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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职业学院位于中国旅游标志马踏飞燕的出土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葡萄酒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武威,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培育学校。学院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武威教育学院。2003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先后整合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武威分校、武威财贸学校、武威师范学校(成立于1915年)、武威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成立武威职业学院。2011年武威卫生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整体并入学院。2015武威市中医医院和凉州区中医医院整建制并入学院,成立直属附属医院。2018年甘肃省教育厅、武威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先进核能创新研究院在学院联合设立“中科低碳新能源技术学院”。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秉承“尚学崇技、求真创新”的校训,弘扬“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校风,遵循“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适应需要”的办学理念,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学院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对接,致力于建成“西部示范、全国一流、世界有影响”的职业教育名校。在2018年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满意度调查中,学院在总体满意度、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教育环境四项指标中均进入全国骨干校前20名。在中国科教评价院发布的2019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学院在全国综合类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59位、甘肃省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4位。
校园占地面积914亩,建筑面积34.15万平方米,有1家直属附属医院、1所2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现有各级各类注册学生14330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637人、专科生10270人、中专生116人,继续教育学生3307人。在职教职工845人,有专任教师51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23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73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144人、教学名师16人、甘肃省名中医5人、专业带头人91人、骨干教师187人、“双师型”教师469人、省级“园丁奖”5人、市级“园丁奖”5人、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5人。建立了400人组成的兼职教师资源库,有外聘兼职教师292人。
学院专业门类齐全,特色鲜明,开办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58个,成人本、专科专业78个。建成国家级重点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在建省级优质特色专业8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形成了以工为主,以新能源和相关医学类专业为特色,国家级重点专业为引领,文、经、农、艺等综合发展的专业布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52万元,有校内实训室14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8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武威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个、市级“创青春通用性众创空间”1个、市级工程中心1个。
学院广泛开展科学研究,获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16项、科技厅科研项目立项1项、市级科研项目立项10项、院级科研项目立项32项,获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9项、省教育厅科技成果优秀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市级自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申报技术成果转化3项,创建科研平台4个,出版《武威职教理论与实践》30期。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247篇,出版专著48部、教材180本,获得专利56项。在2017年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上获优秀案例1项,在2018年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上获技术研发与应用成果奖2项。
学院招生就业呈现两旺局面,2018年,省教育厅下达学院招生计划4500人,实际录取4457人、报到4016人,报到率90.1%。文、理科提档线分别超过省控线115分和83分。近三年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满意度达95%以上,85%以上的毕业生对就业岗位、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升职空间满意。
学院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立校办企业武威泰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2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任务,2017年6月并网发电,年上网电量约2700万千瓦时,年发电收入约2160万元。项目服务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精准扶贫800户,保障每个贫困户年收入3000元,持续获益20年。已建成光伏扶贫基地和能源类、机械类、电子类等产教深度融合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武威市中医医院和凉州区中医医院整建制并入学院,成立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投资近7亿元进行扩建和功能提升,开放床位1200张,职工1800人,年门诊量达50万人次以上,将建成“三级甲等”中医院和甘肃省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已成为医学类专业功能完备、产教深度融合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极大提升师资队伍、实训条件、实习就业、专业建设水平;与上海中锐教育集团、山东蓝海集团、武威市实验幼儿园等178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
为落实省政府与中科院战略合作协议,服务国家能源安全、节能减排、“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等重大发展战略,为钍基熔盐堆新型低碳复合能源项目在甘肃落地及相关能源产业在西部形成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甘肃省教育厅、武威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先进核能创新研究院联合在学院设立“中科低碳新能源技术学院”。本次合作是中科院首次、也是唯一与高职院校的联合办学。以国家顶层科研院所与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大型企业三方强强联合的全新办学模式,建成多元投入、资源共享的混合所有制学院,共同培养产业发展需要“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核与辐射检测防护技术和应用化工技术(新能源方向)2个专业2019年计划招生100人。
为积极落实甘肃省与天津市签署的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全面推进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学院与天津职业大学签订《校院合作发展协议》,将用天津职业大学先进办学理念和治校经验,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和成果,通过教学条件互通互助,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在办学理念、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培训基地建设、干部交流、产教融合、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实质性合作,互通有无、共同发展。2018 年11月,天津职业大学(西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在学院揭牌成立,为学院乃至西部的职教教师提升教育教学理念和水平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学院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将在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等方面开展对口支援,在继续教育等方面合作发展; 与同济大学对接,确定委托同济大学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对学院师资队伍开展系统化培训,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综合能力。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内涵建设和创新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合作发展为支撑,以抓好党建为保证,全面推进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具体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武威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武威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518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武威职业学院
第十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武威市西关街皇台路10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武威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三条 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1.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2.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武威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武威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成绩优先,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二十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合格且成绩上线考生方能录取,我院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中职生”按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录取线录取。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2)护理专业要求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身高在1.60米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嗅觉迟钝、口吃者;晕血、晕针,对药物过敏者;心理不健全、肢体残疾者。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WWOC.CN)。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高校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服务与营销、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为7200元(按照甘改发收费〔2013〕1545号文件规定执行);2.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执行);3.每生每学年住宿费500元。
第二十四条 奖励与贷款: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3.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及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为生活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二十五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院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武威市凉州区皇台路102号
电话:(0935)6975188 6975190
传真:(0935)6975190
邮编:733000 网址:HTTP://WWW.WWOC.CN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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