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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特别是西北地区信息产业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校始创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陕西和甘肃两省邮电人员训练班及随后的西安邮电学校。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西安邮电学院,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邮电通信类普通高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安邮电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于邮电部和信息产业部,2000年划转到陕西省,由陕西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
学校是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基地、全国首批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高校、西北地区唯一承担亚太电信组织和东盟培训任务的高校。被教育部授予“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陕西省“文明校园”称号,被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被西安市人民政府授予“园林式单位”称号。校党委被中共陕西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省委高教工委授予“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称号。
学校坐落在西安市南郊文化区,占地1500余亩,设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现有在校学生1800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4亿元,图书馆藏书167余万册。设有研究生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现代邮政学院(物流学院)、理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字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国防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8个教学科研单位。建有国家级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各1个以及2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2016年7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邮政局签约,共建西安邮电大学现代邮政学院、邮政研究院。学校现有46个本科专业、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者560余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人选、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二三级教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项目和荣誉获得者60余人次。有双聘院士4人,客座教授130余人。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截至2019年3月,获批国家级教学立项项目13项,教育部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立项43项,省级教改立项41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8项,省级教学名师14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和省级教学团队13个。学校不断探索创新人才培养“西邮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2017年获批陕西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入选国家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双创发展办公室“中国创业创新典型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成功入选国家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入选国家科技部“众创空间”、获批中国创新创业教育联盟首批“百城千校”试点院校(全国共有17所,省属院校仅6所),入选省委高教工委首批“陕西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入选省科技厅首批“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入选团省委“全省第二批省级青年创业孵化基地”,获批省人社厅“全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省中小企业局“首批陕西省中小企业高校创业孵化基地(信息产业方向)”,在省内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深度融合、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探索 “360网络空间安全特长班”“物流管理顺丰班”等产学协同、科教协同育人新模式。
学校以信息科学技术学科为主干,将高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和产业化应用作为研究重点,在通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移动通信、图像处理、信息安全和信息产业经济等研究方向形成特色和优势。两项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虎符TePA”成为在信息安全基础共性技术领域我国提交并获通过的第一个国际标准。研发的GPU芯片已通过省级鉴定,填补了国内空白,被列为陕西省“十三五”重大产业化项目。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500余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100余项;全校教职工共发表论文15000余篇,其中,被SCI、EI 收录论文3000余篇,获得国家专利及软件著作权600余项,出版教材、著作等400余部。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校企合作。获教育部批准,2015年开始开展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陕西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会计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开始招生。学校与德国、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吉尔吉斯斯坦等十多个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的40余所大学、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英、德、法、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多所大学签署了合作培养协议。与国际电信联盟ITU、亚太电信组织APT等国际学术机构,美国IBM、英特尔、美国思科公司、红帽公司、优科无线公司、国家仪器、德州仪器、阿尔特拉、甲骨文、德国西门子、印度塔塔公司,和国内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华为公司、中兴通讯、大唐电信、烽火通信、中国通信服务、京东等邮政、通信信息领域的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建校60多年来,学校人才辈出,遍及华夏,为国家培养了9万多名优秀人才。毕业生大多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邮政、华为、中兴、大唐、爱立信、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等企业和党政机关、高校、研究机构工作,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国防生毕业生成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信息化人才。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人民邮电报》《陕西日报》以及新华社、中央电视台、陕西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学校办学成就。
学校在“爱国、求是、奋进”的校训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西邮精神引领下,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水平,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邮电大学。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安邮电大学是陕西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邮电大学,学校代码:11664(部标)。
第四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安校区)。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邮电大学。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教育部下达,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为准公布。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各省(区、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专业,分数相等时选测科目等级的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2019年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情况要求,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必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者或高考体检作弊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使用英语教学,建议高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本科文科类专业每学年3500元,本科理科类、外语类专业每学年4500元,本科文理兼收专业每学年4500元,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90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23500元。
第二十条 会计学(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第一至四学年,按照西安邮电大学本科文理兼收专业标准收取学费。第二、三学年学生在美国大学学习,按照美国大学学费标准缴纳,具体标准以美国大学当年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咨询电话:029-88166199 029-88166660(志愿填报期间)
电子邮箱:zsb@xu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xupt.edu.cn
官方微信号:xuptzs(西安邮电大学本科招生)
官方头条号:西安邮电大学本科招生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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