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陕西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sxpi.edu.cn/

电话:029-33152021 33152020

地址:陕西省咸阳文汇西路1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之一

◆六十五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院校

◆2013年中国最具影响力职业院校

◆2014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

◆陕西省“高本对接,联合办学”试点院校

学院概况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创办于1950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咸阳机器制造学校改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首家由教育部批准改制升格的高职学院。2010年1月,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处咸阳市区,占地面积1850亩,拥有国内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工种全、技术水平高的校办工厂——咸阳机床厂;建有校内181个门类齐全、设备优良的实训基地和工程训练中心,其中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8个省级实训基地,与企业联合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9个。建有文体中心、羽毛球馆、乒乓球馆、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等体育场馆;拥有新教学楼、新型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报告厅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汽车与物流学院、化工与纺织学院、服装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基础课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体育部、继续教育中心等10个二级学院、三部一中心。开办65个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办学特色

学院秉承“明德、笃学、精艺、强身”的校训,倾力“办有灵魂的教育,建有品位的学校,创有境界的文化,育有底气的人才”,构筑起“校内实验实训基地—校办实习工厂—校外实训基地”三级配套的实践教学体系与“基础训练—仿真锻炼—实际操练”三层递进的学生能力培养机制,积淀形成“校厂一体、产教并举、工学结合”的办学特色。大力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繁荣校园文化,倡导高雅艺术进校园,持续推进各项竞赛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成长。

师资力量

学院目前是陕西省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余人,教职工107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348人,教授68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三级教授7人),高级职称358人,420人次曾赴美、德、日、澳等国家及香港地区研修学习。学院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突出贡献专家2人、教学名师7人、教学团队9个;获省级以上劳模、优秀教师45人,多人入围教育部和陕西省高职教育专家库。

招生计划

2015年我院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6500名,其中:陕西6200名(含自主招生3867名),外省300名(河北、内蒙、山西、河南、四川、甘肃、青海、宁夏)。(专业见附表1)

学  费: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

住宿费:普通间每生650元/年,带卫生间6人间每生1000元/年。

奖助办法

★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 学院奖学金:4000元/年。

★ 优秀新生奖励:二本线上者,奖励16500元;二本线下10分之内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二本线下10分至20分之内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二本线下20分至30分之内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本线下30分至60分之内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 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家庭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

★ 其他资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冬夏补助、临时突发性补助、伙食补贴、毕业生学费减免等。

 

就业优势

依凭厚实的行业基础,学院与国内60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用人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面向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电子电气、工程材料、信息技术、财经商贸、公共事业、物流管理、工民建筑、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等多个行业和领域,人才输出立足陕西覆盖全国31个省市,毕业生一次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7%以上,连续多年被评为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4届6266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7.15%。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欢迎广大考生、家长来我院考察,欢迎上网查询。

 

咸阳市内乘15路、23路公交车可到我院北门,18路、19路公交车从我院南门通过。

 

学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咨询电话:029-33152020  33152021  33152165

咨询QQ: 4000298112

网址: www.sxpi.edu.cn    招生网址:zsw.sxpi.edu.cn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第六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950年建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物流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现招生高职(专科)专业68个,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9年我院68个专业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

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投档比例: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设置为1:1。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

第十三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第十五条  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六条  ①学费: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②住宿费(带空调、暖气):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1000元/年。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③学校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等奖300元。④优秀新生奖励: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高分考生来我院就读学习,设立特等奖奖励16500元;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优秀奖奖励1000元。奖励等次和名额划分以我院普招实际录取为准。⑤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⑥其他资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冬夏补助、临时突发性补助、伙食补贴、毕业生学费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十八条  ①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②QQ咨询:4000298112。③E-MAIL:SXPIZSB@163.COM。④学院网址:http://www.sxpi.edu.cn/;招生网址:http://zsw.sxpi.edu.cn/。

 

第七章 其它须知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0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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