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所在地:吉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jlmu.cn

电话:0432-64560120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吉林医药学院创建于1952年,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2004年8月,学校由军队整体移交吉林省,纳入国家公办普通高校序列,面向全国招生,是吉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本科院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在吉林省属本科高校中率先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6年)。学校现为吉林省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A类高校。

学校坐落在中国魅力城市、北国雾凇之都—吉林省吉林市,是国家绿化模范单位。学校占地面积52.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42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2.8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91万册。学校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所有教室均可实施现代化多媒体教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378人(含留学生247人)。

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5个教辅单位、1个省级科技协同创新中心;2所直属附属医院和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四六五医院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34家。

校本部教职工658人,专任教师450人,其中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88人,高级职称200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吉林省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吉林省首批高校百名科技领军人才1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3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6人,吉林省教学名师5人。

学校现开设20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分布于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国家特色专业1个,省特色专业4个,省品牌专业建设点2个。现有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校企合作综合改革项目2个,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优秀教学团队9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项目1个,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精品课1门,省精品课16门。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近年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吉林省重大和重点科技项目36项;获省科学技术奖14项,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国家专利93项。现有省高校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培育一级学科1个,省高校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二级学科2个,市级以上科研平台25个,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1个(吉林省抗体工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厅“院士工作站”1个,省教育厅实验室5个、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特色新型高校智库1个,省卫计委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信厅研发中心1个,省中医药管理局实验平台11个,市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院3现与吉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等联合培养研究生,2015年,学校成为省属首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试点单位。

学校是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培养单位、省村级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学校是中国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省解剖学会、省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省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单位,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单位,是临床医学(生殖医学)规划教材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当前,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全校师生将继续以“传承‘军魂’、医德为先”为引领,大力弘扬“忠诚敬业”的“白衣战士精神”,谨记“博学厚德,扶伤济世”的校训,按照“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提高水平、创建名校”总体办学思路,以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信得过,干得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向建设成为在吉林省有较大影响、东北地区有一定知名度的医药院校阔步迈进。

欢迎有志投身医疗卫生事业的学生报考我校!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学院网址:http://www.jlmu.cn

咨询电话:0432-64560120

学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32013

 


吉林医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医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药物制剂、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专科专业:

    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资助形式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入学后,学校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在校生贫困档案,根据认定的贫困等级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我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可通过申请获得学费减免,通过勤工助学服务部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校外助学岗位,少数民族贫困生可申请少数民族资助金,在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遇到突发变化时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资助项目。

    第九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院校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院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1)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依次参考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先参考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相同则参考数学成绩,若语文和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排序录取。

    6、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7、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为:(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选测最低为“2B”;(2)进档后排序规则:先分数后等级,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m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邮编:132013)

    联系电话:0432-64560120

    联系人:吉林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吉林医药学院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