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asnc.edu.cn

电话:0412-2961701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鞍山师范学院概况

    鞍山师范学院座落在辽宁省鞍山市内。她东倚风景秀丽、文化底蕴独特的千山风景区,北望气势宏伟全国著名的四十里钢城——鞍钢。

  鞍山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1962年院校调整后停办。1978年恢复建立鞍山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12月11日经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鞍山师范学院。

  建院以来,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主线,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办学思路;坚持“立足鞍山,面向辽宁,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进步,主动配合并推动基础教育改革”的办学方向,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交融发展的多科性、开放性、地方性新型师范院校。

   鞍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市属院校,建在地方,服务地方。建院以来,累计培养了近两万名专业人才,为地方基础教育、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占地36.73万平方米,新征土地37.79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17.13万平方米,拥有13434平方米、藏书59.56万册的现代化图书馆。学院现有10个系、4个直属教研部、2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5435人,设有成人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应用科学学院、国际交流学院4个分院,设有艺术高中、实验学校和卫生学校三个附属学校。

  学院直接从事本科教学、管理、服务的人员878人,其中专任教师518人,正教授32人,副教授190人。教师中博士、博士后8人,硕士123人,有7人被其他高校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有11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3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获辽宁省青年科技奖,5人被评为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3人被评为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5人被评为鞍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000年以来,学院承担国家、省、市科研立项15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各一项,发表学术论文1325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278篇,28篇论文被SCI收录,出版教材、专著35部。承办了全国生物数学年会、有机质谱年会、王维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学术会议。由我院侯冬岩教授主持研制开发的“生命水”系列产品,为鞍山市直接引进台资2亿元。

  学院主办《鞍山师范学院学报》、与辽宁省社科联共同主办《理论界》等学术刊物,中国生物数学学会主办的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生物数学学报》编辑部设在我院。

  2000年以来,学院推出的公共体育俱乐部制度、德育全程制、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计算机无纸化考试、普通物理多维化教学等教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有三项教学改革项目获辽宁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有两门课程获辽宁省优秀课程称号,2002年我院三个基础实验室顺利通过省教育厅评估,学院被评为“辽宁省高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学院注重学生实用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启动了“实践创新学分实施方案”;多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外语大赛、作曲比赛,均获得较好名次;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多次受到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的表彰;学生考研率、就业率稳步提高,2002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0.75%,位于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办学特色,创造发展优势是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战略选择。学院加大了面向基础教育开放、加强服务基础教育实践体系的建设力度,与鞍山市教育局合作建立了“鞍山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以进一步强化地方高校的办学职能。多年来,学院先后与英国、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的2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联系,2002年与英国佩斯利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两个专业实行“2+2”联合办学;2003年与韩国大邱大学签署协议,实行“2+2.5”或“3+2”合作办学,进一步加强了国际间的科技、文化、教育交流。

  跨入新世纪,鞍师人正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各种挑战,重新确立了新的办学指导思想,完成了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全面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干部聘任制度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改革以及后勤社会化改革,旨在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形成办学特色,为辽宁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实现“科教兴国”、“科教兴省”战略做出更大贡献

 


鞍山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除中职升高职本科学前教育专业的其他本科专业):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邮编:114007

高职(专科)(包括本科的中职升高职本科学前教育专业):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690号 邮编:114016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5.1万平方米(约合1126.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1平方米;生师比15.8:1;专任教师74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7.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09.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561.9元;图书101万册,生均图书75.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2019年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的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高职(专科)的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和应用韩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标准元/年 备注

1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3-6年 文史 法学 4200

2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四年 3-6年 文史 法学 3500 师范类

3 040104 教育技术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4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3-6年 文史 教育学 3500 师范类

5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3-6年 中师

中职 教育学 3500 师范类

6 040106 学前教育 二年 2-4年 高职 教育学 3500 专升本、

师范类

7 0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3-6年 中师 教育学 3500 师范类

8 040201 体育教育 四年 3-6年 体育 教育学 4000 师范类

9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四年 3-6年 体育 教育学 4800

10 040206T 运动康复 四年 3-6年 体育 教育学 4800

11 040207T 休闲体育 四年 3-6年 体育 教育学 4800

12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类

13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14 0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理

兼招 文学 4000 师范类

15 0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理

兼招 文学 4800

16 050201 英语 二年 2-4年 高职 文学 4800 专升本

17 050205 西班牙语 四年 3-6年 文理

兼招 文学 4800

18 050207 日语 四年 3-6年 文理

兼招 文学 4800

19 050262 商务英语 四年 3-6年 文理

兼招 文学 4800

20 050301 新闻学 四年 3-6年 文史 文学 4200

21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6年 文史 文学 4200

22 060101 历史学 四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 3500 师范类

23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类

24 070201 物理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类

25 070301 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类

26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27 071001 生物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类

28 071102 应用心理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29 071202 应用统计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30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1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800

