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nmgjwy.com

电话:0471-6493115、6572537、333721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哈路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成立于1993年,2006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全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根据自治区政府文件精神,学院办学层次为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为此,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内蒙古博达职业技术学校进行中等职业教育。学院现设1个二级学院3个系、21个专业,中职设7个专业。2006年至今,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学院先后与华东师范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的网络教育学院达成联合办学协议,成立了内蒙古学习中心,充分利用先进地区重点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育、科研设施和科学、严谨的教学管理机制,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专科及本科学历的人才。2008年学院与韩国安东科技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成立了中韩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目前,学院是自治区唯一实行海峡两岸联合办学、设立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具有外教聘请资格、具有国家统一刊号院报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875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包括办公区、教学区、宿舍区、大礼堂、休闲广场、运动场、学生餐厅、计算机中心、图书馆、阅览室、医务室、浴室和多媒体教室、新型数字化语音室、网络教室(100兆光纤)等设施。另有沙盘模拟室、酒店模拟室、广告模拟室、会计模拟室、形体训练室及校外签约实习、实训基地、支教实习学校,校内设有汽车驾驶培训基地、旅游专业实习基地(海霞旅行社)以及焊接实训基地等。2009年学院投资近600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设施、设备得到进一步提升,新建的教学楼、公寓楼25000㎡,能够满足5000余名学生的住宿、教学、体育运动和生活的需要。整个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空气清新、环境优雅。

 一、校址与设施

       学院坐落在呼和浩特市北郊的大青山南麓,占地面积875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包括办公区、教学区、宿舍区、大礼堂、休闲广场、运动场、学生餐厅、计算机中心、图书馆、阅览室、医务室、浴室和多媒体教室、新型数字化语音室、网络教室(100M光纤)等设施。另有沙盘模拟室、酒店模拟室、广告模拟室、会计模拟室、形体训练室及校外签约实习、实训基地、支教实习学校,校内设有汽车驾驶培训基地、旅游专业实习基地(海霞旅行社)以及焊接实训基地等。2009年学院又投资6000余万元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设施、设备得到进一步提升,新建的教学楼、公寓楼25000平方米,学生宿舍接入有线数字网、全天供电、24小时开通宽带、带有独立卫生间,能够满足5000余名学生的住宿、教学、体育运动和生活的需要。。

二、专业设置

   ·学院现设1个二级学院3个系、21个专业。分别为:

   ·外语系:商务英语、英语教育、旅游英语、科技英语、应用韩语、德语六专业;

   ·经济管理系:工商企业管理、营销与策划、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秘、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设计;

   ·会计金融系: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金融保险。

三、教学体制

       学院以满足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高技能、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科学设置专业,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完善教学大纲,实行模块教学,注重实践教学,加大实训场地投入,充分利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并建立了“院长—教务处—任课教师”三位一体的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督导—教务检查—学生测评”三级教学监督测评体系。

学院在教学改革方面重点打造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突出实习实训教学;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学生不仅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而且具备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所需的综合能力,实现“双证制”,为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四、学生管理

       学院本着有利于学生学习,有利于校园安全,有利于学生人格塑造的原则,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办学理念,建立起一套管理与服

务并重,以服务促管理,以学生为主体的学生管理模式〔即学生会自治、自律、自管;辅导员(兼班主任)跟班、包班进行指导、引导、督导;学校考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注重学生安全,形成了班主任日检查、学生处周检查、学院月检查的安全防范机制和总值班、保卫值班、生活指导老师、辅导员、学生干部组织严密的安全防范体系。

         学院在抓辅导员队伍、生活指导老师队伍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过程,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及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自信、自尊、自爱、自立的生活态度和理想追求与价值取向,全面提升学生的精神境界和综合素质,为他们获得健康身心、高尚道德、坚定信念、顽强精神和博大胸襟奠定坚实的基础。充分发挥党组织、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学院特色和学生全面发展出发,经常邀请专家、教授、心理学医师等为学生作时事政策和励志成才讲座,并开展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伦理道德、心理健康、行为习惯养成、苦难挫折、诚信感恩、法制安全、尊师互爱、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等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潜移默化进行着文化引领和辐射作用。积极支持学生组建各类社团,鼓励学生社团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开展各种活动,以培养和提高学生动手、动脑、实践创新的能力,同时也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及各种知识竞赛,充分张扬学生的个性和展示自我,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组织策划、创新和表现的能力。

     学院呈现出积极进取、生动活泼、和谐有序、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营造了周周有比赛、月月有活动,形成了优良的校风、学风,对学生整体素质的培养,道德灵魂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毕业与就业

        学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本位,以岗位为目标,实行“学院推荐、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反复安置、定期回访”的原则,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就业主要去向在内蒙古自治区和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省市地区。目前已与北京首旅集团、江苏华硕集团等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为毕业生就业开辟了新渠道,有效地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率。

六、发展规划

       学院在现有基础上,将逐年加大软硬件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强与其它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拓展办学渠道,逐步提升办学层次。使学院在办学上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办学模式,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充实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我们相信,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走向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建校精神:勤俭朴实、自力更生

   训:博学、修身、自强、进取

办学理念:以人为本、服务学生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哈路

   话:(0471)6572537、6493069

   真:(04716572534

   址:http://www.nmgjwy.com

E-mailzhaoshengjiuye2009.com

   编:010070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院全称: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4051(国标代码)  报考代码:E21(内蒙古自治区)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哈路    邮编:01007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制:三年

)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学院简介: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政发[2006]119号文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录取批次

我院所有录取批次均安排在高职高专(专科)批次。

三、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第一条、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承认各省政策性分数照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区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条、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按专业志愿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三条  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2。

第四条  考生统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第五条  专业录取办法:

1、我院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区外考生按分数优先进行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二)录取专业要求与照顾政策

 1、空中乘务专业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容貌端庄、身体健康、身材匀称;女,身高162-174CM,男,身高172-185CM,矫正视力达4.8以上,无胎记、纹身、色觉、嗅觉正常,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肝功能正常,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疾病等,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综合素质强,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热爱民航和高铁事业。

 2、照顾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及电话:老师 13948531953 

电子邮件:563862594@qq.com

   址:http://www.nmgjwy.com

七、本章程解释权归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十四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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