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贵州省教育厅

所在地:贵州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gzjgxy.cn/

电话:(0851)85407176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3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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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招生章程

贵州警察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贵州省公安厅主管,贵州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5月,两校合并组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5月升格贵州警察学院。

学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毗邻龙洞堡国际机场、贵阳森林公园,学校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省文明校园”称号。现占地面积620余亩(占地1100亩的花溪大学城新校正在规划建设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20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65万册,电子图书93.5万册,建有52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和34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司法鉴定中心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有专任教师297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37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136名,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育训练工作者10人,省管专家、全省高校“黔灵学者”和省级学术带头人6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在校学生规模5000余人,年均培训在职民警近5000人。

学校设有法学、公安管理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禁毒学、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和监狱学9个本科专业;设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5个专科专业。安全防范技术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建设点;刑事技术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公安学一级学科系省级重点支持学科(培育)、刑事科学技术为省级重点支持学科。刑事技术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7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3项,微电影《承路》获全国“我心中的思政课”特等奖。近年来,学校获得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类政府奖48项,其中4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省委政法委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和全省科技强警一等奖。

学校先后为省内外公、检、法、司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4万余名毕业生,培训在职民警及政法干部近7万人;毕业生中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模、二级英模共7人次;荣立一、二、三等功2192人次;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3人次、全国十佳法官1人次;2人当选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学校因在杭州G20峰会安保工作中成绩突出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二等功。

学校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着力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2018年5月,在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基地”成功落户学校,每年举办一届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论坛。学校还先后成功举办了缅甸内政部警员培训班、缅甸禁毒执法培训班、约旦警察武力使用教官培训班、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研修班、老挝刑事侦查技术硏修班、坦桑利亚禁毒执法研修班等,促进了国际交流。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教师为本,坚持内涵发展,努力打造贵州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贵州在职民警训练基地、贵州公安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基地、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力争把学校建设成在国内和东盟及周边国家有较高知名度、行业特点和职业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

 


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贵州警察学院是贵州省唯一的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组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本科层次的贵州警察学院。69年来,贵州警察学院先后为省内外公、检、法、司、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4万余名毕业生。

贵州警察学院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校园占地面积620亩,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是贵州省首批“文明校园”。学校有馆藏纸质图书69万册、电子图书93.5万册,拥有价值6000余万余元的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建有52个校内实验场所34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司法鉴定中心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97名,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137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136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管专家、全省高校“黔灵学者”和省级学术带头人6人、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在校学生规模5000余人,年均民警培训量5000余人。

学校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法学和监狱学9个本科专业和法律事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安全防范技术3个专科专业。安全防范技术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建设点;刑事技术专业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刑事技术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现有省级重点支持学科2个,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7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3项。获得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类政府奖48项,其中4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省委政法委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和全省科技强警一等奖。2018年5月,“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基地”落户学校,每年将举办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论坛,积极承办外警培训,着力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公安院校办学特色,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为公安事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介绍

(一)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1.侦查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侦查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侦查学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执法等工作的公安专业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侦查学导论、犯罪现场勘查、犯罪情报信息、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侦查指挥与决策、信息化侦查。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2.治安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治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治安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等工作的治安专业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治安学导论、公安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3.公安管理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开展公安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令等;系统掌握公安管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基层公安管理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公安基层警务指挥、组织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管理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公安群众工作、公安管理学导论、公安指挥学、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公安组织行为学、公安政治工作学、行政管理学、公安决策学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4.刑事科学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刑事图像技术、痕迹物证检验、文件检验学、毒物与微量物证分析、法医学、视频侦查技术等。

招收理工类;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5.禁毒学

培养目标: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掌握禁毒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禁毒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禁毒行政执法、禁毒刑事执法的公安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禁毒学导论、缉毒战术、毒品违法犯罪案件侦办、禁毒情报、戒毒学、禁毒法律法规、毒品预防、毒品检验与鉴定等知识和技能。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6.警务指挥与战术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硬朗、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特殊警务实战技能,能按照够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警务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掌握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理论知识和特殊技能,在“反恐、防暴、处突”执法活动中发挥特殊作用,胜任基层公安机关公安执法、指挥辅助、实战训练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警察战术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学导论、警务参谋学、警务作战指挥学、警务战术处置行动、特警战术、警务技战术教学与训练、警察格斗、特种射击、警务攀登和专项体能。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7.网络安全与执法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公安技术相关工作的公安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计算机网络、网络犯罪现场勘查与取证、电子证据分析与鉴定、网络监察与管控、网络攻防战术、网络情报搜集与分析等知识和技能。

招收理工类;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8.法学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文书写作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00001. 

9.监狱学

00002.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己任的奉献精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扎实的监狱学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领域从事监管矫正工作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犯罪学、社会学、监狱学、矫正教育学、矫治心理学、狱政管理学、国外矫正制度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二)专科招生专业介绍

1.法律事务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基础、中国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原理与实务、证据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民事诉讼代理、中小企业法务等。

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2.社区管理与服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社区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实际工作、适应城镇社区管理需要的较高层次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宪法学、法学概论、社区管理学、人际关系技能、应用文写作、社区工作实务、社会学、犯罪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消防知识。

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3.安全防范技术

培养目: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安防相关技能,熟悉我国安全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从事安全防范业务的较高层次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刑事法律、犯罪学、安全防范技术、安防工程、监控技术、消防技术、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安防设备使用与维护、犯罪控制模拟训练、安防业务综合实训等。

