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海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海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hntbc.edu.cn/

电话:0898-6520018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简介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海南明代先贤唐胄创办的养优书院原址——海南四大文化名村之一的海口攀丹村。学校前身为2004年创办的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4月,教育部批准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2年5月,唐胄后人唐捷先生全资受让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并出任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学校秉持“养优”之校训、“自强弘毅”之校风、“立德尚教”之教风、“向学笃行”之学风,坚持“师生为本,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管理优校”办学理念,着力培养优秀之品德、优容之胸怀、优良之习惯、优异之学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东临南渡江、西衔美舍河,位于海南省政治文化中心十分钟步行交通圈内,紧邻中共海南省委、人大和政协,毗邻海南省图书馆、博物馆、歌舞剧院、文化艺术中心、文化体育公园、体育中心等。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占地面积398473.99㎡,建筑面积233514.18㎡,固定资产总值53637万元,拥有设施先进的实验实训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796万元;图书馆馆舍面积9100.67㎡,纸质藏书54.96万册,中文纸质专业期刊385种,电子专业期刊186807种,电子图书3000GB。2013年10月,投资8400万元兴建的、目前海南高职院校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实训大楼竣工并投入使用。

学校还附设医院、幼儿园、小学。

学校办学面向市场,形成了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构合理、具有鲜明高职高专特色的专业群。现设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旅游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海洋学院和汽车工程学院6个二级学院和思政课部、公共课部2个教学部,共开设32个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高职院校省级骨干专业2个。另外,还设有唐胄养优文化研究中心、省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省人文社科基地)、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创业孵化基地。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81人、中级职称40人、初级职称59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89人;“双师素质”教师134人;校内兼课教师18人,校外兼职教师13人,校外兼课教师29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海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1名,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名,海南省高校教学名师6名,全国优秀教师2名。


学校在校生6303人,生源范围覆盖海南、广东、贵州、云南、甘肃、黑龙江等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完成率情况连续五年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三名。学校设有中高职、高职和普通本科相衔接的“3+2”分段培养的专业以及“专升本”和“专接本”继续教育平台,设有“海南省第8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备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并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全面发展、一技多能、特长鲜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1年以来,我校学生在省内外各项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共获奖279项,其中,获国家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和其他奖4项,省级一等奖31项、二等奖46项、三等奖110项、优秀奖和其他奖71项。

学校依托海南区位和办学体制机制优势,按照国务院“五个对接”要求,坚持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多元化立体化实践教学体系。持续推进产教融合与工学结合,强化校内实训,密切校企合作,部分专业与相关单位联合招生和联合培养,拓展并不断深化“订单式”培养,形成招生、教学、实训、就业一条龙和学生毕业即就业完整链条。实施“教学做一体化”和“一系一品”工程,开办系办实体7个,建立校内实训基地45个,与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红树林国际酒店管理公司等数十家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56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个,学子创业工作室12个,在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密集地区设立就业联络处,搭建毕业生就业联络平台。2008—2015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我校连续七年均在90%以上,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被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评为2014—2015年度毕业生就业良好单位。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76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专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19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区)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我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及参加2019年海南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三条 所招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校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五条 凡是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

第十六条 对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费用标准

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D打印技术)专业、移动通信技术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968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8980元-9380元/学年;住宿费:16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校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主要有攀丹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电话:(0898)65200180/65200189/65200191/65200181/65200190

传真号码:(0898)65200191

招生邮箱:hngs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tbc.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2019年3月5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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