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广东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www.bnuz.edu.cn

电话:0756-6126773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建设珠海分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部有关批复精神的指导下,珠海分校坚决执行北京师范大学提出的“资源国有、学校举办、市场运作、全新模式”的建校方针,坚决贯彻“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以贡献求支持,以共赢求合作”的发展思路,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大胆进行教学模式、管理方式、运行机制、国际合作以及产学研一体化方面的改革尝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育与科技产业复合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改革实验区,发展成为开放式、有特色、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珠海分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北京师范大学负责。北京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珠海分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负责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珠海分校依托北师大的优质学科资源,着眼当代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致力于培养具有宽厚人文、科学素养和学科专业知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建校以来,生源遍及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全国二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新生全部来自各省普通本科二批,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由2003年的67.9%上升至2014年的99.66%。2011年我校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63所高校被国家教育部制定列入2012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校名册。现有在校生达2.3万多人。

   珠海分校设有文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不动产学院、特许经营学院、物流学院、法律与行政学院、设计学院、艺术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应用数学学院、运动休闲学院以及国际商学部等十五个学院(部),涵盖8大学科门类的61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经济类、管理类及工科类等应用型学科为主体,教育类学科为特色,文学、艺术、法律、理学等传统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科布局。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学生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申请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师资与学生 

   为了确保珠海分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珠海分校建校初,北京师范大学即选派以知名学者和教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承担珠海分校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相关院系也选派出一些知名学者和优秀教师到珠海分校担任教学工作。著名管理学家、博士生导师蒋正华教授,“两弹一星”功臣、中科院院士黄祖洽教授,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心理学会常务理事、国际心理科学联盟副主席、博士生导师、北师大教授张厚粲先生等一批国内国际知名学者均应聘在珠海分校参与教育教学或为学生开设讲座。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师大博士生导师顾明远教授亲自主持珠海分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国内外一些知名学者也受聘在珠海分校任教或讲学。

   珠海分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治学严谨,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目前,我校自有师资队伍中,82%以上具有硕士学位,25%以上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比例占38%,其中正高级职称比例占14%;3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占47%;高学历、高职称和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成为教学队伍的主要力量。另外外籍教师比例约10%,也达到了较高比例。

 

教育创新和人才培养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遵照教育部“按照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进行教学模式、管理方式、国际合作以及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的改革尝试”的指示精神,在继承北师大优良传统和学科优势的基础上,经过十多年发展,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教育教学创新之路。

 

教育创新原则:

国际化原则——充分汲取和利用国外著名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知名大学的专业和课程,实施多元化国际合作办学模式。目前已与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及港澳地区的多所高等学校(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 

应用性原则——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人才培养强调实用性。 

区域化原则——为珠江三角洲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与人才支持。 

个性化原则——以学生为本,为学生的自主发展提供最大的选择空间。 

教育教学制度:

弹性学习制——打破传统的学年制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可自主决定在校学习年限;在规定的3-8年时间内,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在学期间,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学籍,短期休学、就业后可继续返校学习。


二次专业选择——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自主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学分互认——对不同专业开设相同课程,各个专业相互认可。跨学科课程的学分,在规定课程模块内,可进行学分转换。  

自主选课——所有通识选修课由全校学生任选。从08级开始,在20%的容量内,全校学生可自由选择通识必修课;在专业课(特殊课程除外)中,学生可以在20%的容量内跨专业跨院系自主选择课程、老师和上课时间。  

辅修专业——各专业根据需要制定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学生在主修专业外兼修其他专业课程满30学分的,可获得辅修证书;兼修另一专业课程满50学分的,可获得第二专业毕业证书;兼修跨学科的另一专业满50学分的,同时完成兼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学分,可获得第二学位证书。学校还专门针对复合型人才发展需求,制定了对外汉语—英语、金融学—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双专业课程。  

服务学习——在社会(社区)服务过程中获得“学习”的效果,使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得到发展。  

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学生根据自己的个性化发展需要,自主规划发展目标、设计课程内容,自主组织教育活动,自主选择学习形式,使道德养成、身心发展与专业能力得到协调发展。  

 

人才培养目标:

应用型——面向社会需求,与行业合作联合培养人才。注重通识教育和专业培养相结合,开展多种职业资格培训、职业证书培训等,使学生既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又具有实际操作能力。 

外向型——采用与国际水平接轨的教学计划,引进外籍教师,部分课程引进原版的教材、实施双语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现代竞争意识。 

复合型——在严格实施专业培养之外,向学生提供多项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促使学生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学术型——通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激发学生的学术研究兴趣,毕业后可以到国内外大学进一步深造,攻读研究生。 

