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了解学校的基本信息
校园简介
了解学校的历年章程
院校招生
了解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
校园风光
查看学校的风光
学校信息
校园简介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黔南州贵定师范学校,创建于1952年,1978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贵州省重点师范学校,1988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百强师范学校,1997年省政府授予“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双合格学校”。2002年经黔南州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联办,加挂”黔南师院贵定分院“牌子,招收五年制大专生,2007年秋季开始招收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生,同年与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联合举办大学本科自考,涵盖中文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2005年经黔南州政府和黔南州教育局评估,成为“黔南州教师教育培训基地”;2007年经贵州省教育厅评估,成为“贵州省教育干部培训市(州、地)级基地”;2012年经黔南州政府和黔南州教育局评估,成为“黔南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基地”;2012年经省教育厅评估建立“贵州省普通话机测站”;2014年3月省政府批准 (黔府函【2014】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正式升格为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
学校已形成了相当的办学规模,具备了良好的办学条件,积累非常丰富的教学经验,形成了良好的教书育人氛围,在培养学前教育师资上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六十多年来,学校为黔南州培养了4万余名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于1983年秋季开始招生,迄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许多毕业生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现在,学校已经成为培养和培训学前教师的主要基地。学校秉承“立德树人、和谐兴校”的办学思想,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始终把培养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合格的师资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为贵州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办学条件设施
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542亩,校舍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实验、行政用房面积5.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为4.2万平方米;图书馆现有藏书15.5万册、电子图书40万册;学校教学用计算机台数544台,新校区教室全部多媒体化,语音实验室4个,能满足外语、中文和计算机课的教学需要。钢琴175台;电子钢琴9间,每间31台电子钢琴;学前行为观察实训室、蒙氏教学实训室和奥尔夫音乐实训室各1间;标准舞蹈教室14间、微格教室1个、画室10间、理化生实验室4个;学校现有6317平方米的运动场所,设置有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为1700万元,完全满足幼专学校初期办学的需要。
学校现有一所附属幼儿园,在黔南州有15所幼儿园、10所小学、5所初级中学作为固定的教育实习基地,学校还与省内外几十所示范幼儿园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能满足各种专业教育见习、实习的需要。
二、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既能讲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指导学生教学实践的教师队伍。十多年的大专办学历史,造就了一批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结构达配的师资队伍。特别是近年来对教师进行的专业发展的校本培训及选派教师到全国知名大学学习深造,提升了教师的综合素质,优化了师资队伍结构,为学历教育提供了可靠保障。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19人,教授5人,副教授59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08人,其中在读博士5人;所有教师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同时,学校还聘请了10多位大学教授或专家为客座教授,10多位幼儿园园长为兼职教师。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学校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全校教师在省内外报刊上发表文章800余篇(部分文章被中国人大报刊复印中心全文转载),主编和参编书刊共180多本,教师个人专著27本共1600余万字;有2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13人获省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7人被省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15人被评为州优秀教师(科技人才);先后有9名教师成为全省中师和五年制师范专科学科带头人。
三、专业建设和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五年一贯制专科(初中起点)、三年制专科(高中起点)和中职幼师教育三个层次的办学模式。共开设有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早教等八个师范教育类专业和民族舞蹈、家政服务、旅游管理等三个非师范类专业。
四、招生就业
学校从建校开始每年招收87人的规模发展到现在每年招收近2000以上.学校生源稳定,招生人数连年稳步上升,在校生规模逐年扩大。先后与黔东南州的雷山县职中、凯里职中、锦屏县职中,黔西南州的兴仁县职中以及黔南州的福泉市职中、长顺县职教中心、瓮安县职中、罗甸县职中等联合办学。发展至今,累计联办学生达到3000余人(2013年达到1050人),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信誉。
学校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内在积极性,加强对学生学习特点的研究,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加大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学生培养质量较高,学前教育的毕业生分期分批安排到“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实习、就业,深受省内外幼儿园的欢迎。所有学生进校一年级就与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业率达到99%以上.目前,学校已与省内外上百家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开辟了稳定的就业基地。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基本信息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4152014497)。
第三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大道(邮政编码:551300)。
第四条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黔府函[2014]43号),在原黔南州贵定师范学校基础上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开设有学前教育、语文教育等8个师范类专业和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4个非师范类专业,现有专任教师300多人,教授、副教授及硕士学历教师180余人,9000多名学生。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和谐兴校”办学思想,突出“师范性、民族性、艺术性”特色,校园文化成果丰富,人才培养质量高,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三年制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根据学校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分专业计划详见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
第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平行志愿投档,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及投档顺序对达到学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专业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录取条件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要求
1.录取教育类专业考生时,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2019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需达到相关省市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职单报高职的考生用文化考试成绩(占比60%)加艺考成绩(占比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在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相应省份确定的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4.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要求在3750px以上,男生身高在4000px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等艺体课程的学习。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
第十六条 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并通报当地招生工作管理部门。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相关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户的学生可享受精准扶贫资助;学校开通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共同审订的标准执行(详见贵州省2019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他费用学校严格按省、州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收取。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4-4969675 0854-4956899
监督电话:0854-4956599
传真电话:0854-4956899
学校网址:http://www.qnyzh.cn
电子邮箱:qnyzzsb@163.com
校园风光
链接-合作教育招生网欢迎教育机构、媒体、高校、出版机构等联系合作 合作热线:010-60685631 邮箱:chinazjzs@126.com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