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广东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www.sontan.net

电话:020-8285698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43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始建于2000年9月,由广州大学和增城市松田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创建,是广东省最早创办的本科独立学校。2004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实现了由专科向本科教育的跨越。2011年,学校15个申报专业一次性通过了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学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制四年,学生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学校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校园占地面积540亩,校舍总面积21.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6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800多万元。目前,学校设有1院6系2部,即经济与管理学院、电气与汽车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法政系、外语系、艺术系、社会体育系、通识教学部、社会科学部,设有34个本科专业、52个专业方向,涵盖了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工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00多人,其中正、副教授100多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5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6.23%。全校教师获得市级以上表彰50余人次,并有多人获得“南粤优秀教师”、“广州市优秀教师”、“增城市优秀教师”等光荣称号。

学校坚持“教学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以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为根本,依托母体学校广州大学的资源和平台,营造“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学生成长氛围,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培养要求,制定并实施了“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方案, 有效地保证了优良的人才培养质量。我校近3年就业率分别为 96.75%、95.55%、93.09%,80%以上的毕业生在珠三角地区就业。近年来,学校先后成功地举办了艺术系师生书画作品远赴新加坡和法国巴黎的展出;我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各级各类竞赛,29人和5个集体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47人和10个集体在省级竞赛中获奖,89人和12个集体获广州市级奖励。2018年学生考上公务员8人、考上研究生27人、通过司法考试23人、荣获国家奖学金7人、励志奖学金215人、助学金775人,合计金额416.6万元。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共获得国家级奖项5项,省部级奖项81项。学校连续7年被增城市人民政府授予“增城教书育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作为我国重要主场外交活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的重要活动“广州亚洲美食节”上,我校食堂被组委会评为“我最喜欢的校园餐厅”荣誉称号。

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努力开拓国际化办学新局面。学校设有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与国外、境外高校广泛联系,开展了一系列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项目。如与阿什兰大学(美国)合作举办商业管理类3+1+1本硕连读联合培养项目,与BPP大学(英国)合作举办法学商务类专业3+1本硕连读联合培养项目,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本科生保荐研究生项目,与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合作赴美带薪实习项目,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

学校座落在美丽富饶的荔枝之乡——广州市增城区,距广州市中心50公里,毗连324国道(广汕公路)和广州地铁21号线,能方便、快捷通达广州市中心及整个珠三角地区。校园依山而建,错落有致、绿树成荫、景色优美,荣获“广州市花园式单位”称号。学校学生食堂设施先进完备、饭菜可口价廉,学生宿舍全部安装空调,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3657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432号

邮政编码:51137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大学松田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广东省),其他省份按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美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院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只能且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本科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凡报考我院美术类、体育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术科分使用各省统考分数。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院在浙江省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院在江苏省艺术类的进档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的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标准执行。参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监督与申诉办法

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接受监督与申诉人:李金飞

接受监督与申诉电话:020-82850042

传真号码: 020-82856989

电子邮箱sontan_jiandu@126.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856989、82856988

传真号码: 020-82856989

学院网址:http://www.sontan.net

招生网址:

http://www.sontan.net/enrollmentOnline.do

电子邮箱: sontan_zsb@126.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授权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区)的规定为准。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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