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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概况
Hebe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河北中医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建校60年来,培养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在内的数万名中医药人才。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培养院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学校拥有杏苑、橘泉和祁州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57.67亩,建筑面积19.06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杏苑校区位于鹿泉区杏苑路,环境优雅,风景宜人;橘泉校区位于桥西区新石南路,毗邻火车站,交通便利;祁州校区位于全国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保定安国市,文化浓厚,区位优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8万册,其中线装古籍图书2.27万册,珍善本1299册,居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前列。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中医药科学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6所,教学医院36所,其他实践教学基地18个。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临床医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形成了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办学格局。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7700余人,在读博、硕士研究生582人。
学校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护理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公共事业管理、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应用心理学、中药栽培与鉴定、市场营销、汉语国际教育、中药制药、助产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中医儿科学、中医养生学等23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等5个学科门类。强化以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等一级学科为主体的特色优势学科建设,推进多学科交叉渗透。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本科教育创新高地、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各2个,河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河北省精品课程12门。拥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7个,河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项目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7个,省重点中医专科12个。拥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与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与中医、中药学、护理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涵盖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
学校建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Ⅱ级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研究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共卫生服务传承基地1个,河北省重点实验室3个,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1个,河北省工程实验室1个,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2个,协同创新中心(培育)1个,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研究室3个,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5个。
学校现有职工806人,其中专任教师471人。教师队伍中博士140人,硕士252人;教授91人,副教授142人;博士生导师45人,硕士生导师382人。拥有一批学识渊博、享有盛誉的专家教授,其中国医大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级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全国名中医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4人,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20人,省管优秀专家5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名中医1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人,省优秀教师9人,省高等学校中医药教学名师8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25人。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是最早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高校之一。与十余个国家的20所大学、医疗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已有来自30个国家的近千名留学生来我校学习医学和汉语课程。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与韩国、美国、新西兰、巴西等多个国家开展学术交流。我校还是河北省最早招收港澳台学生的大学,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不断扩大。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立校之本,秉承“博学求源,厚德济世”校训,恪守“传承与创新并重,科学与人文相融”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思想,遵循中医药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探索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相结合培养模式,深化医教协同,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学生社团蓬勃发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丰富多彩,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国中医大学生临床能力大赛、《黄帝内经》知识大赛、“中医药社杯”、“挑战杯”、“创青春”等多项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金标准的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多年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位列三甲。2018年综合笔试通过率位居全国54所院校之首,创造了4个第一的优异成绩,为中医药人才培养贡献了“河北经验”。
作为中医药的重要发祥地和中医鼻祖扁鹊故里,河北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历代名医辈出,中药资源丰富,是全国有影响的中医药大省。面对中医药振兴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的良好机遇,河北中医学院将进一步发扬优良的办学传统和作风,着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中医药高等院校,为河北中医药强省建设和中医药事业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中医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名称:河北中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14432
三、学校地址:杏苑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橘泉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河北中医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中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七、机构设置
1.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2.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3.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4.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中医学院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八、招生计划
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校在新生入学半年之后,给予部分优秀本科学生一次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具体调整办法参照《河北中医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办法(试行)》(冀中医教[2014]51号)、《河北中医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办法补充规定》(冀中医教[2015]18号)执行。
九、录取原则
1.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该省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
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排序;分数、等级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据位次投档(考生位次依据综合改革省份规定的位次办法);对考生成绩未能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7.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对于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由河北中医学院审批后给予认可。
8.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校不予录取。此外,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以及针灸推拿学等专业。报考护理学类专业不设考生性别限制,但是根据专业特点,要求男生身高应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5米以上。
9. 我校无外语口试环节,学生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考生入学。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500-800元/年。
2.奖助学金机制:学校奖励、资助政策体系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享受资助,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有关资助政策详见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十一、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 0311--89926311 89926111
2.招生办网址: http://zsb.hebcm.edu.cn (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3.招生办电子信箱:hbzyxyzsb@163.com
4.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号”功能,搜索“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关注”
5.纪检监督电话:0311-89926053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由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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