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cysz.com.cn

电话:0421-6681658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朝阳师专)是一九八一年八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校园占地面积854亩,一期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127人。设有10个系,35个高职高专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12个,高职类专业23个);3个专科起点普通本科专业(与沈阳师范大学联办,面向全省招收辽西北地区应届专科毕业生);以孵化形式依托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举办的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七个。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自治区)招生。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66人,其中教授66人、副教授185人,硕士以上研究生139人,在读硕士研究生29人。专任教师中有“曾宪梓教师奖”获得者13人,辽宁省优秀专家1人,辽宁省专业带头人2人,朝阳市突出贡献专家4人,朝阳市优秀专家5人,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被选入朝阳市“113人才工程”一梯队8人次、二梯队51人次、三梯队55人次。现有教育仪器设备值3900万元,纸质图书47万册。新建图书馆有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朝阳师专现有文学、理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学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被遴选为国家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专业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牛河梁红山文化研究院被确定为省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学校共有五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建有一个教育部和财政部出资建设的辽西地区最大的计算机培训中心。

 自2000年起,朝阳师专先后与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渤海大学开展了三、二分段专接本联合办学。2007年与韩国培材大学联办,把与本科大学的联合办学拓展到了国外;自2006年起,与沈阳师范大学开展了进一步的联合办学,开设三个专升本本科专业,办学地点设在朝阳师专,现共有在校生180人;自2011年秋季开始正式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托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孵化本科专业五个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生物工程(食品)、矿物加工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依托沈阳师范大学孵化本科专业两个即开设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从应届毕业生升学看,朝阳师专“专升本”和“本升研”考取人数及录取率逐年提升,而且始终名列辽宁同类高校前列。从学生能力素质上看,在省教育厅组织的首届全省高校初等(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教师专业技能竞赛中,赛会共两个团体第一名均由朝阳师专获得。在总结表彰会上,全省文艺汇报演出有三分之一节目出自朝阳师专。从社会的认可程度上看,朝阳师专吸引了大批考生报考,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办学声誉。

2007年,朝阳师专被国家语委命名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自1985年以来连续二十七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自1991年以来连续二十一年保持了省级花园式单位称号,自1993年以来连续十九年保持了省级文明校园称号,自2004年以来连续八年保持了省级绿色学校称号,学校多次受到朝阳市委、市政府表彰。学校党委先后四次被中共辽宁省委命名为先进党委。

 朝阳是一座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文明历史,集三燕文化、红山文化以及“世界上第一只鸟飞起的地方”、“世界上第一朵花绽放的地方”多个盛誉于一身的文明古城。2011年乔迁新校园的朝阳师专就坐落在朝阳市区南端、高速公路南出口北1000米、飞机场西2000米的小龙山上,南依大凌河,东眺凤凰山,勤劳奋进的师专人秉承“博学致用,敬业乐群”的校训,放眼未来,戮力同心,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目前,朝阳师专在办学规模、教授人数、副教授人数、研究生学历教师人数以及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图书资料数量等方面,均已达到教育部颁布的本科大学建设标准要求。师专人将不断创新,锐意进取,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办学层次,建设特色学校而努力奋斗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6万平方米(约合833.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3平方米;生师比13.7;专任教师47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79.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495.4元;图书57.7万册,生均图书84.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方面内容,确定各类型招生计划规模。省外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2.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商务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

为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学费(元/年/生)

1

590105

食品检测技术

3

4

理工

4800

2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4

理工

4500

3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

理工

4800

4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

理工

4800

5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

理工

4800

6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4

理工、文史

4800

7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4

理工

4800

8

570102

化工生物技术

3

4

理工

4800

9

590101

食品加工技术

3

4

理工

4800

10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4

理工

4800

11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

理工、文史

6900

12

610212

移动应用开发

3

4

理工、文史

6900

13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4

理工、文史

6900

14

630302

会计

3

4

理工、文史

4500

15

630701

市场营销

3

4

文史

4500

16

640101

旅游管理

3

4

文史

5000

17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

4

艺文

4500

18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4

文史

5000

19

670203

应用英语(商务翻译)

3

4

理工、文史

4500

20

600405

空中乘务

3

4

理工、文史

4800

21

670208

应用韩语

3

4

理工、文史

4500

22

670301

文秘

3

4

文史

4500

23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

3

4

理工、文史

4500

24

670103K

小学教育(师范)

3

4

理工、文史

3000

25

670104K

语文教育(师范)

3

4

文史

3000

26

670105K

数学教育(师范)

3

4

理工

3000

27

670106K

英语教育(师范)

3

4

理工、文史

3600

28

670107K

物理教育(师范)

3

4

理工

3000

29

670108K

化学教育(师范)

3

4

理工

3000

30

670109K

生物教育(师范)

3

4

理工

3000

31

670110K

历史教育(师范)

3

4

文史

3000

32

670112K

音乐教育(师范)

3

4

艺术(文)

4100

33

670113K

美术教育(师范)

3

4

艺术(文)

4100

34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

3

4

中职升学

4500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及程序: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000元/生、250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无论是贫困生认定工作还是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完全按照个人申请——系(部)评选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校范围公示——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查——发放到学生本人——抽查跟踪矫正、引导等环环相扣、严密严格的规定程序。

   六、录取原则

   1.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为105%。

   2.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美术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音乐教育专业在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和录取:必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专业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录取时使用高考文化课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相关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 “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成绩、志愿相同文科参考语文、外语成绩,理科参考数学、外语成绩。

中职升高职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执行。

6.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教育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绩。

美术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2+专业加试成绩。

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加试成绩录取。如再相同参考语文、外语成绩。

7.联系方式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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