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了解学校的基本信息
校园简介
了解学校的历年章程
院校招生
了解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
校园风光
查看学校的风光
学校信息
校园简介
廊坊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京津走廊上的明珠城市--河北省廊坊市。其前身为1946年建立的安次县立简易师范学校,1956年改为河北廊坊师范学校,1964年升为河北廊坊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廊坊师范专科学校、廊坊市教育学院、廊坊师范学校合并,成立廊坊师范学院。2004年12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与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廊坊师范学院。
学校分廊坊、固安两个校区办学,占地近1800亩,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5.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1.85亿元,馆藏文献约143.7万册,电子图书约123.7万册。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14个党政部门和7个教辅单位,形成了普通本(专)科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2013年被确定为双学士培养单位,2016年被确立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近20000人,教职员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00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约占42%,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约占8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突出贡献专家2人,河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德国“洪堡学者”1人,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河北省高校百名创新人才1人,“三三三人才” 24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名,省级优秀教师5名,省级教学名师 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特聘教授3人,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
学校不断提升办学实力,现开设本、专科专业102个(本62专40),涵盖文学、历史学、教育学、法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着力于建成省内一流的文科、强势的理科、实用的工科、亮点的术科。拥有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教育创新高地、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作为“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连续多年承担“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省、市级培训项目。学校秉承“为人、为学、为师”的师范文化传统,弘扬“厚德博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大学文化。近年来,先后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被中央精神文明办、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社区”,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现建有50余个科研机构,主办5种学术期刊。《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语文教学之友》为河北省十佳期刊。2010年以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2项,省部级项目245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4项,各类专利授权98项。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780余篇,专著、译著和教材近180余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成立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进一步成绩,目前与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学校开展了实质性项目合作。来华留学工作取得进展,留学生数量、质量不断提高,国别结构日趋优化。对外汉语推广工作取得突破,一所孔子学院已获国家汉办批复。合作办学项目取得重大进展,与马来西亚联合举办航空电子维修(专科)专业已获批准,欧洲航空局(EASA)飞机维修执业资格证书河北省唯一考点正式落户我校。累计派出94名教师、63名学生赴国(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习,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应用型转型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新的历史时期,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区域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发展需求为办学使命,适应国家战略发展新需求和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以教师教育为主体,以非师范教育为两翼,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校教育与京津冀协调发展对接,推进大学文化辐射地方文明建设,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多学科、多层次、开放式、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
一、学校全称:廊坊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100 二、 学校地址: 廊坊校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固安校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城东(距廊坊校区20分钟车程) 各专业入学报到校区请查阅我校招生网站。 三、学校层次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范围:2019年我校面向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陕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新疆、广东、宁夏、甘肃等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及人数见招生计划。 五、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并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根据实际成绩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录取办法是:认可各省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及体育类(除运动训练专业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较高者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数外顺序分数较高者录取。 6.运动训练招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运动训练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7.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如果没有统一的专业测试,则我校指定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相同,按文化成绩较高者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数外顺序分数较高者录取。 8.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且高考英语笔试成绩本科应达到100分以上。 9.报考我校日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 10.除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但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不确定男女生比例。 11.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12. 普通文科同分考生原则上按照语数外顺序分数较高者录取,普通理科同分考生原则上按照数语外顺序分数较高者录取。不分文理科同分考生原则上按照语数外顺序分数较高者录取。 13.浙江省按照该省政策及我校在该省公布的政策录取。 六、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体育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七、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按照500元/人/年执行。 八、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廊坊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廊坊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招生咨询: 招生办公室电话:0316-2188213;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16-2188203; 学院网址:http://www.lfnu.edu.cn。
校园风光
链接-合作教育招生网欢迎教育机构、媒体、高校、出版机构等联系合作 合作热线:010-60685631 邮箱:chinazjzs@126.com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