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陕西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 www.xaau.edu.cn

电话:029-84257775 029-84250446

地址:西安市西二环 259 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

    学校创建于1955年,原名为西安航空工业学校,隶属原航空工业部。1957年合并兰州航空工业学校。1960年升格为专科学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工业专科学校,后因国民经济调整而复原。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西安航空工业技术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划转地方,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学院。建校60多年来,学校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和立足陕西,服务航空,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定位,为我国航空工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7万余名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现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校舍建筑面积43.4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2亿元;纸质图书117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有航空综合实验实习基地、飞机结构实验室等校内实习基地及实验室15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7个;设有集教学实习、生产、科研于一体的校办工厂,年产值超过2000万元;拥有特种泵系统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泵类装备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学校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理事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900余人,专任教师697人,其中教授52人,副高职称人员20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者624人;学校聘用客座教授41名,其中院士2名,著名专家学者20余名;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师德标兵4人,省级优秀青年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1名,60余人次在省级以上学会担任职务。

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6个教学院(部)。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81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6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现拥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及培育项目3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验教学项目2个;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9门。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软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重大科技专项、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等科研课题169项;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9项、专利352项,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13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700余篇,其中SCI、EI检索收录135篇,核心期刊收录1019篇。学校始终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家级奖381项,省级奖316项,各类竞赛获奖数量达727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94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10项;学校是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厚植优势,特色发展。学校坚持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必然途径,与中国商飞、中航工业集团公司等数百家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开展海航机务班”“天航机务班”“海航空乘班等订单式人才培养工作;与火箭军、海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合培养士官班,实现了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的同步提升。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学校多次荣获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陕西省首个双学位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新时代、新战略、新目标、新任务。当前,学校正按照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蓝图,主动对接跟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深化内涵建设,奋力追赶超越,扎实推进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高校。

 

 


西安航空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学院

国标代码:11736,在陕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民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部等17个教学院(部)。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51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6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现拥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及培育项目3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验教学项目2个;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9门。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沣惠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http://www.xaa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代表招生工作委员会行使职权,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b.xa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4257775    8425044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30名,面向河北、河南、陕西、甘肃等4省招生,分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本科教育项目计划9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数量为准。(陕西考生须注意,该专业在陕单设招生代码录取)

第十一条  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称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本科招生专业有汽车服务工程、物流管理,招生计划共计80名。

第十二条  学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共计350名(其中,在陕女生5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须参加招飞报名、民航专业机构体检、背景调查等环节,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五条  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及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七条  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八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招考部门的表演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表演艺术校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属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根据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本科:理工类4500元/年,文史类3500元/年;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艺术类:8500元/年(注:航空公司实习、培训费自理)。

中德合作本科教育项目:中方前三年学费为22000元/年,第四年学费为4500元。德方一年半学费为7800欧元。

住宿费(带暖气):650元/年。

第七章  奖、助、贷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奖助学生6000余名,发放金额近1600万元,覆盖率超过4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 /年-3500元/年(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6000元/年)。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3000元/年,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5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

台达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

成都飞机制造集团公司NCMC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年,二等奖5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上海樱侬奖励基金:一等奖5000元/年,二等奖3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

皓森精铸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报酬。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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