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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简介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其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北京市团校。1986年7月,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院名,对学院发展寄予厚望。
在六十多年的建设发展中,党和国家领导人、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等多次来学校视察调研、现场办公、指导工作。时任北京市委副书记金鉴、汪家镠、李志坚同志先后担任学院院务指导委员会一、二、三届主任。学院始终坚持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共青团事业发展服务的方向,为首都的建设和发展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人文素养好、有一技之长、社会责任感强的高素质实用型技能人才。
新时期新阶段,学院进一步服务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团青工作发展需要,强化政治、青年和人文特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和全国一流团青教育培训与研究基地,建设成为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青年人大学。
学院现有望京和金盏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近4000人,成人教育学生800余人,共设八个系、两个分院、一个部和多个研究所,即青少年教育与管理系、社会工作系、管理系、艺术设计系、文秘与法律系、英语系、计算机系、传播系、国际学院〔下设泰尔弗商务分院(中加合办)〕、继续教育学院、社会科学理论教研部、北京青少年研究所、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北京职业教育与人文北京研究中心。在编教职工341人,其中高级职称教职工119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比例为87.9%,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1人,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2人,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40人,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3人,北京市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培养对象3人,9人入选北京市“青年英才计划”,多名教师荣获北京市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称号。学院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形成了多层次、多样化协调发展的教育教学格局。目前,学院坚持立足需求、集约创新、优化布局、激发活力、提升质量、协同发展的思路,调整办学资源布局,正在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效益和综合实力。
学院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有1个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3个市级高职示范性专业和2个市级示范性实训基地,获得多项市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学生参加全国及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屡次获奖,其中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连续四年获得一等奖,北京市人文知识竞赛连续五年获得一等奖。学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2016—2017学年4900多人次受到资助,总金额500余万元。学院各专业紧贴首都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培养人才,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历年就业率均达到98%以上。学院承担北京市团校职能,承担着为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教育培养骨干的重要使命;与团市委联合创办了“首都大学生新世纪英才学校”、“北京志愿者学校”、“北京共青团创业青年夜校(青檬夜校)”、以及为广大青少年提升创新意识的“创新部落”;是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托的全市首家“北京市社会工作者培训基地”;与《求是》杂志社共同成立,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主题的青少年“三热爱”教育基地。北京市团校始终着眼党的青年工作大局,不断创新办学方式,突出政治培训,努力为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和共青团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学院科研水平不断提升,在青少年教育与发展、志愿服务、中华传统文化、高等职业教育、社区信息化建设与社会工作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2013年学院获批北京青少年教育与发展研究基地。近五年来,学院承担市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共计120多项,科研经费2000余万元,公开出版专著100部、编著教材近300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余篇。
学院高度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1995年开办外国留学生教育,2001年开办泰尔弗商务分院(中外合作办学),2011年成立国际学院,在办学质量和特色方面成绩显著。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德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活动。近五年来,共派出教师300多人次、学生200多名参加国际交流活动,接待国际40多所高校和学术机构200多人次来校交流访问。
学院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参与“北京2008奥运会、残奥会”、“国庆60周年庆典”、“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北京2014 APEC会议”、“北京园博会”、“2015年北京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中国网球公开赛”等重大活动,参加“金刺猬全国大学生戏剧节”、“首都大学生‘挑战杯’大赛”、“北京大学生音乐节”、“北京大学生戏剧节”、“北京大学生舞蹈节”等大型比赛,举办体育、科技、职业、社团等多种主题文化节,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如赴延安、井冈山、西柏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赴云南、河南、吉林等地开展主题调研社会实践活动。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学院办学设施完善。建立了覆盖各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共有各类校内实训室80多个。所有教室配备了多媒体设备。图书馆馆藏丰富、门类齐全,实现信息化管理,馆藏50余万册,电子图书100余万册,电子期刊36万余册,学位论文485万册,中文期刊500余种,电子数据库资源近50个,音视频资源25万小时,能够满足全院师生教学科研的多方面需要。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以服务国家社会为己任,以促进教育发展为追求,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文化传承为使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已经成为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办学优势的北京市属高等职业院校。
欢迎报考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统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院地址(学院本部)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为100102,网址为http://www.bjypc.edu.cn。
第三条 我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标代码11626,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四条 我院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路6号,邮政编码为100018。各专业的教学第一年安排在东校区,第二、三年安排在学院本部。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的执行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该专业。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北京考生: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历史、政治会考成绩合格,按投档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2.内蒙古考生:我院承认其本区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通过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河北、江西、山西考生:我院承认其本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通过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加上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我院所设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及分数确定。
第十九条 在京专科提前批录取的学前教育(师范)专业,需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面试地点: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本部。面试考生须于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登陆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bjypc.edu.cn),进行网上报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我院学费标准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免学费,普通高职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高职专业每学年10000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20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元。
第二十一条 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第二十二条 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要求,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需求岗位范围内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从事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批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违反教育协议的学生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关于对违反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者追缴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若干问题的通知》(京教财〔1998〕018号)执行。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生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教师资格。
第二十四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我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我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我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设有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最高单项奖金为80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自治区、直辖市)
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
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我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724789,84778264,84778254
电子信箱:zszx@bjypc.edu.cn
网 址:http://www.bjyp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2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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