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所在地:四川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cdut.edu.cn/

电话:028-84078927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成都理工大学创办于1956年3月15日,由国务院批准建立,3月27日,高等教育部和地质部联合发文,以重庆大学地质系、西北大学和南京大学地质系的工科部分为基础,同时抽调北京地质学院、东北地质学院部分干部教师组建成都地质勘探学院,建校当年即开始招收本科生。学校组建后,原北京地质学院石油系、二系部分、三系整体,先后成建制迁入。成都地质勘探学院1958年更名为成都地质学院。1960年,学校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学校成为国家恢复学位制度后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4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都地质学院1993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学院,2001年由教育部批准组建成都理工大学(合并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和有色金属地质职工大学)。学校先后由地质部、地质矿产部、国土资源部直属,2000年划转地方,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省属重点大学。2010年11月3日,国土资源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协议。2017年9月,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以理工为主,以地质、能源、资源科学、核技术、环境科学为优势,以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科学、管理科学等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批权。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不甘人后、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穷究于理、成就于工”的治学理念和“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的优良传统。

 学校位于成都市市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用地2887亩,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6353人,其中在校本科生30540人,全日制研究生5194人。设有17个教学学院、1个沉积地质研究院、1个地质调查研究院。另有1所独立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学校设有68个本科招生专业(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4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3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2个;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其中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含独立招生方向)7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9个,省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省级“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

 学校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经、法、哲、农、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地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14个省级重点学科(应用化学,环境工程,固体地球物理学,岩土工程,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信号与信息处理,构造地质学,地球化学,油气田开发工程,第四纪地质学,材料学,核技术与应用,管理科学与工程,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应用数学)。有1个学科(地球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地球科学学科群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396人,其中,有教授(级)271人,副教授(级)584人。柔性引智高端专家(院士)34人。截至2018年12月,获得“全国杰出技术人才”称号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4人,“中国青年科技奖”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万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次,四川省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人,四川省“千人计划”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9人,获得“四川省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称号35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73人次,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3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四川省教学名师7人,四川省优秀教师3人,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四川省师德标兵1人,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8个四川省科技创新团队、16个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和6个四川省教学团队,获国家教学成果奖5项。学校历次获评“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入选2011-2012年度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强。2016年,学校获批四川省创新创业示范俱乐部、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学校被评为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学校入选2018年度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强。

 学校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2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学校。有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4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

 学校是国家重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现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与四川省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2个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5个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2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扩展)、1个四川省社科普及基地、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环保厅重点实验室、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个我校牵头建设的“四川2011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先后承担了国家重大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地调计划等一大批重要项目。截至2018年,学校累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913项(次),其中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中国专利奖金奖、国家技术发明三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获得授权专利1400余项。学校以服务国家、行业、地方发展建设为己任,积极参与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油气地质勘探、能源开发、大型水电、区域及城市环境以及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13次获得中宣部、团中央表彰;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二等奖5项,获省一等奖22项;在“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全国银奖1项,省一等奖13项;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铜奖2项,省级金奖4项;连续四年获得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在各类大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全国奖励119项(次),省级奖励157项(次);在全国、省市级各类大学生艺术专业比赛中获得奖励559项(次)。

 学校拥有一座在西部乃至全国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以地学类藏品为主的自然博物馆。现有2个图书馆,馆藏印刷型书刊240万册,拥有数字资源数据库102个,电子图书430万册,电子期刊4.9万种,形成了以地学、能源、环境等学科文献资源为优势,以理工文献资源为特色的多科性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学校档案馆管理规范,达到了“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国家一级”标准。学校主办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6种,其中CSCD核心期刊2种、中文核心期刊2种。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资源、能源、环境、建筑、军工和高新技术等领域的国家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先后与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意大利等国家的6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现与英国斯泰福厦大学、牛津布鲁克斯大学举办4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接待了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700余名外国专家及留学生来校讲学、留学,出访650余人次,开展了300余项科研合作。学校还多次主办国际学术会议。

 学校迄今已为社会输送了19万余名毕业生。他们中涌现出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学者和专家,其中有两院院士3人(刘宝珺院士、多吉院士、王成善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2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多人。一大批毕业生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国土资源、勘察、地质、石油(能源)等行业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出色业绩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当前,学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部、省、市、校共同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平台上,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以豪迈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为建成优势特色显著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成都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616,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弹性修学年限,学生在3-6年内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中英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修学年限为4-6年,均由成都理工大学进行统一管理,在校本部就读。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者,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或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s  Degree)。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成都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七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就业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地质学类、核工程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公共管理类、建筑类、旅游管理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十个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一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达到成都理工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可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除日语专业外,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且每个专业有多门采用英语或采用英、汉双语进行教学的课程,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英语、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要求加试口语。

 第十五条  除地质学类、测绘类、地质工程、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地球物理学、核工程类等地矿、油、核行业背景的专业招收男生所占比例较大外,其余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第十六条 建筑类、土木工程、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筑类专业学制5年,该大类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根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40分(含40分)。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身体无残疾。

第十九条  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录取。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B及以上。

第二十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我校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做出以下补充规定:

(1)符合《意见》中第二条第1款,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地质学类、地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化学、化学、园林、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我校测绘类、建筑类、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的学习课程涉及到地质学相关专业知识,会接触到大量靠色彩辨识的工程用图,轻度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录取。

(2)符合《意见》中第二条第2款,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轻度色觉异常(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外,还包括:地理信息科学、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空间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工程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空间安全、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

(3)符合《意见》中第二条第3款,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工程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求,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设有石油地质、固体矿产两个培养方向,石油地质方向学生在能源学院培养,固体矿产方向学生在地球科学学院培养。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预留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邮政编码:610059

招办电话:028-84078927

学校网址:http://www.cd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www.zs.cdut.edu.cn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仅限2019年使用,此后根据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予以改进和完善。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成都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成都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616,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弹性修学年限,学生在3-6年内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中英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修学年限为4-6年,均由成都理工大学进行统一管理,在校本部就读。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者,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或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s  Degree)。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成都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七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就业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地质学类、核工程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公共管理类、建筑类、旅游管理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十个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一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达到成都理工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可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除日语专业外,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且每个专业有多门采用英语或采用英、汉双语进行教学的课程,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英语、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要求加试口语。

 第十五条  除地质学类、测绘类、地质工程、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地球物理学、核工程类等地矿、油、核行业背景的专业招收男生所占比例较大外,其余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第十六条 建筑类、土木工程、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筑类专业学制5年,该大类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根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美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上40分(含40分)。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身体无残疾。

第十九条  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录取。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B及以上。

第二十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我校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做出以下补充规定:

(1)符合《意见》中第二条第1款,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地质学类、地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化学、化学、园林、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我校测绘类、建筑类、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的学习课程涉及到地质学相关专业知识,会接触到大量靠色彩辨识的工程用图,轻度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录取。

(2)符合《意见》中第二条第2款,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轻度色觉异常(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外,还包括:地理信息科学、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空间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工程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空间安全、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

(3)符合《意见》中第二条第3款,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工程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求,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设有石油地质、固体矿产两个培养方向,石油地质方向学生在能源学院培养,固体矿产方向学生在地球科学学院培养。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预留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邮政编码:610059

招办电话:028-84078927

学校网址:http://www.cd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www.zs.cdut.edu.cn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仅限2019年使用,此后根据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予以改进和完善。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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