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陕西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sjzdedu.com/

电话:029-88498507、88497427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54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鲁班”的摇篮  陕建的“黄埔”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隶属于陕西建工集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省属建设类公办成人高等学校,2000年由省教育厅批准开始普通高职招生。位于西安常宁新区的新校区已于2018410日开工建设,新校区占地445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学校新校区的建设将加快学校转制陕西建筑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步伐,学校的建成也一定会为我省建筑业职业教育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陕建职大依托陕西建工集团的发展而壮大,为有志于建筑行业的青年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建校三十六年来,学校为陕西建筑行业培养了3万多名建筑人才,许多学子走上了领导岗位,造就了一大批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骨干及技术能手,从我校走出去的毕业生中有许多人获得全国建筑行业的优秀项目经理优秀建筑师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他们负责的项目多次荣获省级长安杯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为陕西建筑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学校也被誉为陕建的黄埔鲁班的摇篮。

把企业引进校园  把课堂搬到企业

建校三十三年来,学校在土木建筑类专业教学上拥有一支富有创新精神和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将课程教学与施工现场相融合,始终坚持“以能力为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宗旨。学校与省内近百家建筑企业签订了教学实训基地,通过实训实习培养了大批动手能力强的建筑人才。学校以就业为导向,适应建筑企业发展需要,探索出来一条“上手快,能力强”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之路。学校与省内外近百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毕业生的就业率始终位居同类院校之首。

学校拥有全国建设类岗位培训一级资质,是建筑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陕西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校依托培训资质优势,每年培养建筑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上万名,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级注册建造师上千名。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校的培训优势,提高专业技能并取得岗位证书,顺利促进就业。

选择陕建职大  与建筑精英校友

三十三年的春华秋实,三十三年的桃李天下,那些从陕建职大走出去的毕业生们早已活跃在陕西建设的第一线,成为一支引人瞩目的生力军,学校培养的3万名优秀毕业生为陕西建设事业贡献出了智慧和汗水。在陕西多个地标建筑和特大型建筑项目、建筑行业最高奖项“鲁班奖”等的优秀工程里都有陕建职大学子的身影,他们中有许多人已成为国有大型企业和大型建设工程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师和技术管理专家,有些毕业生已经成为陕西建筑行业的佼佼者,选择陕建职大,与建筑精英校友。

报考陕建职大  为梦想插上翅膀

培养建筑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是陕建职大人共同的目标,你的理想就是我们的责任,实现你的梦想,我们给你助力。

*学校采取课堂讲授、校内实训、工地实践等多样化的教学形式。

“认知实习”、“顶岗实习”、“技能大赛”已成为陕建职大人才培养的主要特色。

*通过参加各类校外技能大赛和校内技能竞赛提高学生认知,学生们在全国高职院校建筑工程识图技能大赛、全国高校建筑信息模型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级别各类赛事中屡创佳绩。

*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让你的个性得到张扬、才华得到展示。“绿知社”、“俏霏文学社”、“顶峰创业协会”、“阳光爱心社”、“舞兹舞蹈社”等社团以及学校举办大型的校园歌手大赛、篮球赛、趣味运动会可满足你的兴趣和爱好。

*为切实解决家庭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性、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陕西省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600元/人·年,三等奖400元/人·年;

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人·年,一般困难生2500元/人·年;

贫困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

同时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普通高职各专业学费均为5500元/年;住宿费(带暖气):800元/年(带卫生间),650元/年(无卫生间)。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 学校地址:

校本部:西安市太白北路254号     

建工路校区:西安市建工路50号 

咨询热线:029-88498507、88497427、88497467       

http://www.sjzdedu.com

 


201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

201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国家教育部首批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成人高等学. 2000年,学校被建设部评定为面向全国的“建设类培训与管理一级资质”单位,开展了建筑行业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监理员、材料员、造价员、测量员、资料员等岗位资格培训。2011年8月,学校被陕西省人社厅认定为省级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同年9月,被国家住建部认定为陕西省仅有的3家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之一。

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54号 (校本部)邮编:710068

西安市建工路50号(建工路校区)邮编:710043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校国标代码:51010,在陕招生代码:8137

第三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制。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教学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纪检监察等处室人员组成。成立招生宣传组、招生办、试题组和保卫组。校长担任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校长分别担任副主任,负责招生具体工作;招生宣传组负责招生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招生办负责招生的计划编制、考生的报名、有关材料的上报、考生录取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审核等工作;试题组负责考生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出题、考试、考务等工作。保卫组负责与招生有关的保卫工作。纪检监察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监督任务。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的对外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则。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对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在有计划空额且满足相关条件时考生档案投入我校。

第十条 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方向的选择,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其所报专业志愿调剂到相应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按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我校不再进行任何加试。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六章收费、奖贷学金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高职(专科):文史类、理工类 5500元/年;

第十五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学校还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特困生3500元,一般困难生2500元)及困难生生活补贴,受助学生占在校生比例30%以上。

2、学生奖学金资助: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学生占在校生比例30%以上;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400元。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学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及直招士官学生的学费进行补偿及减免,每年学费补偿额为5500元。

4、勤工助学资助: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提供多种兼职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5、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按照国家“绿色通道”政策,对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于以资助,切实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通过后公布生效。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学校网址:http://www.sjzdedu.com

招生咨询电话: 029-88498507、88497427、88497467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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