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山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西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nuc.edu.cn/

电话:0351-392228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中北大学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41年八路军总司令部在太行抗日根据地创办的我党我军第一所兵工学校——太行工业学校,被誉为“人民兵工第一校”。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太原市,并在朔州市设有校区。学校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学校总占地2995亩,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3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9亿元,学校拥有纸质图书馆藏230多万册、电子图书近200万册、56个中外知名数据库资源。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防科工局“十三五”国防特色学科(方向)5个,省重点学科24个,山西省“1331工程 ”一流学科1个,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1个,山西省优势学科攀升计划支持学科2个,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2个。拥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点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点6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5大类别,13个领域,本科专业85个。工程学、材料学学科ESI排名位列全球前1%,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在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获评B+。


   

 学校现有教职工2660人,专任教师1619人,教授243人,副教授539人,教师博士化率59.32%。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7人,“长 江 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全国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国家万 人计划入选者6人,科技部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科技部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3人,“三晋学者”特聘教授4人,青年三晋学者10人,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11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长 江 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国防科技优秀创新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省级创新团队15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5人,全国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国家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专家11人,中央和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19人。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29个省份实现了一本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39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2018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1%,硕士研究生就业率95.2%,博士研究生就业率100%。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拥有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优质教学资源。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8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6个,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2018年与德州市政府共同创建了中北大学德州研究生分院。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构建了具有中北特色的金字塔式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建设体系和创新创业育人、军工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劳动育人等多维一体的特色育人新格局。学校大力发展以创新创业为主旨的第二课堂,不断深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形成了以团学组织主导、校园文化品牌活动为引领、学生社团充当生力军的素质拓展提升体系,现有各类创新实践类社团200余个,年均参与人数达到5万余人次。学校构建了“全员双创教育格局、多层次双创教育实践平台、全过程双创教育模式、全要素双创教育内容、双创教育红色筑梦之旅”协同推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建设体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形成 “人人有科研、人人搞创新、人人谋创业”的创新创业格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大学生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成果丰硕,2018年获国际大赛奖项3项、国家级奖项444项,省部级奖项1661项。学校获批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西省首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成功申报山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连续两年位居全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百强之列,最高排名74名。


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形成问题导向、协同创新、军民 融合、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机制,全面强化服务国防服务地方两翼齐飞,凸显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56个,拥有山西中北国家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产业孵化基地。


十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级项目380项,各类项目总数4300余项,科研项目总经费28亿余元,其中2018年科研经费达4.05亿元。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奖115项,发表SCI收录论文近4500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390余部。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国家载人航天、深空探测、重大武器型号等,共有70多项成果应用于“神舟”、“嫦娥”、“天宫”系列工程。


学校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省市正在规划以我校为内核建设“创新科技园”,学校遴选了13个能产业化、且年产值可超千万元以上的军转民科技成果项目进入基地科技园。2中北大学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41年八路军总司令部在太行抗日根据地创办的我党我军第一所兵工学校——太行工业学校,被誉为“人民兵工第一校”。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太原市,并在朔州市设有校区。学校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学校总占地2995亩,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3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9亿元,学校拥有纸质图书馆藏230多万册、电子图书近200万册、56个中外知名数据库资源。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防科工局“十三五”国防特色学科(方向)5个,省重点学科24个,山西省“1331工程 ”一流学科1个,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1个,山西省优势学科攀升计划支持学科2个,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2个。拥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点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点6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5大类别,13个领域,本科专业85个。工程学、材料学学科ESI排名位列全球前1%,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在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获评B+。


   

 学校现有教职工2660人,专任教师1619人,教授243人,副教授539人,教师博士化率59.32%。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7人,“长 江 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全国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国家万 人计划入选者6人,科技部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科技部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3人,“三晋学者”特聘教授4人,青年三晋学者10人,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11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长 江 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国防科技优秀创新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省级创新团队15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5人,全国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国家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专家11人,中央和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19人。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29个省份实现了一本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39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2018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1%,硕士研究生就业率95.2%,博士研究生就业率100%。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拥有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优质教学资源。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8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6个,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2018年与德州市政府共同创建了中北大学德州研究生分院。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构建了具有中北特色的金字塔式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建设体系和创新创业育人、军工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劳动育人等多维一体的特色育人新格局。学校大力发展以创新创业为主旨的第二课堂,不断深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形成了以团学组织主导、校园文化品牌活动为引领、学生社团充当生力军的素质拓展提升体系,现有各类创新实践类社团200余个,年均参与人数达到5万余人次。学校构建了“全员双创教育格局、多层次双创教育实践平台、全过程双创教育模式、全要素双创教育内容、双创教育红色筑梦之旅”协同推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建设体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形成 “人人有科研、人人搞创新、人人谋创业”的创新创业格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大学生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成果丰硕,2018年获国际大赛奖项3项、国家级奖项444项,省部级奖项1661项。学校获批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西省首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成功申报山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连续两年位居全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百强之列,最高排名74名。


