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nxgs.edu.cn/

电话:0951-6767079 6722904 6736336 5618928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示范性高职学院和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学院。学校初创于1951年,由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粮食学校、宁夏农业机械化学校和宁夏化工技工学校五校历经两轮合并形成现有规模,2006年更为现名。学院2010年被确立为宁夏第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3年建成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院校,2015年建成4个(中国)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16年获得宁夏高校唯一一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7年荣获“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8年获得宁夏唯一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承办权、1项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19年被确立为宁夏优质校。学院历经近70年改革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与区域产业对接最为紧密、办学基础条件最好、校企协同改革创新成效最为显著、综合办学实力最强的高职院校。

学院坐落于宁夏职业教育园区内,同宁夏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行一体化管理,是宁夏办学规模最大的综合性高职院校之一。学院紧扣“立足现代服务业,面向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业”的办学定位,重点建设了旅游类、财经商贸类专业群、生物与化工类专业群等7大专业群,形成了“工”与“商”并举的专业布局。目前,学院拥有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4个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7个自治区级重点特色专业,占学院全部招生专业的76%,覆盖学院所有二级学院。

学院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现有在校生近万人。紧扣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秉持“厚德、勤学、敬业、强能”的校训精神,坚持“科学治校、制度管校、质量立校、专业强校、特色兴校、文化荣校、合作办校”的治校方略和“德能并重、多元融通、对接产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技并修、理实并举、知行一体、广受欢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达99.99%以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2017年成为空军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荣获“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目前,学院已累计培养近8万名技术技能人才,其中80%以上毕业生留在宁夏工作,并涌现出一大批业务骨干。

学院致力于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人才队伍。教职工62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0人,副高级职称122人,客座教授28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58人(含博士3人,在读博士6人),“双师素质”教师390人。拥有院级专业带头人32名,骨干教师75名。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6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自治区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获得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5人;自治区拔尖人才1人;自治区“塞上技能大师”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师德标兵和教书育人楷模2人;自治区技术能手6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1人。建成了由28名客座教授与413名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兼职教师资源库、16个区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4个区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近五年来,共获批区级以上人才项目56个,获得区级以上教学竞赛奖项93项。

学院设有职能教辅机构22个,二级学院(部)9个。学院占地1538亩,建筑面积22万平米。建成了23个校内实训中心、109个教学做一体化实训室、187家校外优质实习就业基地。校内实训场所占地71109平米,拥有实训设备11503台(套),一次性可提供8362个实训工位,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45273元。拥有1个全区最大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1个大学生创业园。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牵头成立了宁夏首个“政行企校”合作办学理事会、校校合作联盟,相继成立4个区级、18个校级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协同中烹协、西门子(中国)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等50多家行业企业共建共管共享了4个校中厂、7个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8家教师流动中心。目前,建成1门国家级、43门区级、83门校级精品课程,2个区级、7个校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0门校级微课程。参与了2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合作主持的1个专业教学资源库已进入国家备选库。自编校本教材78部,其中出版发行34部。近五年来,共立项各类质量工程项目333个、科研项目236项,其中区级以上226项。获批横向课题109项,累计到款108万元。发表论文867篇,获得国家专利43项,其中职业教育核心论文、专利数均居宁夏高职院校首位。

学院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长”,学校已成为全区技能大赛主办区,在校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区级奖项559项、国家级14项,位列宁夏高职院校第一。特别是在2017年,学院实现了宁夏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零”的突破。

学院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依托拥有的区内最大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面向社会开展50多个工种5个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每年达5000余人次。积极为区内外30余所本科、职业院校学生开展技能培训,累计达20000余人次。同时,学校主动承担和鼓励学生积极广泛参与各类大型社会服务工作,先后承担了北京奥运会、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亚运会、第41届上海世博会、中阿博览会等国际性餐饮及社会服务工作,为宁夏职业教育赢得了荣誉,提升了学校办学知名度和影响力。

学校加大“走出去”“引进来”步伐,强强联合、共谋发展,先后与宁夏大学、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福建黎明职业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等多所区内外高校,与美国伯克利学院、突尼斯苏斯高等旅游学院等境外大学,在人才培养、师资互派、专业共建、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了密切深入合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选派2支6人工作队长期驻守定点帮扶村,创新性开展“造血式扶贫”,全方位结对帮扶2所贫困地区中职学校,被授予全区“先进扶贫单位”。

学院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为教育教学各项事业提供组织保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了“党建质量提升工程”,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在现有的42个基层党组织中,建成标准化阵地33个,区级五星级党组织2个,院级四星级党组织11个。近五年来,共涌现出158名优秀共产党员、14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2018年,获批宁夏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与“课程思政”“思政课程”试点建设单位及2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获批数位列宁夏高校第一。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培育突出贡献奖”“技能人才培养奖”“职业教育创新奖”“全国教育成果奖”“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培养和使用技能型人才先进集体”“自治区定点帮扶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扶贫先进单位”“第五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心理健康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扎根宁夏、放眼世界、面向未来。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全区思政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等精神,紧跟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步伐,不忘初心振奋精神、牢记使命实干兴校,坚定不移走好高水平发展之路,为把学院打造成“开放共荣、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质量高水平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08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五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分配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校退档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我校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只招收男生。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专业学费:4600/学年

           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8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特困生助学贷款。

  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 0951—6736336   6737079   6722904  5618928   

网址:www.nxgs.edu.cn         Email: zsjyb512@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951--2018096

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本章程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2019年4月9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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