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云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zttc.edu.cn/

电话:0870-2154660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环城东路146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集普通高等全日制专科、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三位一体的公办学校。学校位于云、贵、川三省结合部素有锁钥南滇,咽喉西蜀之称的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校园占地面积760亩,现有北校区、南校区和新校区一期工程在建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13636平米,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现有教职工526人,专任教师280人,其中正副教授94人,讲师141人,硕士、博士、博士后124人,常年聘请外籍教师执教。经过3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设有中文系(语文教育、文秘)、外语系(英语教育)、数学系(数学教育、会计)、物理系(物理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政史系社科部(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地理教育、旅游管理)、化学系(化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生物教育)、艺术系(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装潢艺术设计、表演艺术)、体育系(体育教育)、教育系(初等教育、学前教育、人群康复、青少年工作与管理)、计算机科学系(计算机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等10个系(部)30个专业。学校面向云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18个省(市、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4396人,非全日制在校生1963人。

学校教学设施较为完善,有各类实验室86个,多媒体教室7个,教学用计算机845台,此外还有多功能语音室、钢琴教室、计算机网络中心、校园网络中心、图书馆数字化管理系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77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43余万册。有标准篮、排、足球场、400米田径场及礼堂等学生活动场所。学校学术气氛浓厚,学术刊物《昭通师专学报》公开发行,全校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00多篇,其中发表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的有30余篇,被SCI收录15篇、CA收录6篇,创作、编著出版文艺作品、教材和学术专著50多部(件),完成和在研省、市(校)立项的科研课题70多项,先后有51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市的奖励。

建校30年来,学校共为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3000名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及各类函授、夜大等成教本、专科学生上万人。我校历届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先后被省市命名为 云南省高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曾被中共中央宣传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警民共建先进单位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学校制定了十一五发展规划,勾画了发展蓝图,提出了昭通师专发展的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创造条件,抓住机遇,力争升本。学校占地1000亩,基础设施配套,全日制在校生规模5000人左右;到2015年,完成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8000人左右;到2020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10000人以上,辐射作用强烈,影响力强大,成为重要的区域性本科综合大学。

 


昭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昭通学院2019年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学校招生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接受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昭通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历证书

第五条 学校全称:昭通学院

第六条 国标代码:10683

第七条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国学路   邮编:657000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第十条  学历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昭通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相关要求确定录取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2019年免费师范生面向昭通市盐津、永善两个县招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四章  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考昭通学院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事宜按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或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并合格。高考成绩须达到学校投档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或专业联考。在云南省招收的艺术类书法学专业须参加楚雄师范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体育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专科专业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考生(三校生), 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各科类专业技能考核,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通过招考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计算机网上统一录取,学校根据“投档批次” 优先的原则。第一批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一志愿”,第二批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二志愿”, 依次类推 。如果生源不足,按各省(市、区)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的考生,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条  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考院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报名时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考院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制度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以《云南招生》(计划版)或其他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国家和省(市、区)生源地贷款的基础上,学校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捐助等构成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第二十三条 非秋季统考招生的“专升本”、“预科升学”等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0870-2121914、8468666(兼传真)

举报电话:0870-2123843

学校网址:http://www.ztu.edu.cn

新生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jc.zt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昭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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