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陕西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xagdyz.com/

电话:029-81483333;81483456;88225974;8825568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郊东仪路16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西安市秦渡镇。交通便利,办学环境优雅。学校占地面积737亩,建筑面积24万余平方米。学校建有医学各专业实验室134个,实验设备先进,物品齐全;校图书馆藏书总数43.8万册,同时还有电子阅览室,电子图书127GB。学校建有一个标准游泳池、旱冰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各种体育运动设施。

学校实行校、系(部)两级管理,设有护理系、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药学系、医学影像系、医学检验系、基础医学部、思想政治教研部、公共教学部、成教院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等7个专业。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依托西安地区丰富的医学高等教育资源,以自身的优越办学条件,吸引了大量的优秀人才。目前有专兼职教师队伍579人,其中专任教师482人,在482名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有11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4%。在多年的办学中,对教职工做到了“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学校有五所附属医院。
    1、陕西友谊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拥有床位525张。其中,内、外、妇、儿、传临床医技科室25个,3个重点学科,5个研究室,1个心电工作站,4个重症监护室。副高职称以上医疗卫生人员45名,中级医疗卫生人员195人。
    2、陕西省森工医院是我校的第二所附属医院,病床300余张。
    3、西安户县济仁医院有床位100张。
    4、西安同济医院有床位110张。

 5、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位于秦渡校区西侧,占地百余亩。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为一天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床位800张,诊疗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药剂科、病理科、输血科、医学影像科(含X线、B超、心电图、脑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含临床、生化、微生物、免疫血清学专业)。不仅为学生见习、实习提供方便,也为优秀比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另外,学校还与西安市几十家大中型医院、及兰州军区总医院,成都空军总医院等10家部队医院签约,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生的实践教学和毕业实习有可靠保证。

学校非常重视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曾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医院在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师资培训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广泛合作,及时了解国内外医学教育发展动态,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校的办学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促进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多次聘请外籍教师到校为我校师生讲学、授课,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动态,为教师的提高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面向21世纪,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学校正以崭新的面貌,求真务实的理念,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执教、质量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秉承“志存高远,自强不息”的校训,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医药卫生人才

 



2019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9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填报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222

第五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秦渡镇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  学校概况: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秦渡镇,占地783亩,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各类在校生15000余人。设有护理系、口腔医学系、临床医学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成教院、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等五系一院三部。基本形成覆盖医、护、药、技等多个专业领域,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

学校秉承“志存高远,自强不息”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办校、人才兴校”的办学理念,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2012年被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批准为全国第一批“临床医学(3+2卓越医生教育培训计划项目)”设点高校;201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巡视诊断工作;2015年被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6年被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计委确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院校。2017年我校获批陕西省一流学校;在陕西省一流专业评选中,药学专业被立项为省级一流建设项目,口腔医学和医学检验技术两个专业被立项为省级一流专业培养项目。

学校实训中心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各类医学专业实验室134个,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各类仪器设备4000余台,实验室功能齐全,可提供各专业学生进行实训操作,并可同时容纳2600名同学进行实验实训。学校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三所非隶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校外实习基地共105所,完全可以满足学生实习、见习和实训的需要。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位于校园西侧,占地300余亩,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17个科室,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目前,学校已经形成了“校院一体、医教融合”的办学格局,为在校生临床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委员会,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发挥招生监督作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

第十条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编制招生计划、招生录取、规范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日常招生接待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者优先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考试分数高低排序确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享受照顾条件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校均予以认可。在高考位次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的考生。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考生不限制语种,入校之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五章 毕业证书的发放

第二十条   学生毕业时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国家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活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助学金:一等:6000/学年,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等:3500元/学年,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等:2500元/学年,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2.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学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学年。

4.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最高补偿金额为8000元/学年。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申请贷款额度为80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资助政策

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500元/学年。

校内勤工俭学:学校每年为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工作岗位,工资400元—900元不等。

第七章   

第二十三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设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等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学年11000元

住宿费:1000元/年(8人间)

住宿费:2200元/年(4人间)

住宿费:7000元/年(2人间)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483333  81484908 88225974

    真:029-81483216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秦渡镇   邮编:710309

    址:http://www.xagdyz.com

    箱: xagdyz@126.com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4月17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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