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山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西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sxtvi.edu.cn/

电话:0351-7973253 7972696 7973221

地址:山西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也是山西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旅游高等职业学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为教学业务管理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为旅游业务指导部门。学院位于省城太原高校云集的学府区,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校园景色优美,环境宜人,被太原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园林化学校。2018年我院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现有教职工321人,其中教授4人、副高职称63人,中级职称109人,教师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7.33%。

  2019年招生专业:旅游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英语、应用韩语(导游方向)、应用韩语(中韩合作美容方向)、旅游日语、应用法语、空中乘务、人物形象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中西面点工艺、会计、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其中央财支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3个。

 学院拥有首饰加工实训室、玉雕实训室、韩语文化体验室、食品雕刻与凉菜拼摆实训室、炒炉实训室、市场营销综合实训室、旅游景区仿真实训室、人物形象设计实训室、文物修复与保护实训室、书画装裱室、珠宝鉴定实训室、宝玉石加工实训室、广告设计与制作实训室、形体训练室、模拟导游实训室、旅游管理实训室、旅行社运行与管理实训室、酒店前厅实训室、酒店客房实训室、酒店中西餐摆台实训室、酒吧业务实训室、茶艺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ERP和会计实训室、工程造价实训室等61个校内实训室。拥有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7个,校办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

 许多优秀毕业生先后被中国海南航空集团、故宫博物院、北京燕秦文化公司、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晋祠宾馆、山东净雅餐饮集团、山西三晋国际饭店、江南餐饮集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晋宝斋、山西省博物馆、晋祠博物馆、平遥古城、深圳东部华侨城、绵山风景区、芦芽山风景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珠海港中旅海洋温泉有限公司、山西中国国际旅行社、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单位录用。

 学院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高考或对口升学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优先,按分数排队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

 学院立足山西,辐射周边,高职为先,兼顾培训,为旅游事业及经济建设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形成了“厚德、修身、勤业、创新”的校风,“言传、身教、启迪、疏导”的教风和“敏思、笃学、求索、奋进”的学风。学院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先后被省委、省政府等部门授予“山西省模范单位”、“省文明学校”、“平安建设标兵单位”;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集体一等功”;学院连续22年保持“省直文明单位标兵”,连续20年保持“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招生录取原则:

1.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何乔锁 ,职务:院长。

2.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3.学院普通高考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口升学录取原则按照山西省相关文件执行。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5.学院非外语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6.学生资助:学院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制定学生资助系列办法。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勤工助学资助,合作企业助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国家与学院相关资助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

第四条 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1.旅游管理、导游、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英语、应用韩语(导游方向)、应用韩语(中韩合作美容方向)、旅游日语、应用法语(旅游服务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日语方向)、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中西面点工艺、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4000元/年;

2.空中乘务专业学费5200元/年;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学费5000元/年;

3.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6000元/年;

第六条 毕业证颁发: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山西旅游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录取结果: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9号;   

邮    编:030031

学院网址:www.sxtvi.edu.cn( www.sxtvi.com.cn)

咨询电话:0351-7973221  7972696

传真电话: 0351-7973202

第九条 附 则: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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