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lnutcm.edu.cn

电话:024-31207248

地址:辽宁沈阳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辽宁中医药大学(原辽宁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辽宁省委批准,由辽宁省中医进修学校(1955年)、辽宁省中医医院(1956年)合并组建的中医药本科院校。2000年,辽宁卫生职工医学院并入我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2013年经辽宁省批准,学校增具“辽宁省中医药科学院”名称。

建校60余年来,辽宁中医药大学建成了“一校三区”的发展格局,主校区位于辽宁省会城市沈阳,两个分校区分别位于滨城大连和药都本溪,占地面积1040余亩。学校设置医、理、工、管、文、法等6个学科门类,24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万余人,下设18个学院、4所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部、2个教学实验中心、1个实验动物中心、2所研究院、1所科学院、2所图书馆、5所博物馆,是辽宁省唯一一所培养中医、中药、针灸推拿、中西医临床医学、高级护理和医学相关类人才的高等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辽宁省先进集体、辽宁五一奖状、辽宁工人先锋号、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党委、辽宁省高等学校先进党组织、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中医药主干学科全部列居省一流学科。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3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6个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7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1个辽宁省中医药重点学科,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22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精品视频公开课、9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8项省级教学成果,主编111部国家级、行业规划和特色创新教材,其中包括34部“十三五”中医药行业规划教材、8部“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8部省级精品教材,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国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考试工作基地、全国“标准化病人”(SP)实践教学示范基地、中国SP社区辽宁省分会、全国中医药外语培训基地,在应用型、师承型、创新型、外向型“四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独有的办学特色。

    学校有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1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名“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名全国优秀教师、2名国家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名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6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7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教师、5名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全国普通高校百名“两课”优秀教师、1名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获得者、55名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8名辽宁中医大师、75名辽宁省名中医、1名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2名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2名辽宁省领军人才、11名辽宁省优秀专家、14人次入选辽宁省高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特聘教授、20名辽宁省教学名师。在“兴辽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入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辽宁特聘教授4名、青年拔尖人才2名、“兴辽英才计划-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在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入选百人层次42人、千人层次84人次。

    学校有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3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三级实验室、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工程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2个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中医药健康产业校企联盟牵头单位、辽宁省科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基地、全国中医药文献检索辽宁分中心。“十三五”以来,学校新增各类科研项目66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6项,省级项目271项;发表学术论文10910篇;出版著作263部。学校主办3种中医药学术期刊,其中《中华中医药学刊》是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辽宁中医杂志》《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在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中华中医药学刊》位列T1级,《辽宁中医杂志》《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位列T2级。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有条件接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的高等院校之一,是首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是中国-中东欧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中国-泰国中医药中心、中国•辽宁-泰国中医药合作基地、在斯洛伐克医科大学设有中医孔子课堂,与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校具有中国国家政府留学生奖学金招生院校资格,是国家首批“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委托培养高校,是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生、招收澳门保送生、招收台湾学测生的高校,具有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院校资质,是辽宁省政府留学生博士奖学金招生院校。学校立足亚洲,面向欧美,拓展非洲,放眼全球,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韩国、新加坡、俄罗斯、英国、美国、加拿大、泰国、澳大利亚、南非、斯洛伐克等35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医疗机构或学术团体建立合作关系。学校一直致力于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学术合作、医疗合作和教育合作,并多次主办或承办国际会议。

    学校四所直属附属医院分别增具辽宁省中医医院、辽宁省中医药研究院、辽宁省肛肠医院、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名称,共有11个国家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7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2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43个省重点专科,有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8个临床教学基地。

学校不断丰富健康校园的内涵,致力于建设人文校园、节约校园、平安校园、智慧校园,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服务保障;建成了“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实现了覆盖沈阳、大连、本溪三个校区的先进、高性能网络基础设施,拥有基于云计算的高效、安全的数据中心,构建了高水平的数字化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实现了基于网络环境和移动访问的文献、信息和咨询服务模式。

进入新时代,乘势谋发展。在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提出的“传承精华,守正创新”重要指示精神的指导下,辽宁中医药大学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厚德博学、继承创新”校训精神,全面推进内涵式发展,增强办学治校硬核实力,在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和祖国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正向着内涵丰富、特色优势突出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的奋斗目标扎实迈进,以新的更大成绩迎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美好明天!

 


2019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办学地点: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医学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英语专业在主校区办;

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第一学年在主校区办学,其它学年在大连校区办学。

2)具体地址:

①主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79号。

②大连校区:大连市双D港生命1路7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9.4万平方米(约合1039.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6平方米;生师比17.9;专任教师36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287.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854.3元;图书93.8万册,生均图书64.1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语种不限。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  类

授予

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100501K

中医学

八年

八年

理工

医学

前5年4800

后3年8000


2        

100501K

中医学

五年

五年

文理兼招

医学

4800


3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五年

五年

文理兼招

医学

4800


4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五年

五年

理工

医学

4600


5        

100511

中医养生学

五年

五年

理工

医学

4800

学费待审批

6        

101005

康复治疗学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7        

101101

护理学

四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理学

4800


8        

100801

中药学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9        

100701

药学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10      

100702

药物制剂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600


11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12      

100805T

中药制药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13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四年

四年

理工

理学

4800


14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4500


15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16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四年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4500


17      

080711T

医学信息工程

四年

四年

理工

工学

4800


18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19      

050201

英语

四年

四年

文史

文学

46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八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沈阳校区与大连校区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本溪校区住宿费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政策,设有共产党员爱心基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孤儿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处理办法:

1)理科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文科考生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高职升本和中职升本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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