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陕西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xijing.edu.cn/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西京学院简介

  

  西京学院是一所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坐落于古城西安西部大学城内。2005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9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资格。西京学院始终坚持“诚、健、博、能”的校训,以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大学为己任,培育英才,传承文明,努力建设高水平西京大学。

  学院占地1391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土木工程为代表的工科,以会计学、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以服务于产业的工业设计、视觉传达为代表的艺术设计“三大专业集群”,现设有17个院系、3个书院和4个社区;开设5个硕士专业,33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3万余人。

  学院坚持“科学之精神、人文之素养、专业之特长”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突出实践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2015年,成功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17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竞赛103项,获得国家级奖项1011项,省部级奖项697项。

  学院注重科研工作。2012-2014年的《中国民办本科院校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均显示,学院科研竞争力全国排名第五,陕西民办高校第一。截至2015年年底,学院获批包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纵向科研项目共173项,签订横向课题合同77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59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及CSCD,CSSCI论文共1432篇,三大检索论文391篇。申请各类专利共270项,获得专利授权共196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68项,外观专利授权15项。

  学院不断强化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推行住宿书院制(社区)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书院和专业学院的作用,通过构建素质拓展教育、人际交往和信息化建设三大载体,配合完全学分制,拓展学术及文化活动,为青年学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丰富高雅、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塑造了学生健全人格、高尚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院发挥学科、人才和技术优势,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积极构建“全员参与就业、全程指导就业、全方位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逐年提高,得到社会认可,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教育部评为“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成功举办三届“中德艺术交流与设计教育论坛”,并在德国建立了艺术类实践基地;与韩国培材大学设立韩国语教育中心,建立学分互认关系,学生可以赴韩参加升本学习;与新加坡、法国、美国、加拿大、台湾、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及合作关系。

  今天的西京学院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西京人将秉承 “无私奉献、报国为民、挑战极限、追求卓越”的万钧精神,落实战略提升、体制创新、内涵建设、资源整合、国际合作、塑造特色六大任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西京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毕业发证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京学院(Xijing University),院校国标代码:12715。

第三条 西京学院简介:

西京学院是一所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坐落于西安。始建于1994年,2005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09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作为全国第一所民办高校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五所民办高校之一,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8年4月,西京学院获批陕西省“一流民办高校建设单位”。学校始终坚持“诚、健、博、能”的校训,以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大学为己任,培育英才,传承文明,努力建设高水平西京大学。西京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占地近1749亩,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立足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本校优势,学校确立了以“三大专业群”建设为主的专业发展规划,形成了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控制工程、土木工程为代表的工科专业群,以会计学、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专业群,以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为代表的艺术设计专业群,着力建构专业群对接产业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体系。现设有15个院系、7个书院;开设5个硕士专业,34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1万余人。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西京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院纪委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19年面向全国24个省(区、市)招生,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本科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高职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先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江苏省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我校各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等级达到CC,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优先录取选考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2019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艺术类(编导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2019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招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本科和高职投档比例均按不超过120%执行。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我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普通类本科计划的1%,艺术类本科计划的15%,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费用标准:

学费:本科:经管文法类24000元/学年(其中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为26000元/学年) 理工农医外语类26000元/学年 艺术类28000元/学年;高职(专科):经管文法类15600元/学年 理工农医外语类16600元/学年 艺术类18600元/学年。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校内扶贫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二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

学校网址:http://www.xijing.edu.cn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xijinguniversity

招生章程公布网址:http://zhaosh.xijing.edu.cn/zszx/zszc.htm

Email:xjzsb@xijing.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京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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