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海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海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hntbc.edu.cn/

电话:0898-65858299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坐落于中国首个滨海卫星发射基地——文昌市,创建于1947年,是经海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外语类高等职业院校,是海南省外语语种最多、外语专业最齐的高校,2012年成为全省第二所省市共建高校。

学院规划用地600余亩,教学条件优越。拥有国内一流的校内实训室,在全国各地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海南分院、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东盟语言与文化普及示范基地、中国创业智库海南研究院、中国创业智库DMC创业教育与实训海南基地、海南省英语日语应用研究会、海南省应用外语研究基地等机构。 

学院生活设施齐全,衣食住行便利。学院地处文昌市,乘坐高铁到海口仅需20分钟,乘坐汽车到海口只需45分钟,发车班次多,出行“想走就走”。学生宿舍温馨舒适,配备空调设备和公共热水浴室(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校园环境优美,运动设施齐全,校内即可观看火箭卫星发射,体验世界各国风情。 

学院现有英语、日语、韩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泰语、印尼语、越南语、阿拉伯语、缅甸语、柬埔寨语、马来语及老挝语等17个语种,以及国际商贸、国际旅游、艺术等30多个专业。各语种专业按“外语+职业”模式培养,易学、能用,有利于终身发展。 学院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引进了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外语教学专家、留学归国人才、商贸与旅游行业资深专家来校任教,培养了一批省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另聘有大批来自国(境)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客座教授和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专家能手。 

我院学生凭借突出的外语口语表达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娴熟的职业技能,得了广大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学院坚持与国内外高端企业深度合作,实行订单式联合培养外语(教育)、旅游、商贸和艺术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先后与海南国际观澜湖投资集团、喜来登酒店管理集团、希尔顿酒店管理、中国免税商业集团等优秀企业联合培养各类人才,确保学生高质量就业。学生年就业率达到92%以上,就业领域涉及教育、商贸、金融、旅游、酒店、物流、交通、文化、IT、地产、公共服务等多个行业领域,每年都有一批毕业生到迪拜、马尔代夫、新加坡、日本等国(境)外就业。 

学院充分发挥外语办学和全国著名侨乡的地缘人缘优势,不断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与国(境)外20多所高校、机构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开展专业与课程建设、互派交换生(留学生)和教师、带薪实习、学历提升等实质性合作项目,为学生搭建了广阔的出国留学平台。学院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招收了加拿大、日本、韩国、俄罗斯、泰国、丹麦、柬埔寨等国的留学生,形成了浓郁的外语学习氛围。 

学院坚持以质量求发展,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3年来,我院学生共荣获50余项国家级奖励和300多项省级奖励。2018年5月,我院学生在第21届“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全国总决赛斩获一等奖,开创了海南省高校参赛历史的最好成绩,同时也是全国高职院校参赛史上的最好成绩。在近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院学子共获30多个奖项,其中特等奖(全国第一名)2项。我院学生文工团和礼仪队多次受邀赴港参加联谊活动;学生踊跃参加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博鳌亚洲论坛等各种国际盛会志愿服务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瞄准国家“一带一路”和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紧抓海南发展新机遇,坚持国际化办学特色,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正朝着建设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外语类高校的目标迈进!


学院网址:http://www.hncfs.edu.cn/


招生热线:0898-63297756,63297715,


传真:0898-63297756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3577 (三)办学层次:专科院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五)学院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邮编:571321 二、招生计划 学院面向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西藏、新疆等22省(市、区)招收统招专科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一)以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美等素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采用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即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同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四)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对考生单科成绩不做限制,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的投档分为准。 (六)专业录取无外语语种和加试等特殊要求。日语、韩语、越南语、泰语、阿拉伯语、应用外语(印尼语)、应用外语(柬埔寨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应用外语(葡萄牙语)、应用外语(意大利语)专业实行零起点教学,高中阶段无上述语种专业基础的均可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它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九)浙江省启动高考改革(不再是简单的文理科),我院招生录取将遵循该省高考改革的政策。 四、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收费规定执行。音乐表演专业学费8000元/年,语文教育专业495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5400元/年;住宿费1050-1450元/年。 五、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校名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参加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六、助学措施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等,单项最高享受标准为8000元/年。 (二)按教育部、财政部及我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参军入伍及退役复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或退役后通过高招、单招等招生渠道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生,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资助,最高享受标准为8000元/年。 (四)按国家规定,毕业时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低保、残疾、残疾人家庭、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特困人员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国家资助的求职补贴1500元。 (五)学院设立年度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对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根据临时特殊困难情况给予相应临时困难补助金。 (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最高享受免除全额学费及住宿费。 (七)设立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 1、省外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 高职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文理)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达到所属省份(市、区)本科段划分线,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浙江省综合改革类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达到所属省份第二段划分线,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2、省内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 ①高职文科类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超出本省份(市、区)本科段划分线 70分以上(含70分),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②高职理科类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超出本省份(市、区)本科段划分线50分以上(含50分),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③高职艺术类(文理)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达到本省份(市、区)本科段划分线,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八)设立东盟语言专业奖学金 1、报考我院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应用越南语、应用泰语、应用外语(印尼语)、应用外语(缅甸语)、应用外语(马来语)、应用外语(柬埔寨语)、应用外语(老挝语)和应用阿拉伯语】的学生,学院奖励一年学费。 2、入学注册后一年内从其他专业转入学院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具体专业同上)就读的学生,入学注册后学院奖励一年学费。 3、上述两项东盟语言专业奖学金发放对象资格由学院招生办按招生相关规定录取,学生到校注册报到后,由教务处进行学籍核查确认无误并公示无异议,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报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学院财务相关规定给予执行。一旦学生转出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具体专业同上),则不再有获奖资格。 (九)学院设立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选送外语类专业优秀学生前往相应母语国家深造一年。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详情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 七、录取公布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ncfs.edu.cn。 八、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一)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二)联系人:李南群 (三)监督电话:0898—63219621 (四)电子邮箱:jiwei@hncfs.edu.cn 九、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71321) (二)联系电话:0898—63297756 63297715 (三)传 真:0898—63297756 (四)学院网址:www.hncfs.edu.cn (五)电子邮箱:zsjy008@126.com (六)联 系 人:符兴宝 吴慧娆 陈仕榜 十、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9年4月16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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