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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云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 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2009年确定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授予单位,2013年、2015年中医学、中药学专业分别通过教育部认证,2016年成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校秉承“崇德和合,博学敦行”的校训精神,已发展成为以中医药为主体、民族医药为特色,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对外教育呈良好态势,医、理、工、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中医药院校。
学校有呈贡、白塔、宜良三个校区,占地面积990余亩。有纸质图书资源86.8万册,线装古籍图书1.8万册,中外文数据库49个。电子资源总量60.78TB。
截止2017年10月,有全日制学生10726人,其中,本科生9736人,硕士研究生990人。有11个二级学院、1个公共课教学部;1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一级学科(涵盖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有2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各5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近200项。
有教职工800余人,学历、学缘、职称结构合理。学校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首届国家名中医1人,国家卫计委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中医药高校教学名师1人;云岭名医3人,云岭学者、云岭名师、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各1人;云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7人、教学名师9人;云南省国医名师4人、名中医36人、荣誉名中医33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人、后备人才3人;技术创新人才1人、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人;首批云南省中医药领军人才3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及培养对象2人。聘请国医大师张震、中国工程院院士黄璐琦等420余名国内外知名教授和专家担任硕士生导师、名誉校长、客座教授、名誉教授。
58年来,几代名医名家倾囊相授,潜心育人,培养了6万余名中医药专门人才,有的植根云岭,造福桑梓,有的远涉重洋,光大中医,涌现出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何梁何利奖获得者朱兆云;旅法中医专家、时空针灸创始人、法国荣誉军团骑士勋章获得者朱勉生;军中国医名师宁亚功;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广安门医院院长王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陈本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014年度影响力标兵人物王向明等一大批享誉国内外的杰出校友。
学校建有世界唯一的中医西学博物馆;2017年7月,国家汉办批准为“孔子学院总部国际(西学)中医文化推广研究基地”。建有的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是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学校是云南省中医药国际教育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云南省民族医药保护与产业发展研究基地。是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推进组主要成员单位,中国工程院重点项目《云南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及措施研究》咨询项目副组长单位,云南省优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工程研究中心主要成员单位,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医药临床评价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各1个,省级创新团队2个,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9个,院士工作站站点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8个,省级高校科技创新团队5个;实践教学基地130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药学类合作基地54个。
学校聚焦民族医药、滇南医药、南药研究三大科研集群,推进校政、校校、校地、校企合作,打造“保健品化妆品第三方检测、临床评价研究、健康产品研发、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运营中心”四大平台,弥补云南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科研平台短板。与省药监局共建云南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研究院、与省科技厅共同设立“中医药联合专项基金”,是云南省中医药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云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与云南能源投资集团实施全面战略合作,与宜良县人民政府合作开发建设云南中医康养特色小镇,与云南呦阳生物科技公司共建“云南道地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和昭通、普洱、丽江等地方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近5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近100项,省部级3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30项。杰出校友、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朱兆云领衔,学校赵毅、韦群辉两位教授参与的“低纬高原地区天然药物资源野外调查与研究开发”重大项目,系统摸清了低纬高原地区天然药物资源现状,获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彭江云领衔的“温阳通络法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研究及临床应用”项目获2017年度云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近年来,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高于97.5%,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46项,省级奖项109项。2013年开始实施的“本科毕业生德育答辩制度”思想政治教育探索实践,获第三届云南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读经典、学经典、用经典”活动已经成为书香云中、健康云中建设的品牌。
学校早在1990年就代表中国与西班牙合作办学,建立了“加泰罗尼亚-云南中医药大学”,被载入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60年史册;从2007年发起并主办七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2015年在老挝开设“中医教育培训中心”,2016年成立“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院”,2016年举办首届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暨首届国际佤医药发展交流会。在中医西学研究方面独树一帜,已连续举办五届中医西学国际论坛,为“中华文化走出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加拿大、瑞士、韩国、泰国、越南、印尼及港台等30多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已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最有影响力的国际传统医药教育交流合作平台。
欣逢盛世,中医药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发展时机,中医药上升为国家战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成为云南省八大重点推进产业之首,国家批准设立中国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国家植物博物馆。学校将谋势而动,乘势而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围绕云南三大战略定位,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
云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
第四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学校代码(国标):10680。
第五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云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博士学位及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七条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学校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介绍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中医学类专业考生需注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5年本科教育毕业后需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5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50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800元-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9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进挡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录取到缺额专业。
第二十一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录取。
第二十三条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四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20余种,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9年普通本科及本科预科的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zsb.ynutcm.edu.cn/
E-mail:zsb@ynutcm.edu.cn
电话:(0871)65918999
举报电话:(0871)6591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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