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imfec.edu.cn

电话:0471-3662060;0471-3662070

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呼包公路1.5公里处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内蒙古财经学院始建于1960年,后几经更名。1979年恢复本科教育,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建。2000年与原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内蒙古财经学院,2005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原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和原内蒙古工商学校并入内蒙古财经学院,同年,以良好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正式获批成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BA)培养单位。

学院坐落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占地2026.9亩,校舍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自治区重点学科。现设有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政税务学院、商务学院、旅游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学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MBA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法学系、公共管理系、外语系、中文系等4个直属系,体育教学部1个直属教学部,7个科研教辅机构。在校学生总数为 22000人。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五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已发展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专业设置 学院现设有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政治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统计学九个硕士专业;财政学、税务、金融学(蒙)、投资学等51个本科专业(含11个蒙语授课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等16个高职高专专业。有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等5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成了会计学、财政学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政治经济学、企业管理等5个自治区重点学科,金融学、旅游管理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和会计学、金融学、统计学、经济学等14个自治区品牌专业,财政学等25门自治区精品课程。

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学院现有教职工1422人。其中,专任教师814人,在校博士教师16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39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65.4%,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99人,占专任教师49%。有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9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6人,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工程人选4人,有出国留学教师100余名。2009年,有26名教师考取了博士研究生,有1名教师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2名教师获得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1名教师获得自治区青年科技奖。

教学改革 学院将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建设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全面推进课程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实践教学步骤。通过多年建设,形成了由课程实践教学链、实验课教学链、实习实训教学链、第二课堂链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所构成的 “四链一环节”实践教学体系,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到目前为止,建立了167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学院同时加强了包括教学决策指挥系统、控制系统、质量评估系统、信息反馈系统、状态调整系统和质量检测系统等在内的教学监控体系的构建和实施,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2009年,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学院全面实施了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953231”工程,强化了教学质量监控,加强了专业课程建设。2009年,新增软件工程、农村区域发展、社会工作3个本科专业,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3个专业被评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数据库系统概论、中国近现代经济史、国际金融学、中国旅游地理、工程造价管理5门课程被评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科学研究 学院现设有内蒙古经济与资源开发研究所等7个专业科研机构,出版《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经管版和综合版)和《内蒙古财院报》(蒙汉两种文字),其中《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经管版)被评为全国高校百强社科学报。多年来,学院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了大量的科研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尤其近年来,扎实提高科研层次和质量,科研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340项。仅2009年就获得各级各类项目100余项,其中国家级社科规划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项、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自治区级社科规划项目10项、教育厅项目18项、内蒙古社科联项目2项、自治区发改委“十二五”项目7项、横向项目20余项。出版专著21部、教材57部,发表论文891篇,其中发表在核心期刊上291篇。是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基地之一,有内蒙古产业发展研究基地和内蒙古社情民意调查研究中心等多家研究机构。此外,2009年,我院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基地被自治区确定为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教学设施  学院建有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网络中心和各个专业的实验室或模拟训练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值5514万元,教学用计算机2356台。其中,自治区最大的文科实验中心----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成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会计实验室、CAI实验室、计算机中心、硬件实验室被评为自治区“双基”合格实验室。目前实验室面积达到4279平方米,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座位数达到6377个,学院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128万册,电子图书 29万种(册),引进了CNKI系列数据库、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等11个数据库;建成了1个馆藏中文图书书目数据库,2个电子阅览室,“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全面运行,初步实现了图书信息管理服务现代化。学院已经建成了覆盖全院的校园网,实现了教学及管理的信息化。

党的建设 学校党委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师生思想,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创新,取得了新的成就,校园文明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呈现良好势头。学院先后获得内蒙古百姓最佳口碑单位、内蒙古人民满意品牌单位、内蒙古人民满意的“金牌形象使者”等荣誉称号,有12个基层党组织被自治区高校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在全区“心系六十年,情满大草原”公益活动评选中,我校被评为“公益之星单位”,这是自治区本科院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高等院校。

素质教育  学院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大学思想、文化教育并举,努力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在突出抓好课堂教学和专业实践的同时,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致力于学生多方面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大力营造浓厚自由的学术氛围,有计划地组织素质教育讲座。学生社团众多,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大学生发展个性和提升综合素质提供了宽阔的舞台。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逐年增多,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CCTV”英语演讲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等活动中多次获奖。2000年以来,有2400多人次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有864人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毕业生,有774人次被评为自治区三好学生,有717人次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我院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数量不断增加。连续多年,学院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招生就业 2010年学院面向全国21个省区招生。近年来,招生工作屡创历史新高,2009年,普通文科本科高出自治区控制线20分,普通理科本科高出自治区控制线15分。多年来,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一直在80%以上,位居自治区高校前列,学院的毕业生遍及全国各地,他们以良好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创新能力博得了用人单位的好评,许多人已经成为单位的领导者、管理者和业务骨干。

追求卓越,意气激扬。内蒙古财经学院全体师生正同心协力,志在一流,满怀信心地向着高水平财经大学的目标奋进!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内蒙古财经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9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为原则,制定2019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并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剩余专业专业一志愿报考比例和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调剂;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已录满时,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先执行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本科专业中经济学、经济学(基地班)、能源经济、农村区域发展、金融学(蒙语授课基地班)、财政学(实验班)、税收学(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蒙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商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蒙语授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专业,高职高专各专业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10分(满分以150分计)。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跨境电商方向)专业外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5分(满分以150分计)。

税收学(实验班)、财政学(实验班)专业外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5分(满分以150分计),数学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5分(满分以150分计)。

金融学(蒙语授课基地班)专业外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70分(满分以150分计),数学成绩最低分数要求70分(满分以150分计)。

经济学(基地班)专业数学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经济学、能源经济专业数学成绩最低分数要求90分(满分以150分计)。

经济学(蒙语授课)、财政学(蒙语授课)专业数学成绩最低分数要求80分(满分以150分计)。

税收学、财政学、资产评估专业数学成绩最低分数要求85分(满分以150分计)。

    第十四条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投资学(财富管理方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商方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方向)专业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学历与学位

第十六条  学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培养和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对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并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招生咨询

第十八条 考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登陆网站获取学校概况、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录取结果等详细信息。

学校网址: http://www.imuf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imufe.edu.cn/zsxxw/

招生咨询电话:0471—5300555  0471—5300312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5300319(传真)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70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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