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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院校代码:12121
录取批次:第一批本科
校训:博学笃行 尚德济世
我校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8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现有校本部、顺德校区等2个校区,占地面积219.44万m2,建筑面积164.88万m2。学校办学实力雄厚,近几年,我校在各高校排行榜中一直位居全国百强之列,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2010年大学排行榜中我校位居第84位。2007年,我校以19个二级指标全优的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也是广东省两所获全优成绩的院校之一。
目前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办学规模:现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中医药学院、护理学院、生物技术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与热带医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医学职业技术学院等17个学院。形成了由6所直属附属医院(南方医院、珠江医院、华瑞医院、江都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滘医院)、以广东省人民医院等为代表的45家非直属附属医院和65家教学医院组成的医疗教学联盟。目前共开设了51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其中6个为广东省名牌专业。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其中本科生13600人、专科生900多人、研究生3500多人、留学生600多人。
2012年,学校继续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51个本科专业(含方向)新生3200名、1个专科专业新生300名。
学科建设:学科覆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7大学科门类。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9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立项5个。拥有中医内科肾病学、中药制剂学、中医内科脑病学等5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拥有10个广东省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3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分别布局在3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覆盖24个二、三级学科。
人才队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0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100多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双聘院士2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名,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模范教师8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高端外国专家2人、长江学者4人、广东省领军人才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何梁何利奖”获得者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有54人次先后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有100多名专家教授分别担任全军和全国性学术组织理事、常委以上职务。博士生导师334名,硕士生导师854名,先后有人员13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教学改革:“十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十五”、“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世行贷款”项目在内的国家、军队和广东省教育研究课题93项。在多科性医科大学办学模式、实验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医学教育技术研究、科研促进教学、医学人文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改革实践。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41项,研制的《医学通用题库》,获得军队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在全国50多家院校推广使用。开发的教务管理软件《军队院校学籍管理系统》,被指定为全军和武警院校的教务管理系统。73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占“十五”以来总成果的58.87%)已经转化为教学资源直接服务本科教学;主编出版“十一五”规划等高水平教材11部,58项多媒体教材获省部级以上成果奖;目前建有8门国家精品课程,国家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实验教学中心2个,16门广东省精品课程、7个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了44门PBL课程、54门双语课程、33个本科生创新教育基地。
科学研究:2000年以来,先后承担各类课题2738项,获得纵向课题经费8.6亿元,主持国家“973”项目4项,牵头承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项,参与“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6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项,主持国家“863”课题16项,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4项,获“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2000年以来,学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二等奖8项,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2项,广东省科技一等奖24项。 2000年以来,我校有5项科研成果7次入选国家公布的年度科技十大新闻,是广东省入选“十大新闻”最多的高校。学校科技查新工作站是国内首批获教育部认证的医学类部级查新工作站。根据科技部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的最新数据,我校国内论文产出2548篇,位居全国高校25名,在全国医药类高校名列第5位;侯凡凡教授的研究论文发表在国际最著名的临床类综合学术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该杂志当年影响因子达到51.296,该成果被美国内科学年报评为“2006年内科学领域最重要的14项研究进展之一”。
医疗实力: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专)科7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7个,广东省医学重点专科7个,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5个。拥有6所直属附属医院,展开床位5700张,第一临床医学院(南方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珠江医院)都是高水平综合性教学医院。其中南方医院为全国百佳医院。在消化病内镜诊疗、肾病综合治疗、骨科疾病诊治、重型颅脑损伤救治、烧伤整形和危重新生儿、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微创外科技术、心脑血管介入、围产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领域形成了明显的技术优势。南方医院惠侨科(惠侨楼)是国内开办最早、规模最大、收治海外病人最多的“涉外医疗中心”,被中央军委授予“模范医疗惠侨科”荣誉称号,并得到江泽民同志亲笔题词嘉勉。
产业开发: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校坚持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指导思想,开创了全国高校产学研一体化先河,以自主研发的“三九胃泰”、“正天丸”、“无限极口服液”、 “尿毒清”等产品为基础,先后创建了深圳南方制药厂(三九集团前身)、南方李锦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现名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等国际知名的医药企业。2004年转制地方以来,取得科技成果300余项,研制出国际上第一个SARS抗原检测试剂盒、国家Ⅰ类新药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注射剂、f-PAX系统等重量级的科研产品并成功转化,在生物医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日用化工等多个医药相关领域新建立了东方药林、南方洁灵、一大国隆、南方美迦、宜诚数字医疗等一批校办高新技术企业。
