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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6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占地面积1411亩。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职国家示范学校、“省部共建”高校(国家民委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1432人(其中高职生16030人,中职生5037人,留学生365人),生源来自23个省市自治区以及俄罗斯、老挝、印度尼西亚、越南、哈萨克斯坦、喀麦隆、卢旺达、肯尼亚、摩洛哥、埃塞尔比亚、厄立特里亚、津巴布韦等23个国家。
学院现有教职工910人,其中专任教师733人,专业带头人46人,校外兼职兼课教师558名,高级职称308人,中级职称357人,硕、博士378人,“双师素质”教师618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市管专家5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6人,“甲秀之光”访问学者1人。。
学院设有农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及铜仁市中等职业学校、铜仁市技工学校、铜仁工业学校等13个二级办学分院(校),开设有43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骨干专业10个、省级重点和骨干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群3个。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1个、省级大师工作室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和开放课程14门。
学院拥有“八大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即民族中兽药分离纯化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民委重点开放实验室、 “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族中兽药与生态畜牧业人才基地、贵州省民族中兽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贵州省饲料饲草安全与高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设有国家茶产业体系(铜仁)茶叶综合试验站、贵州省中兽药工程研究中心、铜仁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兽药研究所等20余个研发机构。有生态农业示范园、药学及药品生产开放性实训基地、NIIT大数据与软件服务外包实训基地等198个实训基地,其中国家开放实训基地3个。
学院与中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十余所国内高校联合办学;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韩国国立交通大学、印度尼西亚甘加马达大学、马来西亚沙巴大学等五十余所国(境)外高校联合办学。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以技立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求真、笃行、自强”的校训,弘扬“求真务实、自信自强”的校园精神,紧贴地方产业发展,培养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强内涵、提质量、优结构、稳规模,努力建设具有“世界水准、中国特色、铜仁标志”的全国优质高职院校。2011年,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2年,获批全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单位;同年,获批全国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2013年,以优秀等次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同年,在首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强》评选中,跻身全国高职25强。2014年,作为唯一一家高职院校,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张景春院长还受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亲切接见;同年,领办的铜仁市中等职业学校顺利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验收,学院成为高职、中职国家级双示范院校。2015年,荣登“见证2014——我们眼中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亮点”年度学校榜首;同年,国家民委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铜仁职院协议,学院成为南方唯一一所国家民委与地方政府“省部共建”的高职院校。2016年,成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27所试点院校之一。2017年,成为贵州省首批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获批“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荣获“2016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全国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获批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2018年,荣获2017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和 “服务贡献”50强;当选全国高职高专党委书记论坛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少数民族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2019年荣获2018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育人成效”50强和“服务贡献”50强;获批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项,成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5、2016、2017、2018、2019,连续五年跻身“中国专科(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全国100强,位列贵州省首位。(截止2019年11月)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41520130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武陵大道333号;邮政编码:554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双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部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2019年面向全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地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2019年,学院将有如下录取批次:艺术提前专科批、普通专科批等录取批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考生。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包括二级学院与二级学院间的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生源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视力有缺陷、肢体有残疾,将影响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市政府订单生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或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2)护理、助产专业:男生身高166cm以上(含166cm),女生身高154cm以上(154cm);助产专业限招女生
(3)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0-170cm,男生身高170-184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体检要求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0-170cm,男生身高170-184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表演艺术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院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七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复查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武陵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554300
区 号:0856
联系电话:6909006
传 真:6909007
监督电话:6909065
电子邮箱:trzyzsjy@163.com
学院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old.trzy.cn/zsjy/Index.asp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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