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www.dlnu.edu.cn

电话:0411-87656067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大连民族学院地处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名城——大连,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一所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的民族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设有18个教学科研单位、5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56个民族的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少数民族学生占60%以上。2006年,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9年9月,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2010年4月,学校被教育部授予首批50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学校”。在近两年辽宁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学校参评专业30%的本科专业排名位列前三名,60%的本科专业排名位列前五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44.9%,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7.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52.5%

学校现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辽宁省教学成果奖25项以及国家和省部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300余项、2011年10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的试点工作单位。同时,国家民委在我校设立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生教育。

学校已累计培养本科毕业生2万余人,就业率连续13年达到90%以上,近年来,学生每年申报国家专利200余项,平均每年在国际上获得学科竞赛奖励100多人次,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奖300多人次,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1000多人次。在国际、国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微软“创新杯”全球学生大赛等各赛事中均取得过全国最高级别的奖项,其中包括11项德国红点概念奖。20项德国iF概念奖(6项德国iF概念奖,14项德国iF概念奖Top300),5项美国IDEA设计奖(1项金奖、4项Finalists)在内的36项国际三大顶级设计奖。2006年至2011年,6年连续3次获辽宁省“挑战杯”。

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民族大学为目标,坚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实施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和国际化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提高质量为主线,在教学科研、学校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了后发优势,形成了“立足沿海、服务民族、应用为主、教育创新、质量立校、因材施教、团结和谐、全面发展”的办学特色,比较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在沿海开放地区发展优质民族高等教育的创新之路。


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 Minzu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1.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为4811人,其中本科生444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71人。

2.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请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4.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不超过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等问题。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师五家渠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和第八师石河子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考生。贵州省铜仁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贵州省招收考生。具体要求以当地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为准。被录取的订单定向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当地相应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当地负责就业安置。

6.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武陵山片区(贵州省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7.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

2.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2)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B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3)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①浙江省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②上海市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

(4)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6.进档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同分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1)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2)不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7.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9.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主干专业课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报。

10.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

11.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自治区)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4)艺术类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①辽宁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 专业课成绩。

②除辽宁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

(5)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文按照语文、数

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

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6)艺术类专业学生可依照《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调整专业,但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四、招生专业设置和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20101 经济学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0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3 030101 法学 4 文史/理工 法学 4000

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史 文学 3200

5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 文史/理工 文学 3500

6 050201 英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4800

7 050207 日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4800

8 050209 朝鲜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4800

9 050301 新闻学 4 文史/理工 文学 4200

10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理工 理学 4000

11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工 理学 4200

12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工 工学 4000

13 071002 生物技术 4 理工 理学 4200

14 071201 统计学 4 理工 理学 4200

15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205 工业设计 4 理工 工学 4800

17 080207 车辆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理工 工学 4200

19 080412 功能材料 4 理工 工学 4200

2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1 080703 通信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2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3 080801 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4800

24 080803 机器人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902 软件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903 网络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9 081001 土木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0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1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理工 工学 4000

32 081302 制药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2502 环境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2503 环境科学 4 理工 理学 4200

35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理工 工学 4200

37 082801 建筑学 4 理工 工学 4800

38 082802 城乡规划 5 理工 工学 4800

39 083001 生物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40 120103 工程管理 4 理工 管理学 4200

41 120201 工商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42 120202 市场营销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3 120203 会计学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44 120204 财务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5 120205 国际商务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6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7 120402 行政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48 120701 工业工程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9 120901 旅游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50 130310 动画 4 艺术类 艺术学 10000

5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类 艺术学 10000

52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类 艺术学 10000

53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类 艺术学 10000

54 少数民族预科班 1 文史/理工 3200

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辽宁省有关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六人间1000元/生。

五、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1.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3.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六、毕业证、学位证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社会捐资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1.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多种社会捐资助学奖学金等。

2.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定“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每年社会助学金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4.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和面向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执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5.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87623342  

传    真:0411-87656638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dlnu.edu.cn

招生信箱:zs@dln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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