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形成问题导向、协同创新、军民 融合、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机制,全面强化服务国防服务地方两翼齐飞,凸显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56个,拥有山西中北国家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产业孵化基地。


十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级项目380项,各类项目总数4300余项,科研项目总经费28亿余元,其中2018年科研经费达4.05亿元。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奖115项,发表SCI收录论文近4500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390余部。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国家载人航天、深空探测、重大武器型号等,共有70多项成果应用于“神舟”、“嫦娥”、“天宫”系列工程。


学校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省市正在规划以我校为内核建设“创新科技园”,学校遴选了13个能产业化、且年产值可超千万元以上的军转民科技成果项目进入基地科技园。2017年以来,产学研合作项目近1000项,与航天科工集团共建“网络与信息安全研究院”;与太重集团签订军民 融合战略合作协议和专项合作协议;与阳煤集团合作建成3D打印研究院;与晋中市合作转化紫苏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将北斗导航技术应用于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与阳煤集团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共建“铝镁合金构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于水下武器装备应用的水听器技术项目已经成功转化为医用听诊器技术。

栉风沐雨,薪火相继。中北大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铸魂军工、根植三晋,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了“太行精神”红色基因和“致知于行”校训,造就了开拓创新、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独特精神气质和文化内核,引领着学校始终登高望远、砥砺前行。迈进新时代,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省部共建和山西省“1331工程”建设的历史机遇,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以“冲一流、强特色”为目标,实施“人才强校、内涵发展、综合改革、两翼齐飞、国际化”五大重点发展战略,为建设创新发展引领、具有鲜明特色和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实现“百年百强”中北梦而努力奋斗!

017年以来,产学研合作项目近1000项,与航天科工集团共建“网络与信息安全研究院”;与太重集团签订军民 融合战略合作协议和专项合作协议;与阳煤集团合作建成3D打印研究院;与晋中市合作转化紫苏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将北斗导航技术应用于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与阳煤集团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共建“铝镁合金构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于水下武器装备应用的水听器技术项目已经成功转化为医用听诊器技术。

栉风沐雨,薪火相继。中北大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铸魂军工、根植三晋,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了“太行精神”红色基因和“致知于行”校训,造就了开拓创新、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独特精神气质和文化内核,引领着学校始终登高望远、砥砺前行。迈进新时代,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省部共建和山西省“1331工程”建设的历史机遇,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以“冲一流、强特色”为目标,实施“人才强校、内涵发展、综合改革、两翼齐飞、国际化”五大重点发展战略,为建设创新发展引领、具有鲜明特色和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实现“百年百强”中北梦而努力奋斗!


中北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北大学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各类专项计划(定向)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中北大学(原华北工学院),英文名称: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110。

第六条办学地点:中北大学设有校本部和朔州校区两个办学地点,所在地分别为太原市和朔州市。校本部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邮编:030051;朔州校区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11号,邮政编码:036000。

第七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为:http://www.nuc.edu.cn。学校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zbzs.nuc.edu.cn,电子邮箱:zb@nu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北大学本科生招生(zbbkzs)。日常办公及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51-3922280,传真:0351-3924418。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同时学校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并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结合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及其他少数民族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中“英语”专业只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学校不开设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科类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按各省招办投档方式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九条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招生批次按照各省规定执行。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和批次,学校以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院校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依据投档次序、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分类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二十四条浙江省、上海市等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匹配。投档录取时对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上海市考生由该市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达到2B,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对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排序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第二十六条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分数由高到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若成绩相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投档位次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我校使用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文科及不分文理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公共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学习后,按照各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入学后按学校规定申请专业调整时视为一个专业对待。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本科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学费及其它

第三十二条朔州校区2019年只面向山西省招生;由于条件受限,该校区无回民灶,请少数民族考生谨慎报考。

第三十三条学校执行山西省发改委“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校后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已经构建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征”于一体的本科生资助保障服务体系,涵盖了国家奖助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生资助和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中北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有关政策为准。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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