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所在地:四川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cuit.edu.cn/

电话:028-85966857

地址: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简介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类学科和气象科技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的四川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我国信息产业、气象事业、统计事业、国防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53个本科专业,3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19000余名。 

       学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航空港、龙泉两个主要办学校区,占地面积124万平方米。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藏书丰富,学生学习、生活、运动设施完备,育人环境良好。 

       学校历史悠久,办学质量高。学校始建于1951年,原隶属于中国气象局。2000年划转到四川省,并由成都气象学院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5年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04年学校成为全国第一所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培养后备军官的普通本科院校。2007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0年学校成为中国气象局和四川省共建高校。2010年学校成为教育部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国际CDIO工程教育合作组织正式成员;2013年入选“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 

        学校师资队伍雄厚,教师爱生敬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60人。其中,高级职称50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300余人。他们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劳动模范、省级教学名师近50人。

  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丰富。学校在新型气象雷达系统、中国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大气辐射与卫星遥感、天气动力学与东亚季风、环境系统分析和环境监测与评价、高原动力学、信号处理、卫星通信、信息技术等研究方向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些科研项目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近5年来,共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级科技进步、哲社奖44项,年均科研经费6671万元,共发表论文3890篇,其中,SCI收录191篇、EI收录660篇,共获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权105项。2013年,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公益性行业专项等国家级项目25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4项。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突出,走在全省高校前列。电子信息工程等7个专业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软件工程等12个专业被批准为四川省特色专业;通信工程等8个专业和信息安全等9个专业分别成为国家级、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电子基础教学实验中心等4个实验教学中心成为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气信息类CDIO工程教育模式创新实验区、大气探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成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学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其中一等奖9项。

       学校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强,在国内享有盛誉。仅近五年来,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等竞赛中就获得全国性奖励近187项。其中,我校学生在体现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已经连续四届竞赛成绩位列全国所有参赛高校前列。

       学校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强,就业质量高。学校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实施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国际教育合作,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加之大气科学类、电子信息类专业有信息产业及气象、民航、军队等行业提供就业支撑,保证了我校毕业生较高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据麦可思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机构近年对四川大学生就业的跟踪调研显示,我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综合指数排名均列全省高校前茅。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西兰、泰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有:与中国教育部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美国州立大学协会合作举办的“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3+1+1”本硕连读项目,与英国阿尔斯特大学“4+1”本升硕项目,与爱尔兰沃特福德理工学院3+1+1硕士项目等形式多样的留学平台。

       学校全面提升办学思想理念,倡导“成于大气,信达天下”的大学精神和“爱心,责任,行动”的校风,凝练了“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当代中国大学生,全面建设开放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信息工程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英文译名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Technology,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原隶属中国气象局,2000年划转至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以信息学科和大气学科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学校以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为主。对达到学校相关毕业与授位要求的普通本科学生,毕业时由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共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航空港校区位于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龙泉校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第三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并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战略、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学科建设规划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根据各省(市、区)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区域均衡、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作为主要依据分配招生计划,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八条 学校按照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预留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计划数和使用原则,并在录取结束后公示使用情况。学校使用预留计划,优先向生源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地区及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九条 学校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的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采取专业专设、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在四川招生代码为“5507”,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合格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美术类本科合格线。

第十三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英语专业、翻译专业要求加试口语。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规则为“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对进档考生有给定排序分的按排序分排序;无排序分的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者,文科按语文、文综、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综、外语的顺序进行比较、排序)。确定了每位考生的位次,然后再根据考生的位次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进档考生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文化成绩加专业联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分高优先录取;四川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要求报考我校考生文化成绩高于省美术类本科控制线30分(含3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当地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内容为准;对实行新高考方案的省份选考科目及录取规则,以各省(市)的公布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在部分省(市、区)招收定向气象部门就业学生,凡有意向报考者,需按各省的报考要求填报。单独设定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需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我校定向招生专业的代码;未单独设定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需按要求在我校录取相应批次中填报有定向招生的专业代码,或选填“服从定向调配”的选项。有以上填报情况的考生均视为愿意报考定向专业,学校将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划定的分数线上,从已投档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相关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转入普通专业就读。

第二十条 新生进校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贷、助学金支持。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依据四川省发改委审批文件,我校的收费标准为:

理工类专业:4900元/生·年;文管类专业:44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年

住宿费:1200元/生·年(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为:

办公电话:(028)85968271 85966857

传    真:(028)85966857

学校网址:www.cuit.edu.cn

招生信息网址: zjc.cuit.edu.cn

E-mail:zhaosheng@cuit.edu.cn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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