办学水平
一、形成了完备的高级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经过60年的建设,我校建成了以院士为龙头、博士后流动站为基地、药品研究基地为平台、重点实验室为支撑、优秀中青年人才为骨干的理工医结合、中西医结合、生物高技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四大优势学科群。学校独具理工医结合和中西医结合,热带医学及生物高技术的办学优势,形成了全日制学历教育、函授、业余、网络、轮训等多种培训形式,培养从博士后、博士、硕士到本专科各个层次的高级医学人才。
学校移交广东省后,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独立办学的重点医科大学之一,也是全国唯一招收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独立医科大学,研究生年招生已突破1000人,招生规模位居全国医学类院校前列,医学博士招生规模位居全国第3位。
二、本科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高
(一)基本理论扎实,基本技能熟练
在全国大学英语CET-4/6考试中,本科学生的通过率均在90%以上,远远超过全国重点院校的平均水平。近5年,在 “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中,我校学生与众多外校英语专业选手同台竞技,已经3次获得广东省特等奖,代表广东省大学生参加北京总决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临床医学专业基础课程理论考试的优良率、临床主干课程理论考试优良率均位于全国医学院校前列。在全国17所医学院校本科生临床综合统考中(包括3所部属院校),我校名列第三。每年成功组织全国大生英语竞赛,近5年,我校431名学生获奖,其中10人获特等奖,44人获一等奖。
以培养医学生实践能力为主线,循序渐进地对本科生进行基础性、综合性、设计性、临床操作技能等四个层次的实践能力培养。医学类专业技能学实验中,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占16%,相关学科经典性基础实验占34%,系列的综合性实验占32%,设计性实验占18%,有效地提高了本科生基本技能。2008-2011年参加广东大学生科技学术节医学临床技能大赛获得大赛一等奖,实现“四连冠”。2011年参加全国医学临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
(二)创新素质提升,实践成效显著
我校按照“全员参与、全程渗透,学生主体、多维互动”的思路系统地构建了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有效地推动了创新教育。
制定了《加强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十条措施》,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仅机能实验学的设计性实验目前就开出30余项;成立了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建立了33个本科生创新教育基地,配备指导教师,对地开设的学生科研项目给予专项资助。设立了课外科研基金、创新教育基地基金等创新基金,每年投入近100万元推动学生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近5年来,在科技创新基金的资助下,本科学生累计完成科研项目938项,发表学术论文397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78篇,出版专著2部。2009-2011年,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中,我校获全国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广东省一等奖7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2项;2009年参加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自我校2007年首次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频获佳绩。在“挑战杯”全国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上,2007年获得二等奖1项,2009年获得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4项、2011年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在“挑战杯”全国创业大赛上,2008年获得金、银、铜奖各1项,2010年获得金奖1项、铜奖1项。
(三)课外活动丰富,成果显著
学校成立了“学生科技指导委员会”,在学生中成立了校院两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出台了《南方医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三年来,举办了“云山大讲堂”、“领航讲坛”、“麒麟论坛”、“导师论坛”、“博士论坛”、“名师面对面”等565场次课外学术活动,参加学生12万余人次;举办课外文化活动1136次,参加学生32万余人次。2005年,我校学生参加广东省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4项、二等奖9项,并有2项作品获同年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2006年,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首届大学生舞蹈、摄影与动漫大赛,获“优秀指导教师奖”10项,舞蹈类一等奖1项,摄影、动漫类一等奖9项,二等奖5项。2006年,在首届广东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中,我校学生获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并获得优秀组织奖。近3年,我校学生在国家、广东省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310项、省级奖励132项。
校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
邮编:510515
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fimmu.com/zs/index.htm
在线咨询:http://jxgl.fimmu.com/bbs/
电话咨询:020-61648502 61648504
顺德校区简介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马冈大道
网址:http://web2.fimmu.com/sdgwh
顺德校区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属面积120万平方米的马岗半岛,距校本部66公里。顺德历来就是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和外贸出口基地,据《顺德县志》记载,早在宋代,顺德就以“鱼米花果之乡”闻名遐迩。如今,顺德是珠江三角洲中部崛起的新城市,享有广东 “四小虎”之一的美誉,成为全国重要的家电、家具、燃气具、花卉和日用品的生产基地,其中家用电器和燃气具两类产品产销量分别占全国总产销量的十分之一和三分之一。早在2006年,顺德就已成为中国首个GDP超过1000亿的县级行政单位,比同年的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宁夏自治区、海南省还高。
顺德校区为中国古典园林式校园。周边自然环境良好,水资源丰富,校区的建筑总体设计风格统一,加入岭南建筑特色的“院落”、“飞檐”、“石柱”等元素,环境布置尊重了自然环境条件,引水入校,建造湿地景观,并保护当地多样化的动植物,共同营造出山水建筑相映、自然生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景观。同时,在建筑上将吸收传统文化的建设设计精髓,配合依循地形的青山秀水,使建筑群有机地融入在山水园林之中。
校区规划呈“一心一环两轴多片区”的理性结构。“一心”指以中心湖和周围的小山、图书馆共同形成的中心景观区;中心景观以中心湖为主,水脉自由渗透到校园的各部分。在湖边挖土堆山,制造人工地形,形成障景效果,并在空间上避免了平铺直叙;“一环”指基地中心的环形主干道系统;“两轴”指以北入口大门为起点,两侧围合实习附属用房、实验室、教学楼,穿越中心湖,视觉终点为图书馆的贯穿校园南北的空间主轴线和教学核心区内部东西方向的建筑景观次轴线;“多片”指位于基地北侧以教学、实验、科研为主的教学核心区,位于基地东北的行政办公区,位于基地西南的生活运动区,位于基地沿城市干道一侧的校园产业发展区,位于基地南侧的生态湿地区。多个功能片区围绕中心景观区展开,人行系统在内侧成网络状分布,依山循水展开,各功能区都能便捷地联系;车行系统以中心内环路为骨架,通过各片区外围的环道形成多等级的车行系统,高效而又节约用地,避免人流车流交叉。
顺德校区一期工程于2008年8月建成。目前顺德校区已有8000余名来自国内及港澳台的一、二年级学生就读(含27个国家的留学生)。
