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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成立于2008年5月,是由北京交通大学与融河(黄骅)科教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学校是北京交通大学在京外举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教育部第26号令颁布之后河北省批准建立的唯一一所独立学院。学校的成立改写了河北省沧州地区没有本科层次高等教育的历史,在河北省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特殊的区位优势和重要的示范作用,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在教育领域的生动典型。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和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以及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的14所高校之一。一个多世纪以来,经过数代交大人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北京交通大学已成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交通行业和首都区域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近年来,北京交通大学紧紧抓住国家深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输体系特别是加快发展轨道交通,以及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机遇,为服务国家交通、物流、信息、新能源等行业以及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北京交通大学确定了到本世纪中叶初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和“三步走”战略。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校园占地1200亩,总建筑面积36.4万平方米,投资总额逾10亿元。涵盖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会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教师公寓、教工餐厅等43栋建筑,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
学校依托北京交通大学的优势学科,结合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有经济管理系、机械与电气工程系、土木工程系、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系、交通运输系、外语系、化学工程系和基础教学部等10个教学单位。学科专业设置以工科和管理学科为主,工、管、经、文、艺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目前开设了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土木工程、工程造价、交通运输、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英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等31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生逾13000人。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由学校具名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以北京交通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为依托,聘请北京交通大学的知名教授担任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并由北京交通大学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主干课程主讲人。同时,学校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办学特点,通过公开招聘、联合培养、国外引进等多种途径吸引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任教师队伍。此外,学校还从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聘请高校优秀教师及相关企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为兼职教师。几年来,一大批专家教授、中年骨干和青年才俊从祖国四面八方加盟学校,有力地壮大了学校的师资力量。与此同时,学校还聘请各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成为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高级智囊团,聘请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担任教学督导,监控、检查、指导教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秉承北京交通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和先进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以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为目标,建立了“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个性发展、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本科学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培养模式。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严谨的教学管理已使学校办学成绩初露锋芒。学生在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及RoboCup公开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工数学建模竞赛、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等各类学科竞赛中屡获殊荣,骄人的办学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2013年6月,学校入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发布的全国本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2014年,学校荣膺2014“回响中国”腾讯网教育年度总评榜“中国最具知名度独立学院”。2015年,学校荣获腾讯网教育年度总评榜“中国品牌实力独立学院”。2016年,在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发布的全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学校第四次名列全国第五;获“回响中国”腾讯网教育年度总评榜“2016年度综合实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同年,中央电视台《发现之旅》频道专题报道了学校办学成果。
学校高度重视国内外校际和校企合作交流,学校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多个国家的数十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选送优秀学子到美国伯米吉州立大学、北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特洛伊大学、鲍尔州立大学等著名大学留学深造。学校每年还选拔优秀的大三学生到北京交通大学学习一年,为学生考研深造提供更好的学习平台。同时,学校十分重视校企合作工作,目前已与北汽集团华北(黄骅)汽车产业基地、国家级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渤海新区物流产业聚集区、中国北方(黄骅)模具城以及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园区等数十家大型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和校企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实践和科研合作等领域开展长期、广泛的实质性合作,为学生提高专业技能,强化实践动手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和适应社会能力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学校先后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万余名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六年达到90%以上,在省内及全国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数千名同学顺利签约全国各大铁路局、北汽集团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学生们娴熟的专业技能、优秀的职业素养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与此同时,在六届毕业生中,共有数百名同学成功考取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受到各大院校的广泛认可。
学校所处的河北省黄骅市,位于环京津和环渤海中心地带,是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增长极和京津冀新的经济增长极。河北沿海地区发展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的加快实施,为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当前,学校正在董事会和学校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坚持按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规范办学,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任务,大力实施队伍建设、实验实践、学科专业建设和后勤保障“四大工程”,努力将学校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成为名副其实的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高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国标代码为:14202。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8〕147号文)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学校具有独立校区和独立法人资格,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校的举办方是北京交通大学与融河(黄骅)科教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校秉承北京交通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和先进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依托北京交通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立足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需求,遵循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成长规律,按照现代教育理念,逐步建立了“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个性化发展、注重实践能力”的人才培育机制,形成了“本科学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培育模式。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潜质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 学校位于环渤海经济圈内的河北省黄骅市,校园产权占地1200亩,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投资总额逾10亿元。涵盖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会堂、体育馆、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教师公寓、教工餐厅等43栋建筑,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已建成了面向全校各专业涵盖工、管、文、艺、经济等学科需求的各类实验室百余个,完全能够满足在校学生的校内实践课程需求。
第八条 学校为本科层次教学,2019年所有招生专业学制4年。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路2009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制定本年度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后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于教育部备案,最终通过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校官方媒介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本科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比例预留招生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基本原则为:1、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计划数提档并且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2、投放到本年度学校生源情况好、投档分数高的省区。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按各省安排批次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各省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各省规定的最大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相关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在遵循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同分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按照英语、语文、数学、综合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同分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本章程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内蒙古普通类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
第二十一条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有资格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学校按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我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为:依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内蒙古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校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关于我校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咨询电话:0317-8887322, 0317-8887323
传 真:0317-8887027
网 址:zsb.bjtuhbxy.edu.cn
E-mail: zsbgs@bjtuhbxy.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路2009号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61199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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