珠海分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积极探索,毕业生综合素质得到社会良好评价和用人单位认可。许多知名企业和我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近年来毕业生考取国内研究生和出国(出境)留学的比例占毕业生总数的10%以上,国内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大多进入了“985”、“211”重点大学,出国深造学生大部分被世界知名大学如英国剑桥大学、卡斯商学院、帝国理工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澳洲国立大学、墨尔本大学等录取;珠海分校每年都有一定比例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应征入伍和自主创业等项目,并且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11年学校被评为“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被教育部评为“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建设规模与学习生活条件
    珠海分校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珠海,学校依山傍海、青山绿水,校园环境优美,被誉为“亚洲最美丽的大学校园”。

珠海分校占地5000余亩,总规划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建筑面积62余万平方米,投资总额31.39亿元,教学与生活设施先进,堪称国内一流。

珠海分校拥有专业实验室80个,4个国家级实验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15647台,总价值10237.69万余元。实践教学基地479个。信息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计算机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广东省教学示范中心。图形图像实验室成为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实验室。学校的网络基础设施高度发达,被中国教育和科学计算机网网络中心授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珠海城市节点”单位。

珠海分校图书馆环境优越,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馆藏中外文纸质图书110余万册,电子图书80余万种,中外文报刊20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45种,设7个印刷型文献阅览室,1个多媒体阅览室,5个普通研讨室、1个试听研讨室、16个休闲学术研讨区,设有3500个阅览座位,向读者提供开放式外借、阅览、试听、上网、信息检索及各类技术服务, 馆内计算机及试听设备全部向读者免费开放,为师生的学术研究和学习研讨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珠海分校体育设施齐备,已建有足球场2个,350米、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各1个,标准比赛泳池和沙滩休闲泳池各1个,大型风雨操场(室内球馆)一座及室外标准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体育设施,可满足师生的训练和锻炼需求。

珠海分校生活条件优良,建有不同规格学生宿舍,宿舍设有空调、卫生间以及太阳能自动供热系统;宿舍配备组合式家具、IC卡电话及宽带网接口。校内有5条公交车专线及长途客车直达珠海市区和广州。银行、邮局、通讯部门、医疗门诊部等社区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为莘莘学子学习和生活提供了良好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七章 学生奖助政策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1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邮政编码:51908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主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市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说明:2019年,教育部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珠海校区。根据教育部、广东省等有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的要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逐年调减招生计划,至迟2021年停止招生。珠海分校将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在与珠海校区并行的过渡期结束后,整体并入珠海校区,珠海分校的权利和义务由珠海校区完成全部承接。珠海分校学生按照入学时对应的招生代码及校名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44CA2A20131463N)专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还可获得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颁发的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Commerce Degree with a Major in Finance)证书。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44DE2A20141639N)专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还可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艺术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 证书。

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还可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承担招生政策咨询和民主监督;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交学校办公会审议。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拟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等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和录取批次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文史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工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科目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2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史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考理工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若无排位分,如投档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相关科目比较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语文。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有关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所有4+0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和普通类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只招收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报考金融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15分,数学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150分制)。

报考普通类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广东省除外)。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的转专业政策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则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费、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标准执行。

1  学费标准

科类/专业

学费标准(元/学年)

备注

普通类

22000


艺术类

29000


普通类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24000

第三、四学年学费按国外合作院校标准缴纳

金融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会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30000

艺术类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30000

金融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

49400


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

55500

2  住宿费标准

宿舍房型

住宿费标准(元/学年)

备注

六人间

1500

公共卫浴间

六人间

1800

独立卫浴间

四人间

2200

无电梯

四人间

2300

有电梯

三人间

3000

楼配公共空间和自助洗衣房、24小时热水

二人间

3500


二人间

5000

含平层和跨层复合式;楼配公共空间和自助洗衣房、24小时热水

注:该住宿费标准含学校为住宿学生免费提供定额的电、冷水、热水(电:8度/人/月,冷水: 2.4吨/人/月,热水:1.6 吨/人/月,每学年按校历规定的在校住宿时间提供,按现行价格免费水电合计422.8元/人/学年)。

 

第七章  学生奖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优秀新生奖励计划:学校对录取的高考成绩特别优秀的新生,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予以奖励。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756-6126518

传真:0756-6126563

电子邮箱:jijianshen@bnuz.edu.cn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6126888,6126999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du.cn

 

第九章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办公会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对浙江、上海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

(三)各专业录取规则

1.电影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省统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要求,按进档考生的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校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要求,且校考合格,按进档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舞蹈学专业

1)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舞蹈学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按750分折算)×50%+高考文化课成绩(按750分制)×50%。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

1)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要求,按进档考生的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按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未按专业划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按该省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如考生所在省份对投档及录取方式有特殊政策,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六)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设计类专业学习。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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