顺德校区管理委员会是大学派驻顺德校区的管理机构,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实行在校区党委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代表学校负责顺德校区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管委会下设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后勤办公室。
校区各类教学设施完备。共有教学楼5栋,多媒体教室66间,可容纳12000名学生同时上课;实验楼5栋,139间实验室,涵盖公共基础、医学基础及近医学科所有基础专业,可同时容纳6600名学生进行实验教学;有现代化的多功能体育馆1个,可容纳2500人观看球赛或4100余人大型集会;有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看台可容纳7000人;标准游泳池2个;室外篮球场15个、网球场8个、羽毛球场7个、排球场5个,可以同时满足1160人进行教学;独具风格的校区图书馆藏书100万册,设有阅览座位4000个。由于环境优美,设施完善,2010年,被亚组委选址并挂牌成为“第16届亚运会颁奖礼仪培训基地”,圆满完成第16届亚运会580名亚运礼仪专业志愿者培训任务。
校区教学工作以大学校本部延伸管理为主,全校范围内各专业教学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教学计划,统一师资安排,统一课表编排和教学场地安排,统一教材,统一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管理力量由教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各教学单位轮驻人员及校区管委会常驻人员组成。
学生管理工作秉承军队优良传统,特别加强了学生作风纪律的培养和养成,施行正规化管理,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1063号,邮政编码5105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完成培养计划,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专业一、二年级学生在国防科技大学(湖南长沙)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之后回校本部学习;临床医学(卓越创新班)全程在校本部学习;其他专业一、二年级在顺德校区分属四个书院,之后在专业所属学院学习。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为第一批。专科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执行。考生必须达到生源省份所规定的各批次报考资格条件(如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方可报考我校。
第十六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七条 具备教育部保送资格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19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预防医学、药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按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再由相关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并结合专业兴趣进行专业(方向)的分流。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含方向)均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法学(卫生法学)、经济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应用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含翻译、英语、商务英语)、护理学、助产学、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本科专业及护理专科专业同时招收文科类考生。
第二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比例的要求和生源情况,学校合理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南方医科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即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考生,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其所在省份投档总分的排名顺序录取;若所在省份投档时未排序,则对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科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理科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当第一次投档未能录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投档考生,但只能录取到前一次投档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测试,测试合格者,报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就读。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西藏内地高中班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之外的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九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三十条 我校在浙江、上海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上海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校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选测科目的等级是BB及以上,等级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的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三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色盲色弱的考生有严格的专业限制,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
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7660元/人·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6850元/人·学年;管理、经济、法学类专业6060元/人·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 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标准【1500元∕人·学年,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每年拿出专项基金,设立多项新生奖学金项目,用于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优秀新生;同时建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科课程成绩优胜奖、国家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奖学助学机制,支持每一个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于老师
监督电话:020-61648106
传 真:020-61648107
电子邮箱: jwjccwxc@163.com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61648502 61648504
传 真:020-61648524
电子邮箱: zsb@sm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mu.edu.cn
招生网址:http://portal.smu.edu.cn/bkzs/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方医科大学于2019年4月28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南方医科大学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方医科大学授权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份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份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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