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所在地:吉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jlnu.edu.cn

电话::0434-3294661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为一体,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现任党委书记许才山,校长杨景海教授。

学校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配套齐全。现有22个学院,2个教学部,33个研究所,182个实验室。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4亿元,固定资产总值14.5亿元。图书馆藏书236.6万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6939人,研究生2353人,留学生201人,专科生1502人。现有教职工1542人,其中教师1255人。教师中有双聘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33人,硕士生导师409人,教授级243人、副教授级428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专家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6人,省高级专家3人次,省拔尖创新人才20人次,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1人,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12人,省主讲教授2人,省教学名师14人,省优秀教师8人,省跨世纪学术和科技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省教学新秀2人。学校被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保持本科教学优势特色。现有64个本科专业,覆盖了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院校。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立项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1项。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专业集群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5个,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立项课程4门,省级优秀课程67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

学校连续7届获国家教学成果奖7项,是吉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省属高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8项,省级教育技术成果奖72项。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吉林省大学生文化素质示范基地”、“吉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基地”。学生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等多项活动中屡获佳绩。学校先后8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多次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中国志愿者工作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大力发展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现有1个“满族语言文化”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08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有8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一级学科,其中3个省高校重中之重一级学科。同时,学校拥有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翻译、出版、法律和旅游管理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培养权。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项目院校”,每年招收近20个国家的外国留学生400余人次,并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

学校科研事业发展迅速。现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有37个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其中包括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2014年年以来,共承担国家、省(部)、厅局级科研项目795项。其中主持国家863计划项目1项、合作2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项目40项,主持国家社科规划项目20项,主持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社科规划、教育部科技、人文社科规划等省部级科研项目合计225项。全校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3351篇。其中被SCI等三大索引收录论文333篇,CSSCI收录期刊论文151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35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0余项,获得授权43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36项。

学校对外交流活跃,积极搭建国际合作平台,目前已与15个国家及台湾地区的9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在师生互派、学术交流、留学生教育、汉语推广、合作办学等方面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2011年来,通过各类项目选派教师赴国(境)外留学进修170余人次,选派学生通过联合培养、交流项目、文化体验、实习实践等形式赴海外交流学习700余人次。学校是吉林省教育厅与美国圣克劳德州立大学共建孔子学院理事单位,在美国索克莱匹兹市莱斯小学设立孔子课堂。学校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与欧美高校合作举办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6个。

吉林师范大学秉承“好学近知,力行近仁”的校训精神,努力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人才。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以基础厚、能力强、潜力大、素质好而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在基础教育界享有较高声誉;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紧密结合社会需求,注重学生职业品格与专业技能培育,新的核心竞争力不断生成。毕业生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自1999年以来,学校连续4次被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模范集体”。2009年,学校先后被吉林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授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2010年,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授予“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2015年,学校被授予“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学校将与时俱进,强化特色,注重内涵,朝着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目标阔步迈进。


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长春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

第六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察和巡视监督。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八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九条  学校资助政策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公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设立了爱心礼包、返乡车票、临时困难补助等专项补助。我校设立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各界人士在我校捐资设立用以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条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环境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民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3850元/学年;

工商管理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环境工程、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4180元/学年;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学年;

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620元/学年;

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840元/学年;

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5060元/学年;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3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学、环境工程、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

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标准为5000元。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第1-3学期学校实行通识教育培养,按照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第4-8学期学校实行专业教育培养,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专科专业: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教育、语文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十二条  英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或俄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或英汉双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男子身高不低于170cm,女子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其办法执行。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时单科排序照此执行,不分文理类以语文、外语、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5.退档。对已投档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6.加试要求。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有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吉林省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专业考生以及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须在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15校联考中取得我校对应专业的合格证;招收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7.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预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分配专业。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9.工商管理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学生直接选择“专业类”填报高考志愿。录取学生在入学后的第3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第4学期进入所选专业学习。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学院分流实施细则执行。

10.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①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以及《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规定执行。

②艺术类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1.报考吉林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小学教育专业“卓越小学全科教师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地区分配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12.特殊省份的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江苏省:对于投档考生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当分数相同时,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B+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B+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选测科目1、科目2的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A+、B+A、B+B+、B+B)。其中,理科选测科目1为物理,文科选测科目1为历史。

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上海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同分录取时,依据考生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同分同位次录取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在同一专业组(相同选测科目的专业设为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长春校区,其他专业在四平校区;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就读;专科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吉林师范大学分院和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eb.jlnu.edu.cn/zsb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校园风光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