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甘肃省教育厅

所在地:甘肃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gscat.cn

电话:0931-4674246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国家特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单位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全国职业教育种植类专业示范学校

甘肃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甘肃省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基地

甘肃省十大职业院校之一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金城兰州,始建于1907 年(光绪33 年)兰州道彭英甲创建的“甘肃官立农林学堂”,是一所甘肃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种植类专业示范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农业行业、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城郊农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学会农业与农村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华职教社团体会员单位,甘肃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甘肃省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基地,甘肃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协会教学研究会秘书长单位,甘肃省十大职业院校之一。

学院现有农业技术系、园林工程系、畜牧兽医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化工系和基础部6个教学系(部),“三农”研究所、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2 个研究所,设有作物生产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药品生产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会计、财务管理、经济信息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等24个专业,10 个校内实训中心,37 个专业实验室,1 个职业技能鉴定所,1 个教学实习实训农场,85 处校外实习基地。

学院占地面积1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9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8.6万余册;现有在校学生近5000人,在职教职工218人,其中专(兼)职教师145名,教授、研究员10名,副教授58名,有2名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名教师为省级骨干教师。教师队伍中本科学历的占98%以上,其中博士3名,硕士53名。

多年来,学院始终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服务“三农”为己任,坚持人格与创业教育,拓展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坚持质量工程建设,深化能力培养教学改革;坚持深化校企合作,提升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坚持农民创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坚持应用型农业科学研究,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格局。知识、技能、素养相融合,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已成为学院的特色和亮点。

学院先后承担国家和省列小麦、胡麻育种科研推广、863 攻关、948 引进、甘草和苦参栽培、“星火科技”培训、农民创业培训、阳光工程等项目,与美国、意大利、加拿大、以色列、奥地利及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科研推广项目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 项,农牧渔业丰收奖4 项,省科技进步奖33 项,地厅级奖46 项。教研成果获省级教学奖1 项,厅级教学成果奖14 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600余篇,有56人(次)主编或参编著作及教材。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954

第六条   办学性质:甘肃省省属公办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隶属关系:甘肃省教育厅直属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25号  邮编:73002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等有相关规定,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规定政策,严格执行学院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协调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招生规定,具体负责方案制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分类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当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班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地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非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则,分别按照理科生、文科生、中职生参加考试人数的一定比例划线录取,但录取总人数控制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单招计划之内,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  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特长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院有农林牧渔类、财经商贸类、生物与化工类、食品药品类、电子信息类、土木建筑类、资源环境与安全类、医药卫生类等8大专业群,25个专业可供考生选报。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等复查工作。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七条  学费执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45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八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院录取且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新生可申请转专业,具体细则按照《甘肃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931-4673806,传真:0931-4673806,E-mall:gnzyzb@126.com 。学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邮编:730020,学院网址:http://www.gscat.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处。

 


校园风光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