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陕西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xjtucc.cn/

电话:029-86654990;86652008;86652009;86652006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715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成立(教发函〔2004〕71号)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古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农业生态产业园,东邻西安市政府,北接长安八水之一的渭河,毗邻西安北火车站,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目前学院设有9个系38个专业,在校生11600余人,在全国26个省、市招生。

学院多年来不仅在硬件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还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不断积累总结,为更高层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院的招生在省内同批次的录取分一直位居榜首,文史类全部、理工类80%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以上,已完全具备本科二批次招生、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条件和能力。从2014年起,学院的所有专业在省内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百年名校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按照“保证基础,强化实践,注重能力,提升素质”的培养思路,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和教授治学的办学理念,努力探索和创新高等教育办学机制新模式。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宗旨,按学科大类构建知识、能力、素质教育平台。学院通过校企合作及弹性学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学业选择,增强就业的核心竞争力,使其更容易进入自己的职业生涯。学院在名校办名校的战略指导下,努力向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独立学院迈进。

在中国校友网等多家媒体进行的全国独立学院排名中,学院从2006年第75名、 2007年第49名、2008年第20名,到2009年第12名,2010年荣膺中国最具影响力独立学院20强和“十大最具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称号,2012年荣获中国最具影响力独立学院,2013年被评为西安市“文明校园”,一年一个大台阶,创造了学院初期发展阶段的辉煌。学院2010年荣获陕西省“十二五”教育发展创新单位称号,2009年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陕西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学院团委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2008年陕西省(学校系统)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是省内唯一一所被授予该称号的独立学院。2011、2012、2013年陕西省教育厅年检良好单位。

学院学生参加国内各种科技竞赛,硕果累累。近三年来,共获各种科技竞赛奖励160余项。

重点奖项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一等奖1项、陕西赛区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二等奖1项、陕西赛区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全国大学生机械设计大赛陕西赛区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大学生“挑战杯”陕西省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

全国行业性科技竞赛奖项有:全国大学生测量控制技术与仪器创新设计大赛国家二等奖1项、国家三等奖3项、省二等奖1项、省三等奖1项。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三等奖1项。商科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1项、省一等奖5项、省二等奖6项、省三等奖13项。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省一等奖11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27项。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省一等奖4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23项。“外研社杯”英语赛事二等奖1项、三等奖7项。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省二等奖2项。艺术类书画竞赛金奖12项,银奖10项,二等奖2项。

近三年学生参加陕西省大学生体育比赛获奖20余项,包括:陕西省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团体第一名5项、团体第二名8项、团体第三名5项、个体第一名4项。获2013陕西省校园啦啦操街舞大赛第三名。院足球队获2012-2013中国大学生联赛陕西赛区第三名、2010-2011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陕西赛区第三名。

学生第二课堂取得了优异成绩。2012年学院分别荣获“全省学校共青团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省第五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先进单位、省第二十三届‘校园之春’大中学生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省首届青少年数字影像大赛优秀组织奖以及陕西历史博物馆风采大赛最佳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学生社团武术协会,参加“沪港杯”第二届西安高校武术散打联赛、第四届大学生跆拳道社团交流大会和第二届西安高校勇士赛等省级赛事荣获佳绩,并接受了陕西电视台的专访。

学院通过对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实践,摸索、总结出适合于独立学院学生教育教学、培养特色的办学之路,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招生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一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71号)

办学地点:陕西省 西安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尚稷路8715号

培养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制:四年

第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成立(教发函[2004]71号)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现设有11个系(院)34个本科专业,16个研究所(中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的教育教学资源,按照“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办学理念,确立了拓宽知识、强化实践、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构建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按学科大类打好基础,按就业方向安排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形成了“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素质拓展提升体系”三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在名校办名校的战略指导下,努力朝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应用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第五条 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及发展规划,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院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按国家规定,我院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之和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在陕普通文史、理工类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三条  学院2019年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学生可在大一或大二学年末根据个人意愿在大类内选择专业。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或位次相同时优先。

第十六条  艺术类书法、美术类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合格(省统考通过或取得学院专业课校考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者,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相同,按文化课总分或位次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艺术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C(艺术类考生无要求)。浙江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物理。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我院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除日语专业外,其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按在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抄送的标准执行,人文社科类、经管类、工学类、外语类、护理类专业21000元/学年,通信工程(中兴卓越班)专业2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250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28000元/学年。

2019年学费如有变动,按在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抄送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西安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尚稷路8715号  邮编:710018

学院招办:029-86652007、86652008、86652009、86654990(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jtucc.cn   招办网址:http://zhaoban.xjtucc.cn

招生邮箱:zhaoshengban@xjtucc.cn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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