  招收理工类;学制三年。

三、招生计划

   2019年学校招生总计划1800(含省外招生计划60),本科的9个专业招生计划为960(其中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占公安类计划的15%,公安类招生计划含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高职(专科)84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拟招生计划表

类别

层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数

合计

公            安   类

本科

030601K

治安学

80

560

030602K

侦查学

80

030612TK

公安管理学

80

083101K

刑事科学技术

80

030604TK

禁毒学

80

030615TK

警务指挥与战术

80

083108TK

网络安全与执法

80

非公安类

本科

030101K

法学

300

400

030103T

监狱学

100

专科

680503

法律事务

300

580

6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100

680702

安全防范技术

180

分类考试招生

法律事务

50

260

社区管理与服务

100

安全防范技术

110

总计

1800

注: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技术只招收理工类
















 

层次

省份

专业

四川

重庆

广东

广西

云南

湖南

湖北

山东

河南

本科

法学

10

10

10

5

5

5

5

5

5

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省外招生计划表

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00001. 

四、招生对象

00002.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为贵州省生源。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五、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适应学校警务化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6.高中毕业;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治条件;

9.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并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0号)。同时,还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生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性

女性

50米跑

1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3

≥2.05米

≥1.5米

1000米跑(男)

1

≤4分35秒

≤4分36秒

800米跑(女)

引体向上(男)

1

≥9次/分钟

≥25次/分钟

仰卧起坐(女)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六、志愿填报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各省统一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二)贵州省考生报考我院本科公安专业的须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

(三)报考法学、监狱学专业的考生,在本科志愿栏填写

(四)填报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考生,在高职专科志愿栏填写。

填报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及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时间,并按要求参加。

七、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本科公安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法学、监狱学专业安排在本科批次;普通专科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报考我院的省外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并按照我院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数确定我院的调档线。阅档比例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比例阅档。

   公安类专业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各项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安排时,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专业分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00001. 

八、收费标准

00002. 

类别

层次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住宿费

公            安   类

本科

治安学

4100元/年

 

 

 

1100元/年(6人间)

 

 

 

 

 

 

 

1200元/年(4人间)

侦查学

4100元/年

公安管理学

4100元/年

刑事科学技术

4200元/年

禁毒学

4100元/年

警务指挥与战术

4100元/年

网络安全与执法

4200元/年

非公安类

本科

法学

4100元/年

监狱学

4100元/年

专科

法律事务

3500元/年

社区管理与服务

3500元/年

安全防范技术

3500元/年

注:严格按物价主管部门审核的标准收费。

九、奖、助学金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并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
十、证书颁发

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十一、就业

学生毕业后,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考试并按一定比例择优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十二、监督机制

(一)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招生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二)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项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现象,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1-85407159,85407599

监督电话:0851-85400182

   真:0851-85407599

招生网址:www.gzjgxy.cn


2019年贵州警察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警察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

  学校简介:贵州警察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划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成人高等专科学校,即贵州省公安干部学院、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开始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生。2000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两院合并组建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保留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又成立了贵州人民警察培训学院、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赋予了新的使命和新的任务。2019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贵州警察学院。60余年来,学院先后为省内外公、检、法、司、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4万余名毕业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顺利完成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州警察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计划类型       专业

  面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计划

  面向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计划

  精准扶贫计划

  法律事务

  20

  20

  10

  社区管理与服务

  50

  50

  0

  安全防范技术

  55

  55

  0

第五章 报名条件、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9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其中语文和数学达到B等)。

  (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且中职专业应与我院招生专业相近相关,详见下表:

  贵州警察学院分类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相近相关专业目录表

  高职专科招生专业

  中职相近相关专业

  法律事务

  法律事务、司法文秘、社区法律服务

  安全防范技术

  安全防范技术、安全保卫、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安、计算机应用

  社区管理与服务

  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三)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以考生毕业学校出具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为准)

  (四)按照我院警务化管理要求,考生面部、四肢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尿检合格、肝功能化验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报:2019年3月1日09:00至3月7日17:00,拟报考我院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我院的招生条件和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进行填报。

  (二)如我院第一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第二次填报: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我院的招生条件和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进行填报。

  第九条  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考试内容: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其中语文和数学达到B等);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内容为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面试。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平均成绩(占50%)与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面试成绩(占50%)相加为最终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8:30—17:00

  3、面试地点:贵州警察学院北区综合楼。

  (二)中职毕业生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考试内容: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由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考试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全省统一评卷。

  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面试。

  文化综合成绩(占50%)与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相加为最终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2、测试时间:

  科目

  时间

  2019316

  文化综合

  上午

  9:00—11:30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

  13:00—17:00

  3、测试地点:贵州警察学院北区综合楼。

  (三)     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适应性面试内容:

  1、按照我院警务化管理要求,考生面部、四肢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尿检合格、肝功能化验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2、具有正常的沟通与交流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仪态等综合素质。

  (四)考生须知

  (1)所有考生,须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做现场身份确认后,才能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面试等相关测试,现场身份确认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任一测试环节。

  (2)考生在面试时,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以下项目的体检结果:面部、四肢无明显缺陷,身体匀称协调,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尿检合格、肝功能化验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3)考生在面试时,需提交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在面试时,应携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毕业学校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5)精准扶贫考生和申请免试报读我院的中职考生,按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分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分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上述体检项目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完成所有测试环节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退役军人、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在招生计划数内,如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已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录取。

  2、考生录取进校后外语统一学习英语。

  3、考生被录取后,不予退档。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我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察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1-85407159,0851-85407599

  监督电话:0851-85400182

  传  真:0851-85407599

  招生网址:www.gzjgxy.cn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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