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lnemci.com

电话:024-89872456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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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学院概况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地处辽宁中部城市群核心城市沈阳,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是辽宁省“双高”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539.9亩,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亿元,藏书48.8万册。现有在校生7785人。教职工563人,其中:专任教师363人,高级职称教师占36.4%,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62.3%,专业教师“双师素质”比例超过90%。外聘教师资源库达500人规模。学校拥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才、省级专业带头人及教学名师等20余人。学校拥有校内实训室99个,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的重点实训基地5个,校外实训基地231个,专家工作室32个,教师工作站60个。

学校现有8个院系、40余个专业,其中国家和省级品牌、示范专业等15个,形成了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核心,艺术设计类、应用技术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学院不断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理念深入人心。省内首家工商企业管理跨专业综合实训中心、新建的财务专业全岗位仿真综合实训室、国贸综合仿真实训基地等6个大型综合实训基地,覆盖学院财经商贸类各专业。顺丰点部、校园客运站、康辉旅行社等校内生产性实训室已经成为校企合作的品牌。学校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师生参加国家、省级教学信息化大赛、专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效大赛等多次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等重量级奖项,近三年取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及大赛奖项近200项。

学校重视学生素质教育,探索第一和第二课堂的有效融合,重点打造院级及二级社团60余个,文化精品活动异彩纷呈,为在校生提供了广阔的施展才华的舞台。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多次受到省政府表彰,年平均就业率达97.83%,居全省前列。

学院面向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提供智力支持。依托高校社科联、辽海讲坛等平台,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和社会咨询,3项调研成果被《咨询文摘》刊发,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14项咨询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采纳。依托干部教育培训和校企合作平台,累计实施省内外各类培训项目269个,培训总量达41802人次;专业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完成各类咨询服务30余项,获得专利33项,为企业带来了较好的效益。依托专业优势,连续承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和省创新创业创效大赛11次,承办省级、国家级师资培训项目14项,引领各校同类专业发展;受托开发专业教学标准4项;制定省财经商贸类中高职衔接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对口升学考试纲要,2017年,获批成为辽宁省职业教育财经商贸类中职对口升学牵头单位。

  展望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厚德崇学精业”的院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坚持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以干部培训和老干部教育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办学新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内涵发展,努力创建特色一流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院本部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6.0094万平方米(约合53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1平方米,生师比17.3:1,建筑面积14.34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65.8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252.6元,专任教师357人, 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8.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8.1%,图书50.1万册,生均图书66册。  (办学条件数据以2018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以及现有各专业近三年招生就业状况,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参考市场需求,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在调研基础上,召开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年度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工作会议,形成初步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我院招生语种不限。日常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暂无其他外语教学种类,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学费

(元/年/生)

1 630301 财务管理(工程财务)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700

2 630302 会计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200

3 630301 财务管理(企业财经管家)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5000

4 630303 审计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200

5 630304 会计信息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700

6 630102 税务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500

7 630201 金融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200

8 630206 投资与理财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500

9 630903 物流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200

10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500

11 630801 电子商务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700

12 630501 国际贸易实务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700

13 630506 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关务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900

14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200

15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新媒体运营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5000

16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200

17 600208 交通枢纽运营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500

18 6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500

19 690208 知识产权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5000

20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700

21 650109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三年 艺术文理 7000

22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700

23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三年 艺术文理 7000

24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三年 三年 艺术文理 7000

25 650119 工艺美术品设计 三年 三年 艺术文理 7000

26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500

27 610203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700

28 560118 工业设计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700

29 570101 食品生物技术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500

30 590103 食品质量与安全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700

31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4500

32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三年 三年 文理兼招 5000

33 630801 电子商务 二年 二年 中职 4700

34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二年 二年 中职 4700

35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二年 二年 中职 4700

36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二年 二年 中职 7000

37 650119 工艺美术品设计 二年 二年 中职 7000

38 560308 机电一体化技术 二年 二年 中职 4500

备注:1.招生专业和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后审批公布为准。

2.各专业学费以省物价局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贷款:

 (1)奖学金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奖学金。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学院鼓励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级组织举办的大型专业类职业技能比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名次在前三名的设立单项奖学金。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团队15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2)贫困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学院为贫困生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4)学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对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相关政策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9年根据各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先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省份,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辽宁省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他省按照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文件要求执行。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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