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云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kmu.edu.cn/

电话:0871—65098083\65098085\6509808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昆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原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昆明大学合并的基础上整合昆明市优质教育资源组建而成,是目前云南省学科门类最齐全的本科院校。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位于四季如春、风光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昆明市。校园总占地面积2366亩,其中,洋浦新校园1817亩,规划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建成面积48.2万平方米;另有校外实习基地549亩。校园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备现代。学校固定资产总值20多亿元。

  学校现有55个本科专业,18个特色专科专业,覆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学科门类。现有21个院(系):经济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自动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城乡建设与工程管理学院、农学院、医学院、旅游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数学系、物理科学与技术系、化学科学与技术系、生命科学与技术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8000多人。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以“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深化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按照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要求,以“思想品德优,理论基础实,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为基本规格,着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上手快、后劲足、能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获得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达到203项,总数名列省内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高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教育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大学生创业先进集体、云南省“三生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内培”、“外引”,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现有在职教职工1617人,其中,专任教师1081人;博士及在读博士223人;教授及其它正高职称人员125人,其中,二级教授4人,副高437人。有省级教学团队5支,省级名师工作室8个,省级教学名师12人,以及一批国家级、省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以高级别项目和应用研究为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同推进,着力提高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目前获得批准立项资助的国家基金项目达到64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总数在较短时间内跃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300多篇论文被SCI、EI、ISTP收录,1000多篇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滇池(湖泊)流域生态文化研究基地成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昆明学院学报》和《旅游研究》的办刊水平不断提高,学报先后荣获云南省优秀期刊奖、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质量奖和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奖。

  学校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为己任,立足昆明、研究昆明、服务昆明,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和贡献开辟自身发展的新空间。积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增设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人才。先后成立了“昆明科学发展研究院”、“昆明滇池(湖泊)污染防治合作研究中心”、“滇池泛亚合作战略研究院”、“昆明市物联网及泛在工程技术中心”4个高层次研究平台和一批院(系)所结合的研究机构,并在相关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经费5200万元,其中,滇池(湖泊)流域生态修复与生态文化研究平台获中央财政及滇池治理基金会1600万元的专项支持。紧扣“两强一堡”战略和滇池污染治理,积极承办“昆明科学发展高层论坛”、“滇池泛亚合作战略研究”和“国际水历史学会2012年国际区域会议”等国际会议和重要论坛,举办“昆明讲坛”、“学思讲坛”等4个学术讲坛。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际合作。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校际交流合作,探索推进国际化进程。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泰国、芬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20个国家和地区72所高校和教育机构签订120余份合作协议和备忘录,10余个专业招收留学生,先后成立荷兰BTEC教育培训中心、昆明学院曼德勒华文教育中心、东盟商学院、爱尔兰中心、瑜伽中心、中加学前教育中心、昆明学院曼谷实习基地、昆明学院•巴黎第五大学合作研究中心、昆明学院缅甸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中泰餐饮文化研究中心等10个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与此同时,与南京大学、兰州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交流,在若干领域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互派交流师生。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多次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单位”,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学校”,被省教育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公安厅评为“云南省平安校园”,被昆明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和战略主题,按照“超常规、跨越式、追赶型”发展思路加快建设和发展,抢抓机遇,科学谋划,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质量,积极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建设全国同类高校领先、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昆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性质及地址

昆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学校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成为云南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2018年成为云南省应用型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校本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师路校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师路2号。

二、学科门类、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及国标代码

(一)学科门类:现有18个教学单位,64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学科门类,是云南省学科门类最齐全的高校。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具有招收硕士、本科、专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四)国标(部标)代码:11393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办学定位,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的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执行。

(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数的1%,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若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执行。

四、录取规则

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区、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仍有相同情况,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考生等)优先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江苏省进档考生,参照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二)款安排专业。在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仍有相同情况,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

(四)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并合格。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五)临床医学专业在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单列学校志愿代码,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按相应代码进行填报。对报考该专业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体育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七)报考舞蹈学(体育舞蹈)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体育舞蹈类统考(联考),若本省未组织体育舞蹈类省统考或联考的,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按专业成绩进行排序,按男、女生1:1的比例进行录取。若舞蹈学(体育舞蹈)专业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未录取满额,则取消男、女生录取比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八)报考我校本、专科专业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各科类职业技能考核,“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考生,录取原则参考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六)、(七)款执行。

(九)报考昆明市定向免费师范生的相关事宜,按照《昆明学院定向昆明市免费师范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云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相关事宜,按照《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十)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

(十一)对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十二)舞蹈学(体育舞蹈)男、女生录取比例参照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七)款执行,其余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三)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定向昆明市免费师范生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费标准

(一)我校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软件工程专业为中关村软件园校企合作专业,进入该专业学习的学生须按照《昆明学院与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基地培训中心合作协议》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入学

(一)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本科新生,根据《昆明学院新生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规定给予奖励。

(六)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资助等设立的奖学金。

(七)家庭困难学生按《昆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执行。

七、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昆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八、其他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文件规定为准。

(二)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联系电话:0871—65098085、65098083

监督电话:0871—65098052

  真:0871—65098083

  编:650214

学校网址:http://www.kmu.edu.cn

电子邮箱:zs@kmu.edu.cn

微信公众号:昆院招生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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