32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800

33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2707T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3500 师范类

35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36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年 文理

兼招 管理学 4200

37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年 文理

兼招 管理学 4200

38 120203K 会计学 二年 2-4年 高职 管理学 4200 专升本

39 120402 行政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 管理学 4200

40 120501 图书馆学 四年 3-6年 文史 管理学 4200

41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 管理学 4200

42 120902 酒店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 管理学 4200

43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44 130202 音乐学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学 5000 师范类

45 130401 美术学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学 5000 师范类

46 130404 摄影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47 130405T 书法学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学 5000 师范类

48 130405T 书法学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49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50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51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高职专科: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学费标准元/年 备注

1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3-5年 理工 5000

2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二年 2-4年 三二分段 4000

3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 3-5年 理工 5000

4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3-5年 理工 5000

5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二年 2-4年 三二分段 4000

6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3-5年 理工 5000

7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3-5年 理工 5000

8 620801 健康管理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9 630205 保险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10 630302 会计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11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12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13 630801 电子商务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14 630801 电子商务 二年 2-4年 三二分段 4000

15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16 640105 酒店管理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17 650101 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 8000

18 650101 艺术设计 二年 2-4年 三二分段 4000

19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3-5年 艺术(文) 8000

20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 8000

21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二年 2-4年 三二分段 4000

22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23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 8000

24 670102K 学前教育 三年 3-5年 文史 3000 师范类

25 670102K 学前教育 二年 2-4年 五年一贯制 3000 师范类

26 670203 应用英语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27 670203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方向)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28 670203 应用英语(酒店英语方向)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29 670206 应用日语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30 670208 应用韩语(商务韩语方向)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31 670208 应用韩语(酒店韩语方向)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32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三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我校英语本科专业2019年继续实行专业分流政策,入学一年后分流为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其中英语专业进行儿童英语教育培养方向教学。

专业分流原则:按类招生后,经一年培养后,根据省招考办公布的计划数、学生选择意向,分流培养。

专业分流办法:

①上述确定的按类招生、分流培养的专业,前一阶段按类招生、按类培养,后一阶段实行分流,按专业或专业方向培养;

②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依据学生学业成绩、品德表现、加试(面试)成绩综合排序情况,确定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人选。学业成绩排序,每学期以适当方式公布一次;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择师范方向: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加试(面试)成绩不合格;

④选择师范专业方向的需参照相关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语言表达(普通话)、书写规范汉字,其中一项不合格,即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选择师范方向。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文件及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如学费进行调整,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住宿费:1200元/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情况:

①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为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省政府奖学金:为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由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为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标准为:

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2%)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4%)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8%)

企业奖学金:关心教育、投资教育的企业在我校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各学院设定的其它奖学金。

为了公平公正,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修订)》(鞍师发【2017】119号)评定各项奖学金,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②助学情况:

国家助学金: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人数由省教育厅实际划拨的人数确定。资助金额: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精神办理,学生可以到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和各学院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我校还设有“大学生爱心超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日常生活用品。

六、录取办法说明

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调档比例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5%。严格按各省招办文件规定执行。

2. 身体健康要求及本科英语专业口试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学籍所在地组织的英语口试,并且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设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辽宁省招生的音乐类本科专业、书法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继续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体育类专业设在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

有关投档的学生相同分录取原则,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①普通文理类专业:

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②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的辽宁省书法类专业考生、山东省音乐类及书法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1)辽宁美术类(本、专科):针对平行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2)辽宁音乐类、辽宁书法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山东书法类:

认可山东书法联考成绩,按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投档原则,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安排专业。

4)山东音乐类:

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山东美术类及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西、黑龙江等省的艺术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省如有新的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6)浙江艺术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投档原则以综合分排序安排专业。

③体育类专业: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体育专业成绩达到辽宁省招考委划定的合格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

④辽宁省试点培养本科层次小学(学前)教师(中师升本专业):

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心理学(幼儿心理学)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五科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满时,可从有服从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从2020年起,不再招收五年制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学生。

⑤辽宁省中职升学专业(中职升本):

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⑥辽宁省高职升学专业(专升本):

非师范专业: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师范专业: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学校体育学)、专业综合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1、辽宁省书法类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

报名地点: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报名办法:

①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及复印件,到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

②考生报名时需交考试费180元。

考试时间:2019年3月9日

考试地点:鞍山师范学院

专业考试办法:

1)理论卷(侧重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书家、作品,题型以选择、填空、判断等为主)50分。

参考教材:《书法教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2)行书或草书100分       3)隶书或篆书100分

4)楷书(含魏碑)100分

5)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50分

总分400分。

注意事项: 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2、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2019年我校在山东省只设济南市一个考试地点。

考生报名时需交考试费180元。

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可自行登录山东省招考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gov.cn)进行报名、缴费。考试前2天考生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报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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