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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立高等学校。学校具有30多年的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坐落在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以丽江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依托,以丽江优美的风光为环境,招收来自云南省及全国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学校占地114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2.7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3409.17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96.66万元。藏纸质图书90.01万册。建有旅游综合实验室、艺术设计广告实验室、组织培养实验室和导游模拟实验室等多个现代化实验室,以及外语自主学习中心、计算机中心等,办学条件完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学校设中文、外语、旅游及经济管理、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艺术、体育、教育科学、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系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部。学校充分发挥教师教育优势,大力发展适应地方社会经济的具有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开设有45个专业。其中“导游专业”为云南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导游专业”和“生物教育专业”为云南省高校特色专业;“英语教育专业”、“语文教育专业”为云南省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现场模拟导游课”、“英力克英语口语课”、“公共教育学”、“植物学”和“学前儿童科学教育”为云南省高校精品课程;“丽江东巴谷生态文化民族村”、“丽江王府饭店”、“生物专业群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实习实训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为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实习实训教学基地,2012年“旅游管理”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学校拥有的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有47项,位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充分反映了我校的办学水平和实力。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员工399人,有专任教师344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72人(其中外聘教授85人),常年聘任的外籍教师3名。有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名师工作室3个、云南省高校教学团队3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872人,另有美、英、日、韩、澳等国语言留学生。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位居同类高校前列,2012年和2013年获省教育厅“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一)全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校址: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
(三)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教育资格。
(四)办学类型: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部标代码为14015。
(五)学历证书:合格毕业生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学生公寓六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三、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批、公布信息为准。
四、录取要求、录取规则
(一)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按各省招办的统一规定执行。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委的监督。
(四)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入学后的教学中涉及外语时均使用英语。
(五)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同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 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
2. 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第一志愿专业落选,再根据考生成绩和意愿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也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的顺序比较,如高考语文成绩相同,则再比较高考数学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出高低为止,高者优先录取。
3. 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体检、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 志愿调剂或退档处理办法,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 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 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学生助学及奖励措施
(一)学校助困的主要措施
学校专门设置有帮困助学专项经费,通过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设立校级奖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贫困家庭学生还可根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学生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奖学金制度
按年度对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三)五年制大专中职阶段资助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方面的规定。
(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其它助学政策。
六、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
邮政编码:674199
联系电话:0888—3196076(招办)
传 真:0888—3196369
学校网址:http://www.lj-edu.cn
七、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我校承诺上述内容如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一切责任由我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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