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贵州省教育厅

所在地:贵州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git.edu.cn/

电话:0851-95105166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 1 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贵州理工学院是应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对理工类应用型人才之需,教育部2013年4月18日正式批准成立,在原贵州工业大学校址设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体,工学、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理工类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16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获留学生招收资格。2017年1月,成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同年7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联盟”,并成为轮值主席单位和永久秘书处单位。

学校地处祖国西南的避暑之都—贵州省贵阳市,拥有两个校区。蔡家关校区坐落于贵阳西南阿哈湖畔,占地866.7亩,贵安校区坐落于贵安新区大学城博士路,占地约1757亩。现有教职工889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省核心专家1人,省管专家3人,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 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黔灵学者”1人,省甲秀文化人才1人,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3人,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3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省百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2人,省千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4人;正高职称84人,副高职称380人;博士234人,硕士491人。

本着“高起点、开放式”的办学理念和“立足贵州、服务地方”的服务面向定位,秉承“知行至善、厚积薄发”的校训和“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保障质量、培育特色”的办学思路,学校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践探索以学生学习成效为导向的工程教育模式,努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素养和工程实践能力,以“强责任、精技术、善管理、重实践、求创新”为目标,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设置18个学院,1个基础教学部门,33个本科专业,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联合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1528人,留学生193人。现有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省级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省级特色重点培育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三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省级重点支持培育学科(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化学工艺)。按照“学科—专业—平台—团队”一体化建设思路,重点打造大数据科学与技术、新材料开发与利用、航空宇航与智能制造三大优势特色学科群。拥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国家级教师团队(资源勘查工程),三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航空轻金属材料与焊接技术科技创新团队、果酒酿造工程技术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能源化学转化新材料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三个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重金属原位调控与生态修复创新团队、智能优化与数据挖掘创新群体、隐伏矿床勘测团队)。贵州省绿色过程工程人才基地和贵州省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人才基地被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为省级人才基地。

学校现有两个省级重点实验室(贵州省电力大数据重点实验室、贵州省轻金属材料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三个贵州省普通高校特色重点实验室(磷煤资源清洁高效利用特色重点实验室、岩溶工程地质与隐伏矿产资源特色重点实验室、能源化学特色重点实验室),五个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流程性工业新过程工程研究中心、氟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新医药微控工程研究中心、无人机应急减灾信息化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众创空间(健康智造众创空间)、贵州省贵州理工学院院士工作站、贵州省特种功能材料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及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乌当区人民政府共建)、贵州省智慧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贵州省“互联网+”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要教学科研平台。

面向未来,贵州理工学院将紧紧围绕贵州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及其他战略部署,继续发扬“时不我待、只争朝夕、艰苦创业”的办学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广聚人才,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办学治校,以严谨求实的校风教书育人,努力建设西部一流、人民满意的高水平理工大学。

 


贵州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公办院校,学校代码:4152014440。学校坐落在贵阳市云岩区和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第三条 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第四条 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贵州理工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监督,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八条 我校2019年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计划)。 第九条 招生类别及录取批次:体育类本科、艺术类本科、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阿里巴巴联合办学、少数民族班、一本(贵州省)、二本等批次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 我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普通本科、阿里巴巴联合办学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分别采用不同的省内学校代码。阿里巴巴联合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阿里巴巴联合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有阿里巴巴联合办学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仅在阿里巴巴联合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所有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仅在中外合作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所有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第十四条 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 第十五条 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体育类专业(休闲体育)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在文化成绩及体育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贵州省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若专业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专科升本科录取原则:(1)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2)专业课考试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30%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3)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加计入总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从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第五章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第十九条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46.666%(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0分(含70)以上)。 第二十条 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各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及复查: 1.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学校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 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符合贵州理工学院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入校后,若有意向赴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就读,通过项目要求的人才培养计划及相关考核,并达到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入学要求(在贵州理工学院学习成绩合格,英语成绩达到雅思考试5.5以上(单科不低于5.5,含5.5))或通过英国贝德福特大学组织的入学英语测试,在大四期间可通过两校学生校际交流的方式赴英国贝德福特大学交流学习一年。一年期满达到贵州理工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的学分互认要求,并通过英国贝德福特大学考核,将同时给学生颁发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学位证书以及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助学及就业: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等,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it.edu.cn/)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211608 监察电话:0851-88210713 传真号码:0851-88210525 学校网址:http://www.git.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550003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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