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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学院创建于1979年,历经贵州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贵州省建设学校等时期,2014年定名为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为辅,是贵州省以培养建设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511亩,在校高职学生13659人、中职学生3120人,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备学院、建筑设计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贵州省建设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6个教学单位,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和信息工程技术等六大专业群共38个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近600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31%,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28%,“双师型”教师比例占62%。
学院是国家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省级优质高职立项建设学校,“教育综合素质学分改革”省级试点单位,贵州省职教学会驻会单位,全省高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高职高专)设在我院,牵头领办的“建设职业教育集团”是贵州省首批六大职教集团之一。
学院拥有建筑工程、BIM技术、装配式建筑三个省级共享开放实训基地,设有省级“陶艺大师工作室”和“木作大师工作室”,建有建筑材料工程实训基地、工程测量实训基地、建筑装饰实训基地、建筑设备综合实训基地、信息技术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等70000平方米实习实训场所。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背景下,学院积极抢抓机遇,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将合作办学理念与教学实践创新作为重点,利用合作办学经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以实现学院更好更快地发展。近几年,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和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已吸引加拿大、德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多个学校与学院开展交流访问和合作办学。
站在新时代,面向新未来。乘着国家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东风,学院秉承“厚德精技 乐学善教”的校训,践行“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办学理念,以书香建院、歌声建院、技能建院活动引领校园文化建设,为把学院建成国内知名、省内一流新型建筑类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19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16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时光贵州旁)百花路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目前在校生13775人,开设有建筑、装饰、设备、材料、管理和信息工程等六大专业群共38个专业。现有教职工近600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31%,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占28%,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62%。学院施行综合素质学分制,践行“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育人理念,以“书香建院、歌声建院、技能建院”活动引领校园文化建设。
学院除投资2亿多人民币建设具有先进完善的校内实训设施外,还与国内几十家大型企业联合建立实习就业基地,成为贵州建筑类高等职业学院示范品牌。与加拿大、德国、新加坡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互派师生交流(换)访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制定、考试及录取工作等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并在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在招生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招生及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9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省外招生有四个省份:四川省、云南省、湖南省、江西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19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考试
第八条
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
第九条
按照生源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相关要求参加高考。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按专业报考要求,在学院招生专业计划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如专业生源不足,可在进档“服从”调剂考生中进行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生源省专科(高职)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联考专科(高职)合格线,双上线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分数级差,不限男女生比例。
7、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8、外语语种:不限。
9、录取方式:网上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一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300—8000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
第十三条
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1、“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严格按国家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有关政策和文件标准执行
2、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免减学费:3500元/生.年(三年共计壹万零伍佰元)。
3、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还可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4、学院免收住宿费、书本费。
5、学院补贴床上用品、军训服费:330元/生,赠送一年顶岗实习责任险。
6、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时光贵州旁)百花路
联系部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 话:0851-84700230 82545231
监督电话:0851-82509523
学院网址:http://www.gzjszy.cn
邮政编码:5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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