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imvcc.com

电话:0471—5279863 5279864 5279865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城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隶属内蒙古教育厅。

学院面向商贸、旅游、粮油、轻纺、农畜产品加工等多个行业培养人才,文理兼容。

◆学院开展国际合作项目(中英合作);开设专业:国际商务会计,国际贸易与商务,国际酒店管理。

学院设有会计系、计算机系、工程系、商务系、旅游系、经营管理系、艺术设计系七个系。专业有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文秘、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审计实务、食品加工技术、粮食工程、饲料与动物营养、食品营养与检测、酒店管理、导游、连锁经营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策划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室内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皮革制品设计与工艺(毛皮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金融与证券、计算机信息管理、移动通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及国际商务会计、国际贸易与商务、国际酒店管理,共35个专业。其中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为自治区品牌专业。

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内,拥有配套齐全的教学、实验、实训及学习、生活场所,拥有教学楼、图书馆、综合实训楼、电教中心、运动场、学生公寓等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有与相关学科及专业配套的财会模拟室、办公自动化模拟室、营销模拟展厅、电子商务操作室、酒店餐厅客房、装潢工艺制作室、服装工艺室、教学饭店、粮油食品检测制作室、毛皮工艺室等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藏书61万册。电教中心有多功能报告厅、语音室和计算机室,拥有多媒体计算机1138台。学院正在建设的新校区占地1016亩,拟建校舍16万平方米,分教学区、办公区、运动区、生活区、实训区,绿化面积达35%。

学院本着以学生、家长和社会为关注焦点的原则,力求提供符合ISO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教学服务。学院以提升教学质量为突破口,通过成人高考进行后期本科学习或直接就业疏通多条渠道,为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学院已与陕西科技大学、天津商学院、天津工业大学等7所高校协作办学,与伊利、蒙牛和鄂尔多斯羊绒集团等十多家区内外企业集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人才资源与人才市场信息库,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了更广阔的信息平台。学院将在持续改进和提高教育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家长和社会不断增长的新需要。学院的办学宗旨是:立足本行业,面向全社会,以就业为导向,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职业道德高尚,理论基础扎实,职业技能过硬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等技术人才”。学院的教学管理特点是:实行学分制(模块教学、弹性学制);突出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学时占50%),推行“双证制”(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学院通过了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质量方面已与国际接轨。学院的质量方针是:“服务社会,满足需求;以人为本,厚爱严管;不断改进,创建一流。学院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就。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严格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自觉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12676(国标代码),77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学校代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的一所学科类别齐全、面向区内外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级优质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自治区级文明校园、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塞外名城呼和浩特市青山脚下的大学城,占地91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优美的校园环境,怡人的周边景色,便利的交通设施,为师生提供优雅、舒适、和谐、平安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拥有极具影响力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学专家团队、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多媒体教室,标准化实习实训中心、校外实训基地、体育场馆、文体馆、大学生创业园等。学院还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普通话测试站。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2.63万册,电子图书46万册。

学院现设七系四部:商务系、经营管理系、会计系、旅游系、信息技术系、艺术设计系、食品工程系,国际教育教学部、社科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和中职教育教学部,开设8大类专业群44个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584人,专任教师375人,教授36人,副教授160人,讲师314人。拥有自治区教学团队9个,在校生万余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并设有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和多种补贴等学生奖励资助渠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优质校”和“特高计划”建设为契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引,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坚持深化改革、特色发展、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立足现代服务业,面向自治区,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纪检监审处、学院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各系部等人员和部门组成。其中,院长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纪检监审处监督检查招生章程执行情况,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受理信访举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学院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六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根据年度招生规模,统筹考虑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编制2019年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9年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九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及安排专业以投档分为准,采用“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考生。

第十条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第十一条 美术类考生录取方式,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物价部门核准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十四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生效。

第十六条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电话:0471-5279864                      

学院网址:www.imvcc.com

招生微信号:smxyzsb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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