际智能制造学院,参与组建中国-东盟职教联盟,建成“柬埔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亚龙丝路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所与企业合作在柬埔寨建立海外丝路学院的高职院校;充分发挥温州侨乡侨领作用,服务世界温州人,成立“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意大利培训中心”,服务中资企业在意大利当地产业建设;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成为全国第一批为南非政府提供教师培训的高职院校、浙江省第一批与南非政府建立留学生合作培养的高职院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党建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固本强基,强化党建品牌建设,打造“党建+服务师生”“党建+互联网”“党建+志愿服务”新模式;坚持从严从实,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坚持风清气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促进校园敬廉崇洁的优良风气形成,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学校党委的“三师六微”党建示范群入选首批全省高校党建示范群,机关党总支第五党支部的“五红五亮”工程入选首批全省高校党建特色品牌。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政治修养、职业素养、生活涵养、健康培养,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课堂育人”向“课堂、实践、文化等多元化育人”转变、“传统思政”向“互联网+思政”转变,构建全员、全学程、全方位育人体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校园阵地管理、课堂管理与宗教管理,及时掌握师生思想状况,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话语权。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以凝练温职精神为核心,以培育工匠精神为重点,推进博雅行动,深入开展“美丽温职”“双百双进”和“新青年下乡”等活动,营造具有高职特色的育人环境。

学校办学成绩显著。近几年,先后荣获“中国十大创新型高职院校”“国家级众创空间”“浙江省优秀众创空间”“浙江省示范性创业学院”“2015年、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全国百所示范高职院校影响力40强”“2015年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百强大学生创业社团”“中国职业院校新媒体之百强院校”等荣誉称号。2016年6月,教育部召开“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和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新闻发布会,学校受邀做典型经验介绍。2017年7月获得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并受邀做典型推广。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

(国标码:10864 ,浙江省招生代码:0064)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三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由温州商业学校、温州经济学校、温州机械工业学校、温州业余科技大学等4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而成,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65年。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第四条  学校校园总占地1082亩,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66人,其中本科学生342人。学校秉承“厚德长技、励学敦行”校训,实施高质量就业工程,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13年超9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三段投档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条  浙江省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条 浙江考生报考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应在80分(含)以上(单独考试生源除外);省外考生报考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应在70分(含)以上。如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第十三条  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女性身高要求158厘米及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68厘米及以上。

第十四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时将参考综合素质评定情况。

 

第五章 新生奖学金及奖助贷情况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制度,报考我校普高统考非艺术类专业且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的浙江考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二段线以上,且在我校录取新生中,列第1-5名者,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奖励10000元/人,列第6-10名者,获得新生二等奖学金,奖励6000元/人,列第11-20名者,获得新生三等奖学金,奖励3000元/人。新生奖学金以学费减免的形式发放。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企业助学基金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收费情况

第二十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以学校当年收费公示为准。收费标准:

(1)高职学费(工科类)每人每学年6600-7590元;

(2)高职学费(其他类)每人每学年6000-6900元;

(3)高职学费(艺术类)每人每学年9000元;

(4)住宿费每人每学年960-1200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校。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持学校《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联系电话:0577-86680007、0577-86680328、0577-86680069。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680020,86680085

招生网址:zs.wzvtc.cn

招生咨询QQ:2978673117,QQ群:627549389

招生咨询微信:wzyzsb86680020

现场咨询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德楼121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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