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gxmu.edu.cn

电话:0771-5359031

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广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坐落在具有“绿城”之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校本部占地面积70多万平方米。  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全国最早定点招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学生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有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资格的首批30所高校之一,是广西政府重点建设的大学,是广西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的中心。2008年,学校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11年,作为国家正式实施医学专业认证后的第一所医学院校通过了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全国第三所大学接受并通过了护理学专业试点认证。目前学校正向着“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走向世界,以医学为特色优势,医学相关的理、工、文、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区域性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目标不断迈进!

专业门类:

学校现拥有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等六大学科门类。设有27个学院/系(含9个非直属临床医学院),2个教学部,40个研究室、所、中心。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医学教育培养体系,是广西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设有本科专业16个、高职专业13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质专业 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等4个专业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12项、省级72项。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396人,其中高职生3340人,本科生7101人,硕士生2948人,博士生253人,留学生754人。学生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以及19个国家。1978年开始招收留学生,至今留学生来源国已达54个。

师资力量 :

学校现有教职工(含附属医院教、医、研人员)3634名,其中正高职称446名,副高职称759名,学术型博士生导师96名,专业型博士生导师47名,学术型硕士生导师441名,专业型硕士生导师452名,专任教师1178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2名,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31名,广西“八桂学者”3名、“特聘教授”3名,中华医学会专业学会常委、委员46名,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委36名,广西医学会各专业学会主任委员49名,还有一批优秀人才被选为国家级和省级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

教学条件:

学校开展本科教育80年、硕士研究生教育36年、博士研究生教育30年,长学制教育14年,形成了从本科到博士后完整的培养体系,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共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46个,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1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12个,广西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广西人才小高地3个。国家联合地方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团队2个,广西科技创新团队1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11个。

科研力量: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在广西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方面,如在血红蛋白研究、蛇毒研究、心血管疾病防治、区域高发肿瘤防治、药物创制研究、肝脏移植、断指再植、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地中海贫血防治等研究领域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十一五”以来,获省级以上课题1669项,其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72项,获得项目和资金居于广西高校前列,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广西科学技术进步特别贡献奖、广西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138项,申请并获得授权专利14件,发表SCI论文661篇,论文质量和学术影响力大幅提升。主办有《中国癌症防治杂志》、《结直肠肛门病外科杂志》、《广西医科大学学报》3种学术期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实习基地: 

学校现有81个临床教学实习基地(含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5个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1个医学人文技能培训基地,12所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其中3所直属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是广西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引领壮乡高等医学教育、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第一附属医院是广西历史悠久、专科配备最齐全、医疗设备最先进、技术力量最雄厚、规模最大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是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附属肿瘤医院是广西唯一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社区服务与康复为一体的省级三级甲等肿瘤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是广西口腔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最多、专业最齐全的省级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首批获得全国百姓放心医院的称号,承办两年一届的中国-东盟国际口腔医学交流与合作论坛,影响深远。

基础设施:  

学校具备优质的教学、科研、医疗设施。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教学公共设施,学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总面积3000平方米,配备300多件高端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多媒体教学录播监控回放系统。教学用计算机4163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17003个。图书馆馆藏书刊116.72万册,电子图书15230 GB,数字资源23130GB。校园信息网络功能优良,“千兆(1Gbps)为主干,百兆到桌面”,覆盖全校区及直属附属医院。学校和下辖的三所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医疗设备先进,拥有激光共聚焦扫描系统、超高速CT等大批现代化的设施设备。

对外交流:

学校历来注重对外学术交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派出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3000多人次到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丹麦、瑞典、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越南、泰国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医院、医疗或研究机构、学术机构讲学、留学、进修、攻读学位及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并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渠道和合作关系。接待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来校访问、讲学、交流与科研合作4000多人次。

学生素质: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创建了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一体的学习和训练的“三基”教育模式和早期接触临床、早期接触科研、早期接触社会实践的“三早”培养模式。同时,通过开展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开设“杏湖讲坛”学术讲座、“未来学术之星”大学生科研课题研究论坛、“开放性实验项目”、主题党团活动社会实践、学术志愿者活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系列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针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置“绿色入学通道”,通过“奖、贷、助、补、减、缓”等措施,没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形成了以爱为核心的医学人文精神文化特色。调查显示,广西各用人单位对医大毕业生总体满意率达99.65%。

就业成效:

毕业生主要面向全国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就业,少部分去往政府机关、国企、部队、外企和私营企业,各专业毕业生均可继续升学或出国深造。对于毕业时仍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学校提供就业见习基地,帮助其最终实现就业。迄今,学校已培养了3.7万余名各层次医学人才,他们已成为引领广西高等医学教育、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2008~2013年,学校总体就业率均达93%以上,毕业生就业专业对口率达88%,市级就业率达86.46%,就业质量高;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平均通过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9.84%。学校连续六年荣获“全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多次在广西就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2009年荣获“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作为广西唯一高校,被评为“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广西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留学生、高职专科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部标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

南宁-校本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南宁-武鸣校区: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36号。

玉林校区: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

第五条 本科各专业培养地点

南宁-武鸣校区招生专业:临床医学(除免费医学定向生外)、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法医学专业前2.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实验技术、药学专业前2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护理学、助产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前1.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其他本科专业全程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

玉林校区招生专业:全程在玉林校区学习。

以上各招生专业报到地点和后续培养地点以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为准。也可查询广西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或致电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及各学院咨询。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医科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项。

第八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二条 生源地为浙江省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五条 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四)护理学(本科)、助产学、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八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二批资格线。此项目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九条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第二十条 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就业网公布。

第四章  校际交流与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十三条  校际交流2+2项目

(一)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开展校际交流项目。校际交流采取“2+2”培养模式,招生专业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两年学习后,雅思IELTS成绩或托福TOFEL成绩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三年课程学习。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绩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学先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三年的课程学习。

(三)如因个人原因学生未能在第三年赴美学习,按原中外办学收费标准缴清前两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第三和第四年的全部课程,但只能转入校内相同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标准按转入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合作办学3+1项目

(一)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采取“3+1”培养模式,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专业,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三年学习后,雅思IELTS成绩或托福TOFEL成绩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四年课程学习。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绩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学先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四年的课程学习。

(三)如因个人原因学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学习,按原中外办学收费标准缴清前三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第四年的全部课程,但只能转入校内相同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标准按转入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我校所有临床课程由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承担,根据教学安排,学生将到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学习。

第二十七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阶段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普通本科教育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高职(专科)学生毕业当年,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并综合学校情况,选拔优秀高职(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选拔条件和人数比例以及选拔程序均按当年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情况、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招生网。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三十二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电话: 0771-5359030

学校网址:www.gxm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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