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所在地:湖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hustwenhua.net

电话:027-87599198 027-8758339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文华学院前身——“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是2003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由武汉美联地产有限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共同举办。2014年5月,教育部批准学校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文华学院”。     

文华学院位于华中科技大学旁,直线距离不足一公里,坐落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中国光谷”腹地创业街上,毗邻风光秀丽的东湖风景区。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340亩,绿树成荫,红枫成林,被誉为武汉“颜值最高的十所大学”之一,“秋天到文华看红叶”,已成为武汉市民的一种新选择。学校建筑总面积53.26万平方米,校园内现代教育及生活设施齐备,学校治学严谨,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吴文刚先生为文华学院董事长;中国院校研究会会长、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著名高等教育学家刘献君教授任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勇传教授担任名誉校长。文华师生共享华中科技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华中科技大学三分之一国家级教学名师及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干部在文华任教、任职。学校还聘任一批武汉名校著名学者、专家,担任学校、学部和系学术带头人。

在办学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核心教育理念和秉承“博学笃志、本立道生”的校训,坚持教育家办学,倡导共同创造,实现共同发展;在教改中,优化结构,重点突破,守住根本,不断创新,在教职工、学生中形成了懂得尊重、承担责任,提升境界的价值追求。

学校办学定位于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湖北、服务中部、辐射全国,培养面向生产服务第一线,具有现代创新创业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设置了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12个,涵盖工、管、文、法、经、艺术6大学科门类,初步形成“工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发展格局。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招生,还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学校在华中科技大学的帮助和指导下,建立了科学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现有专任教师800余名,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353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74.9%,双师型专任教师占总数的40.8%。

学校坚持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了六大特色专业方向和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项目中五个特色专业群,有一批省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有湖北省重点学科和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设有湖北高校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湖北品牌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省级机构。

个性化教育深入人心、特色凸显,初步形成了 “三九个性化教育模式”:三种类型学生,即学术型、应用型、潜力型;三个关键点,即潜能、立志、空间;三个一工程,即一人一规划,一生一课表,一师一优课。学校努力探索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遵循个性化教育的路径:尊重学生,严格要求,科学指导,自主学习。创建多样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个性化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与氛围。

学校个性化教育探索,吸引了潘懋元、周远清、顾明远、叶澜、王英杰、瞿振元等16位著名教育家到学校调研和指导,更加活跃了学术气氛,促进了个性化教育的探索。专家们说:“文华是一所有理想、有追求的学校,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由发展的空间。”2013年3月,学校《独立学院本科学生个性化教育的探索与实践》的研究课题,获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学校秉承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素质教育优良传统,营造大学人文氛围,开设了“院士、名人、企业家”讲坛,杨叔子、李培根、罗俊、李德仁、杨家福、叶朝辉等20多位院士、校长与学生交流50多场次;“百家讲坛”主讲人王立群、易中天、于丹等知名学者,还有著名作家熊召政、方方,社会文化名人郭敬明、洪晃等先后在学校开坛讲学,激发了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形成了良好学风。

2018年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知识竞赛、文体竞赛,获省市级以上1178人次,其中国家级734人次。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特等奖3人次;2017CCTV“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一等奖5人次;2017年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一等奖3人次;第八届蓝桥杯一等奖4人次;2017年“贝蒂杯”全国校园体育舞蹈联赛(武汉站)一等奖3人次。

近5年来,学校学生英语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通过率超过80%;考研录取率一直高于同类大学,占应届本科毕业生比例16%左右;其中考入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家“211”“985”重点大学的人数占录取人数近一半。学校的毕业生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连续5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文华学院先后被政府和社会机构、权威媒体评价为“全国十佳独立学院”、“全国首批创新·就业型大学”、“全国最受欢迎的独立学院”、“湖北省先进民间组织”、“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近5年来,文华学院在中国校友会网《中国独立学院百强排行榜》、《中国民办大学百强排行榜》上,均排名第二位;进入中国一流民办大学行列,荣膺中国五星级民办大学。在2018中国一流民办大学排行榜中位居湖北第一、全国第三。2016年6月14日,荆楚网联合烽火普天(ImageQ)共同发布“2016湖北高校网络关注度排行榜”,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文华学院位列前三。

学校在2017中国民办大学教学质量排行榜中,位列第二。2017中国民办大学本科专业排行榜中,文华学院有11个专业跻身中国六星级专业(中国顶尖民办大学专业),15个专业跻身中国五星级专业(中国一流民办大学专业),8个专业跻身中国四星级专业(中国高水平民办大学专业),3个专业跻身中国三星级专业(中国知名、区域一流民办大学专业),位居校友会2017中国民办大学本科专业排行榜第二,是目前中国本科专业办学实力最强、办学水平最高、办学特色最鲜明的民办大学之一。在“2018中国民办高校天平信用指数(50)”榜单中名列第二。

学校连续三年被新华网评为年度“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和“中国社会影响力就业典型高校”。

 

学校国际代码:13262                 湖北招生代码:1237

邮政编码: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联系电话:(027)87599540 87599065

网址:http://www.hustwenhua.net


高校招生章程- 文华学院

文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我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文华学院。学校是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3262;湖北省招生代码为1237,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成立由文华学院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文华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专业志愿录取。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不设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日前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休学或退学。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学费按当年在物价部门备案执行。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符合学籍管理规定,颁发文华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文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邮 编:430074

    网    址:http://www.hustwenhua.net

    咨询电话:027-87599198 87539078   传 真:027-87599198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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