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重庆市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cqepc.com.cn/

电话:023-68505288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4村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学校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园林单位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电力行业与政府联合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创建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久,是全国首批七所电力中等专业学校之一,曾两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为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经过60年的建设发展,确立了“立足电力行业、服务社会发展、践行民生责任”的办学方针,办学水平在行业同类院校中居领先地位。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学校设有电力工程系、动力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经济管理系、实训部、素质教学部等教学系部,开设了23个专业,其中包括5个国家级重点专业,3个重庆市重点专业以及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专业。2012年与重庆交通大学合作开展应用本科教育,开设了应用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专业及能源与动力工程(火力发电)专业;学校目前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市级各类精品课程11门,覆盖到14个专业,为学生提供了优质学习资源。

学校拥有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开放式实训基地:500kV变电站三维仿真实训中心、60MW机组仿真、 电力营业实训基地等18个校内实训基地和53个校内实训室,118个校外实训基地,2个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为学生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的提高提供了丰富的实训载体。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00余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00余人,拥有重庆市高校教学团队8个,电力新技术应用推广专家15名,10名教师获取电气、安全、管理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格,53名教师获取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有包含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指导师、礼仪培训师的素质教学团队,“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学校以生为本,建立了对学生专业学习、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和创业实践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的“四业三全”服务体系,服务学生成长发展,有效提高了学生的综合就业竞争力。同时,学校积极探索与企业订单联合培养方式,拓展学生培养方式和就业途径。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左右,学生就业质量高。毕业生中,涌现出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职工创新能手”、“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重庆市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等优秀代表,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

热诚欢迎各位同学报考我校,共同谱写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更加辉煌的篇章。今天你以重庆电专为荣,明天重庆电专以你为荣!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创建于1953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现占地面积约21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为1.81亿元,图书量为36万余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8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10余人。


学校全称: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916。


主管部门: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第三条 办学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邮政编码:400053。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2019年计划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广东、广西、福建、陕西、山西、山东、西藏、湖北、湖南、河南、河北、江西、安徽等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火电厂集控运行、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移动商务等21个专业。我校最终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考试院公布信息。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我校按各省(市、区)的相关录取规则执行。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在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市、区),我校遵照该省(市、区)的要求进行录取。


第七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第八条 我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我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个专业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火电厂集控运行、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10个专业均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九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6500元/年。


住宿费标准:400-10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第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奖、助学金及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二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长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4)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50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5)学校二等学业奖学金35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6)学校三等学业奖学金20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5%)。


第十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第十四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②校园地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按程序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学校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建立了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贫困生往返家校区间路费补贴、传统节日慰问、参军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贫困生求职创业补贴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在新生入学季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招生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373014。


 

第七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


第十七条 考生及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可以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同时,我校还通过向全国部分中学免费寄发招生简章,参加部分省(市、区)现场招生咨询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


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我校招生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 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1373333,61373100,61373097,68501478,68505188


学校网址:http://www.cqepc.com.cn/default.html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xx.cqepc.com.cn


E-mail: cqdzzsc@126.com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4月30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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