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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渤海大学建于1950年2月,是辽宁省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锦州市。
学校占地225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设有17个二级学院,46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法、教、文、史、哲、理、工、农、管、艺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在校生21900余人。
学校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教授近200人,博士近500人。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入选者、千人层次入选者、省级优秀科技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等近百人。
学校有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项目1个、省一流特色学科项目3个、省重点学科培育项目7个。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省教育厅校企联盟2个、省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大学科技园1个、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个、省中小企公共服务平台1个,省科普基地1个,其他省级平台2个。建设了国家火炬计划锦州硅材料及太阳能电池产业基地公共检测中心,现有省高校创新团队11个。有国家级、省级特色(示范)专业、试点专业18个,建设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课程57门,国家级、省级精品教材23部,教改立项105项,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60项,居省内高校前列。有7个省级教学团队,有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2014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渤海大学在中国一般大学竞争力排行榜中总排名位列第146位,在省内排名提升到第10位,食品科学与工程、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化学等学科进入全国排名前20%。2016年中国高校科研质量(FWCI)单指标排名全国第3位。根据汤森路透2017年5月份发布的最新ESI数据显示,渤海大学工程和化学两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学科。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是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单位),获“教育部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跻身全国高校就业50强行列。2014年,渤海大学成为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航海类教育院校,在全国航海类院校中排名第五。渤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收录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渤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学报、辽宁省一级期刊。
“十二五”以来,全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教育部和辽宁省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等科研项目2438项,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励1321项;发表论文11066篇,被SCI、EI、CPCI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534篇;出版专著685部,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20项。2011年至今,共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6项、科技部项目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重点科技项目等省部级项目345项。
学校与美国、德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布隆迪等国家的23所高等院校、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合作的外国企业16家。学校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委托培养院校,共接收40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互派学者讲学,同时选派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到国外进修或攻读学位,与布隆迪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受到国家汉办领导的充分肯定。2014年3月,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委托培养院校。
学校内涵建设明显加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武书连、网大网、校友网、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国内高校评价机构对高校实力排名结果显示,渤海大学综合实力和专项指标,在全国近800所本科公立高校中排名接近二百强,省属高校前八强。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图书馆馆藏图书282万册,仪器设备充分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校园环境优美,林木葱茏,2010年在搜狐网第二届全国高校最美丽校园评比中位列第八,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辽宁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渤海大学始终不渝地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始终不渝地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办学思想,确定了坚持“一个中心”、打赢“两大攻坚”、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项工程”、实施“一三三项目”计划、实施卓越发展计划、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建设拥有国家一流学科专业、以传统学科为基础,新工科为重要增长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突出、国内知名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到2030年即建校80周年,将渤海大学建设成为国家特色一流大学。
渤海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机械工程、汉语国际教育(师范)、应用化学、化学(师范)、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职本科)、食品质量与安全、学前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法学、金融学、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经济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师范)、日语、法语、英语(师范)、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广播电视编导、绘画、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中师本科)、文物与博物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专业。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金山大街20号):会计学、会计学(中职本科)、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中职本科)、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中职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本科)、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中职本科)、金融学(中职本科)、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2万平方米(约合2252.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7平方米;生师比20.3;专任教师122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9.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594.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957.1元;图书285.9万册,生均图书113.3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8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及《渤海大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主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师范)、法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105分(含)以上;日语、法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含)以上。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3、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其它:在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101 经济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2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000
3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4 030101K 法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法学 4000
5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年 3-6年 文史 法学 3500 师范
6 040104 教育技术学 4年 3-6年 理工 教育学 3500 师范
7 040106 学前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8 040107 小学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9 040201 体育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待定 师范
10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800
1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3 050201 英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师范
14 050204 法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5 050207 日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400
16 050301 新闻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17 060101 历史学 4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 3500 师范
18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历史学 4200
19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0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000
21 070201 物理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2 070301 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3 070302 应用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24 080201 机械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6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703 通信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9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0 080801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500
31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2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前二年4800/年
后二年16000/年
33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4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待定
35 081803K 航海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
36 081804K 轮机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
37 082502 环境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8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9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000
40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41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2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3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44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5 120901 旅游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6 130201 音乐表演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7 130202 音乐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8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9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0 130401 美术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51 130402 绘画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2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宿费。
3、奖、助学金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年4000元/人,二等每年2500元/人。
(2)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人;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另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3)对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期7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辽宁省调档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多不超过120%。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它方面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和体检作弊的学生依据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招生,食品质量与安全、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和其它专业在本科批招生(外省专业批次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
艺术类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艺术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招生,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办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
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体育类参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体育(文)参照语文单科成绩,体育(理)参照数学单科成绩。
艺术类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文)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理)依次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中职升本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
中师本科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教师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体育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3)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
(4)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考生。
辽宁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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