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云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ynswxy.com

电话:0871-6312861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黄土坡海源北路389号云南商务职业学院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云教发【2010】4号)。云南商务职业学院隶属于昆明海源教育投资集团,集团下属有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昆明市卫生学校。学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照董事会章程、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多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依法办学。




    学校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园区,占地面积698.2125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在校生4588人,教师200余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科研业务能力强,师资力量雄厚。截止今年学校一共有27个全日制三年制大专专业、23个五年制大专专业、20个中专专业、18个成人教育专业。并根据云南省“两强一堡”的发展战略,遵循“团结、务实、创新”的办学理念,按照“知识专业、技能突出、德艺并举”的培养目标,逐步增加医学类专业,培养面向云南省、东南亚和中东地区的应用型科技人才。
   校内教学楼、办公楼、师生公寓、体育场馆、文艺中心、实训中心、学生食堂(回、汉)、图书馆等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内设院办(人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招就处、后勤保卫处、团委等处室,开设会计系、医学系、建工系和经济系4个系,思政部、公共课教学部2个部以及229职业鉴定中心。

办学定位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共同发展,成人教育与国际合作教育并举,适时发展本科教育。经过多年的办学积淀,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医学类、经济类、管理类、建筑工程类、艺术设计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根据云南省“两强一堡”的发展战略,遵循“团结、务实、创新”的办学理念,按照“知识专业、技能突出、德艺并举”的培养目标,培养面向云南省、东南亚和中东地区的应用型科技人才。


科研学术
      近年来,学校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及参编著作12部,承担各级科研项目3项:云南省教育厅《中、高职计算机基础教学内容衔接问题研究》、《企业IPO后二次创业对二级市场投资有效性的启示》;《信息化时代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实效性分析——以云南商务职业学院为例》。

办学特色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与启德学府联合宣布共建合作基地,组建了“国际班”。与此同时,学校还成功引入一流的国际化职业教育资源,重点推荐了德国大众汽车专项培训项目和悉尼科技大学的UTS学术英语课程。加速了学校与国际教育标准的接轨,为学生打通走向国际舞台的全新通道。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与云南省第229职业技能鉴定所达成合作协议,在云南商务职业学院内联合成立云南商务职业学院考试培训中心。云南商务职业学院考试培训中心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各类职业资格证考试和培训工作,并根据学校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

   学院教学管理根据“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要求,推行弹性学制,给予学生选择专业、课程和学习方式的自主权,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允许提前或延长修业年限。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加快实践教学基地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接触专业新技术、新技能,让学生在“学习工厂”跟师学习,完成实训(验)项目,并用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认证等方式,使教学贴近生产、贴近技术、贴近工艺。尤其是开展校企合作,利用企业生产与经营的资源培养学生实践技能与职业素质,使生产实习、专业技能训练、顶岗实习和专业学习、毕业设计结合起来。

   近年来,学校在科技与社会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学校进一步加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力度,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并举,实施开门开放办学,加强与行业的对接,积极服务企业。学校教学管理根据“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要求,推行弹性学制,给予学生选择专业、课程和学习方式的自主权,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允许提前或延长修业年限。


     新校区占地面积360亩、总规划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已完成17万平方米,二期工程正在在建设中,总投资7.8亿。建有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会堂、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实训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教师公寓、实习门诊大楼、后勤中心、足球场、篮球场、体育健身室等,正在推进航空、高铁、汽修实训配套设施设备建设等。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学生毕业时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云南商务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317(国标);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文苑路。

第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院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院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预留计划与使用原则:高职专科预留计划不超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在使用时依据各地生源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优先用于冷门专业报考情况较好、相同志愿投档考生存在平分、实际投档线高于当地最低控制线较高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省级)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情况,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

第十四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五条  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院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投档要求,录取期间,经各省级招办同一投档单位电子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我院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和报考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将综合考虑考生报考专业、身体条件等因素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学院提供多个勤工助学岗位给贫困生,帮助其解决部分生活困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第二十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规定和《云南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合格者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院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本年度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7988696  67981068 67982968

招生网址:http://www.ynswxy.net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文苑路

邮编:651700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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