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gxu.edu.cn/

电话:0771-3232999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广西大学位于绿城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地方综合性大学。80多年来,她根植于广西,成长于广西,书写了一部充满开拓与奋斗、光荣与梦想的历史华章。1928年,广西大学在广西梧州市创办,首任校长是我国著名教育家、科学家马君武博士。 1939年被确认为国立大学。1952年,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了校名。1953年,广西大学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被停办,师资、设备和图书资料分别被调整到中南和华南的19所大学。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大学恢复重建。1997年,原广西大学与原广西农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1999年,广西大学成为国家“ 211 工程”项目建设学校;2004年,广西大学被批准为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2005年,广西大学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广西大学现设有29个学院,1个体育教学部,学科涵盖了哲、经、法、文、理、工、农、管、教等九大学科门类。 有 101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7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22437人,科学硕士研究生5215人,专业硕士研究生1846人,博士研究生343人,留学生603人,成人教育学生25831人。另还设有1个独立学院—行健文理学院,有 32个专业,学生8256人。广西大学现有教职工3695人,其中专任教师1960人。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 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教授341(其中,博士生导师110 人),副教授609人,形成了一支学历层次较高、职称结构合理、专业结构较好、学缘结构均衡的师资队伍。另外,获得了“广西亚热带生物工程人才小高地”、“英语翻译”2个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等3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广西大学占地面积307.19公顷 , 校舍总建筑面积120.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4.12亿元,拥有各类藏书302万册,电子图书192万册 , 中外文纸质期刊4,000多种,全文电子期刊1.7万种,数字图书馆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已形成纸质文献和电子文献并重的文献信息保障体系。学校绿树成荫,四季如春,鸟语花香,芳草如茵,湖光潋滟,环境清幽。 近年来,学校大力推进民主校园、法制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节约校园、创新校园等六大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校风。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首批绿色大学等称号。

■ 亲切关怀        

    广西大学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怀。1952年,毛泽东主席为我校亲笔题写校名。1958 年,周恩来总理亲自过问学校的重建工作。1998年七十周年校庆时,江泽民总书记为学校题词:“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团结奋斗,努力办好广西大学”。贾庆林、刘延东、宋平、尉建行、李岚清、陈至立、李兆焯、李铁映、李锡铭、罗豪才、周铁农、郝建秀、彭佩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杨晶、何东昌、朱开轩、周济、周远清、韦钰、吴启迪、张保庆、张天保、赵沁平、郭声琨、刘奇葆、马飚、曹伯纯、陆兵、赵富林、陈辉光、马庆生等教育部、自治区领导先后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

■ 历史回眸       

    1928年,广西大学诞生于广西梧州市蝴蝶山,首开广西高等教育之先河。学校以首任校长马君武先生提倡的“复兴中华,发达广西”为立校宗旨,尽管迭经变更,几度迁徙,历尽了坎坷曲折,但其植根于广西这块多民族的土地上,不断成长壮大,并铸就了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良办学传统。广西大学建校初设理、工、农三个学院。1936年增设文学院和医学院(1937 年独立建制,成立广西军医学校),1939年被确定为国立大学。20世纪30、40年代,竺可祯、李四光、李达、陈望道、王力、刘仙洲、陈寅恪、盛成、陈焕庸、千家驹、施汝为、卢鹤绂、纪育沣、文圣常等一大批著名教授到校任教,学校盛极一时。到1949年,广西大学发展成为拥有文教、法商、理、工、农等5个学院,下设22 个系和4个专修科,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1952年,农学院独立建制,成立广西农学院。1953 年,广西大学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停办,师资、设备和图书资料分别被调整到中南和华南的19所大学,为新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牺牲。1958 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强烈要求下,在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批准广西大学恢复重建,校长由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韦国清上将兼任,学校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97年,为适应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原广西大学与原广西农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 1999年,广西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项目建设学校行列;2004年,广西大学被批准为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

■ 学科建设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211工程”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大学科建设的力度,通过学科建设聚合人才,提高科学研究能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经过多年建设,学科的装备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研究方向进一步凝练,学科特色更加鲜明,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部分学科达到国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一些研究方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群,2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部级重点开放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开放实验室,1个教育部立项建设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5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9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

