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云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ynni.edu.cn/web/pc/home

电话:0871-65172133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招生章程

云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培养各民族高级专业人才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51年8月1日,原名云南民族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2003年4月更名为云南民族大学。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朱德、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接见过我校师生代表,周恩来、彭德怀、陈毅、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李岚清、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等亲临学校视察,关心各族师生的成长进步和学校的建设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周保中将军、张冲将军担任首任正副院长。建校之初,一批学界名流,如著名民族学家、历史学家、教育学家马曜教授,著名民族学和考古学家汪宁生教授,著名历史学家、民族学家何耀华教授,著名民族学家、人类学家和少英教授,著名史学家谢本书教授,成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奠基人。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民族学、社会学、民族语言文学、东南亚南亚语言文化为优势特色,文理并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学校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的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专业硕士点和94个本科专业。现有1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8个国家特色专业,26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594人,其中本科生22531人,硕士研究生2342人,博士研究生43人,留学生168人,普通预科生188人,专科生322人。另有成人夜大生1690人,函授生12597人。现有教职工1630人,其中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人事部等七部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云岭学者,云岭英才奖励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教学名师,云岭教学名师,省级高校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百余人。

  学校占地2550亩,校舍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拥有国家级、省级研究机构及人才培养基地十余个,1个民族博物馆,馆藏文物近20000件。图书馆拥有各类纸质图书200余万册,电子图书近130万册。《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被教育部社科司评为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百强期刊”。

  学校注重对外合作与交流,是云南对外开放的窗口。建校以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越南胡志明主席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元首、政要、专家、学者和国际友人10万多人次曾访问过云南民族大学,并给予良好评价。学校1981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92年开始招收国外硕士研究生,是云南省最早招收国外留学生、开展对外汉语教学的高校之一,先后与美国、挪威、日本、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80多所大学或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2015年以来,学校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云南跨越发展,先后创办中印瑜伽学院、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职业学院,成立“国际太极联盟”并在印度3所高校挂牌成立国际太极学院,开齐开全14个南亚东南亚国家的15个语种专业。与此同时,学校注重国内合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世界宗教研究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大及云南白药集团、丽江、德宏、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等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地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建校六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以立足边疆、服务边疆、服务民族团结繁荣发展为己任。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中的第一代学士、硕士、博士、专家、学者、党政管理干部、教育专家、企业家,大多是我校培养造就,特别是29个云南民族自治县中的民族干部,大部分毕业于我校。学校已成为中国特别是西南各民族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摇篮、研究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的重要基地、国家和云南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1999年、2005年和2009年,学校先后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2016年,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岁月流金,春华秋实。未来,学校将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不断探索和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根植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南亚,在国家“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努力朝着高水平民族大学、民族团结示范校、“三风”建设模范校昂首前行。

 



 


云南民族大学2019年普高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云南民族大学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691),英文名称为Yunnan Minzu University,成立于1951年8月,是一所培养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

学校登记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学校网址:http://www.ymu.edu.cn。

学校实行一校多区办学,设有雨花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莲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丰宁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近华浦路642号)、九龙池校区(云南省玉溪市)、香格里拉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迪庆州)、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点(云南省德宏州)等多个培养点。

第三条 云南民族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民族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符合调剂的,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符合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六条 投档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同投档成绩、同为少数民族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在云南省招生若需征集志愿时,二本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只征集少数民族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第八条 认可各省级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

第九条 除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只招男生外,其它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条 部分专业加试要求。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外语类专业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民族班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或参加藏文加试。

本条上述专业外,不作加试要求。

第十一条除外语类专业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外(日语专业外语语种也可为日语),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只开设大学英语。

第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同专业成绩、同为少数民族的,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十三条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黑龙江省、甘肃省、青海省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其中,舞蹈学专业普高招生体格检查身高男生不低于167厘米,女生不低于157厘米。

第十五条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须符合我校在各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江苏省按“先高考投档成绩后等级”的规则录取。考生2门选测科目均不能低于B级。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

第十七条“全国联招”、“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武术单招”等招生工作事宜按照我校已公布的招生办法执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十八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入学

第二十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和云南省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云南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其中,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太极拳方向)颁发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瑜伽方向)颁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二十三条优秀考生报考云南民族大学并被录取入学的,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和条件另行在云南民族大学招生网公布。

第二十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云南民族大学并被录取入学的,可根据评审条件程序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府、社会、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具体申请办法和条件另行在云南民族大学招生网公布。

第二十五条 云南民族大学普高全日制本科、专科、本科预科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邮编:650031;联系电话(传真):0871-65172133;招生网:http://zsjyc.ynni.edu.cn;申诉电话:0871-65911117。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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