■ 科学研究       

    随着重点学科和学科基地建设水平的提高,学校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能力不断增强,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增多,科研经费快速增长,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逐年增加,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和产品已经走向全国乃至国际市场。我校在“野油菜黄单胞菌致病变种功能基因组学研究”、“水牛体细胞克隆技术”、“反重力近终形铸造技术及其应用”、“高密度培养生产高活力α- 乙酰乳酸脱羧酶”、“规模化高效生物技术转化木薯淀粉生产高纯度海藻糖”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杂交水稻恢复测 253、测量58的选育与应用”成果在国内达到领先水平并已在国内外超亿亩农田生产应用,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碾压混凝土筑坝技术”应用于仅次于三峡电站的龙滩电站等一批水电站建设中,“物权法”研究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充分展示了我校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十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4,615项,其中承担国家“863”、“973”(计划课题)、国家转基因植物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科研课题225项;获得总科研经费5.143亿元。2008年,我校科研经费总额达到1.32亿元,其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项。另外,获科技部项目16项,自治区科技厅项目82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0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2项)。继2006年以来,我校已连续三年均获广西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尤其是2008年同时获2项一等奖,这是自1985年广西科技进步奖设立以来,首次同一单位同一年获2项一等奖。 学校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数、科研经费总额和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数连年位居广西前列。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重大领域、重大科技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科学研究和联合攻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有效形式和途径,集中推广和转化一批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还亲自带队,深入各市、县开展科技对接活动,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全面推进校市科技合作、人才培养、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工作,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和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先后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 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分析创新实验区,2人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并成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和“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建校以来,广西大学培养了20 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很多毕业生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和地方经济建设的生力军,为国家经济建设特别是广西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国政协副主席李兆焯,两院院士李林、党鸿辛、陈太一、沈善炯,20世纪80年代同一时期担任两岸三地农业最高长官的何康、黄诚达(香港地区)、李崇道(台湾地区),与建筑大师贝聿銘、大画家赵无极齐名的海外华人三大宝之一的美籍华人大作曲家周文中,原香港最高法院上诉庭按察司、“大紫荆勋章”获得者李福善, 香港著名演员和导演鲍方,风靡全球的《豪杰解霸》软件发明人梁肇新,都是西大学子的杰出代表。

■ 交流合作       

    广西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最早确定的全国对外开放接受外国留学生的66所大学之一,自1962年起已为近40个国家培养了大批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31个国家和地区的153所高校或研究机构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建立友好往来关系。迄今,学校已选派了700多名教师和科技人员赴国外学习、开展科技合作、担任客座研究员等;同时邀请一大批外国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及进行合作研究等。近年来,学校利用地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心地带、毗邻东南亚的地缘优势,进一步加强了与东盟各国的高等教育合作,广西大学在东南亚国家的影响不断增强。2006年12月,广西大学与泰王国川登喜皇家大学共同组建素攀孔子学院,开展对泰汉语教学;2007年9月,学校成立国际教育学院。现在校外国留学生545人。

■校园文化     

    广西大学十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着力营造氛围浓郁、健康向上、朝气蓬勃的育人氛围。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不断推出有特色的科技文化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活动,依托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开展了素质拓展展示会、女生节、才艺大赛、校园广场音乐会、心理活动周、校科技节、形势与政策百场报告会、社团巡礼活动和宿舍文化节等“校园文化精品活动”,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个性展示提供了阵地和舞台。学校十分重视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各类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自1991年以来,学校连续16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或优秀服务队称号,2005年校团委被团中央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学校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活动蓬勃开展。2000年以来,在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全国大学生健美操锦标赛等竞赛中均有不俗的战绩。尤其健美操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啦啦操队自2005年以来连续3年在全国比赛获得第一名,2006年代表中国大学生参加世界啦啦队锦标赛,闯入决赛,获得第11名。此外,男篮四次、女篮三次闯入 CUBA 决赛阶段,尤其2001年,广西大学成为全国第一所男、女篮球队双双进入CUBA决赛阶段的高校。学校被评为“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高等学校”,获“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推行奖”。

■ 学校发展目标 

   用1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把广西大学建设成为培养国家和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成为解决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思想库和科技源;在建校100周年时,建设成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专业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广西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顺序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不含提前批艺术类),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所填报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江苏省的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B、B。分数和等级均相同时,文史类相关学科的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理工类相关学科的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二十条  动物医学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制。其中建筑学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一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符合条件者按照教育部以及《广西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艺术类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获得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广西考生按照教育部、《广西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的规定享受相关录取优惠政策;获得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根据《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西大教〔2019〕9号)等文件精神,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填报志愿,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并按照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但对学生选择较少、不足25人的专业,原则上当年停开,申请该专业的学生需根据其申报的志愿分流到其它专业。

第三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2999

电子信箱:zsk@gxu.edu.cn

网      址:  zs.gxu.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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